河北高陽縣城內,有農夫某甲,家小康。子舅無賴,常向農夫借貸,不遂所求,即行偷竊。
一日傍晚,農夫全家正晚膳,共見其舅,頭戴白巾,入大門轉向驢房而去。疑舅行竊,命兒童尾窺之。
童入驢房,舅已不見,只見老驢產下白頭小驢,回稟其父。農夫知舅投驢,命童子赴舅家看,以證其實。
童子奔至舅家,舅已荷粮赴集鎮。童子亦趕至集鎮,見群人圍樹下,童子插首人隙以窺之,見其舅頭戴白巾,發痧臥斃。奔回報信,遂證明子舅投驢是實。
隔年驢長,負糧趕集,童子執鞭隨之。路上有挑瓦盆趕集者,驢似有意,觸翻其筐,瓦器盡碎。物主扭童子賠償,童問損失若干,曰:「壹千文」童子許賣糧賠償,物主放童子。
童子趨驢前,抱驢首痛擊之,且罵曰:「舅父為還債來,今又負債去耶。」
挑瓦盆者笑問之,曰:「稱驢為舅何謂也?」童子以實告。問舅姓名,童子以告。
挑瓦盆者,搖首稱奇,回顧聽眾曰:「某年余與童舅經商,欠錢壹千文,今日所碎之盆,恰值千文。伊既來索債,我亦不求賠償。」遂捨童子挑空筐而去。
高陽人類能言之。(《出苦飛航》.何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