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者臺北市人,一日由臺北市圓環經過,忽見有兩人扭作一團,互相詈罵,一為十四、五歲少年,一為鄉村人。詢知二人騎自行車相撞,鄉村人之車被衝折兩段。該鄉村人將少年扭住,硬要他賠償。少年說,我身無半文,那有錢賠償。鄉村人不放,互相吵架。
林某問鄉村人:「這車修理要多少錢?」鄉村人說:「我也不知要多少。」適有在場圍觀的人說:「對面有鎔接所,何不在此修理?」於是林某乃招二人到鎔接所,查問修理費。店主說修理費二元。林某乃將二元交店主,並勸兩人息事回家。
事過七、八年,林某對這事已經忘掉。其時東亞戰爭開始,日人要徵集廣東籍軍夫及通譯,派到前線去,林某本是廣東籍,恐被召赴前線,想加入防衛團,可免被召。斯時北市防衛團本部設在城內菊元行三樓,以菊元老闆為防衛團長,林某乃央人到菊元辦理參加手續,但已經滿額,不許加入。林某心情為之一急,親自到團本部商量,團長仍然不肯。於是嘆息喪氣下樓,卻與昔日之少年相遇。少年姓廖,當時已長大成人,在菊元行當職員。然林某已不認識,廖某卻能記住,向林某敬禮說:「林先生你今天那裡去?」林某愕然問曰:「你是何人?」廖某乃說當年承資助賠車之事,恩惠至今不忘。林某始恍然記起,謂廖曰:「我欲加入防衛團,惜已滿額,不許加入,奈何?」廖謂林曰:「我在這裡任事,你跟我來,試為先生求之」。
於是往見其老闆團長,將從前受援助之事,一一告知老闆,並求收為團員。老闆無可奈何准許其加入,廖與林如搗蔥根叩謝。林辦完了手續,即下樓而去。林某回家後約經過一星期,接到區公所命令其入營赴前線。林某乃將防衛團員證件,交與檢驗屬實,獲免徵召。過了二個多月,一艘日艦載百餘名軍夫及十名通譯,在汕頭港口被美潛艇擊沉,全艦一百多人,無一生還。林某因奉准免徵,得免此死難。其後林某逢人便說,他以二元買條老命。
世間第一好事,莫如救難憐貧,說一善話,行一善事,都是積德。積德者必有善報。奉勸世人,莫以事小而不為,林某以二元種因,而收巨大善果,可信天道是好還的。
錄自「因果報應之理論與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