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小說家,每謂父子血親,為前生宿債,言之者眾,閱之者,因時隔已久,莫從徵信,每淡然忘之。
本年入春來,公餘之暇,與同寅孝感劉君南翹,閒談因果事;劉曰:伊有盟兄鍾岳,字梅界者,現年七十六歲,湖北孝感陡崗埠人,軍校七期畢業。云其童年時,有同村族人鍾某,於清末民初,在鄉經營棉布莊,有陝西布販石某,交往十餘年。一日,攜銀數百兩,來莊購布,尚未成交,忽接家報促歸,石乃將銀交莊保管遄返,久無音訊。有謂其已死者,然居處不明,無法寄還。
越數年,鍾某之妻,懷孕將臨盆,一夕,夢石某策驢來莊,歡笑如平生,醒而妻誕一子,知為石某來索債,因名曰黑林。四歲入塾,讀書甚穎悟,然體多病,凡醫藥調養,衣食玩好,恣其所欲而勿吝。
子十一歲時,鍾某笑謂黑林曰:債清償否!入夜暴疾而夭。梅界於是日清晨,由戚家還,見黑林在途策驢,款款西去,笑問何往?曰有事去。梅界抵家,家人命往唁鍾某喪子,梅界不信,頻言適在途中曾見之,恐非實也。比往,已備棺待殮。梅界至今言之,猶歷歷如繪。劉君端人也,素無謊言,梅界現住桃園鎮復興紡織廠,不難稽也。
奉勸欠人債者,早日節省設法歸還,勿結此一公案為幸。(編者註:作者王俊如先生,是時任職最高法院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