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佛四十八題──以四十八題略解「阿彌陀佛是怎樣一尊佛?」(四)
四、阿彌陀佛,是一尊光壽無量的佛
《無量壽經》說:
設我得佛,光明有限量,下至不照百千億那由他諸佛國者,不取正覺。
設我得佛,壽命有限量,下至百千億那由他劫者,不取正覺。
這是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之中的光壽無量願。
這兩段願文翻譯成白話就是:
我將來成佛的時候,光明如果有限量,達不到照徹無量百千億億佛國的話,我就不取正覺。
我將來成佛的時候,壽命如果有限量,達不到超過無量百千億億劫,而有窮盡的話,我就不取正覺。
阿彌陀佛具有無量之德,而此處卻只誓了光明與壽命無量,為什麼?這可從阿彌陀佛二利圓滿一事去理解:
一、就「自利圓滿」而言:大乘佛教以光明無量與壽命無量為報身佛之特色。在許多經文中,有關佛之報身果體,常以光壽之德做說明。
「無量光」是智慧相,代表「報身」和「化身」,屬於「力用」,指證得無限之正智,覺悟究竟之真理,在空間上是超越空間,無所不在。
「無量壽」是涅槃德,代表「法身」,屬於「體性」,指證得常住不變之佛身,永遠離於生老病死,在時間上是超越時間永恆存在。
所以,在自利之德中,再無有勝於此二德者。
二、就「利他圓滿」而言:光明無量之願,橫的在於空間上普遍救度十方眾生;壽命無量之願,豎的在於時間上久遠救度三世眾生。所以在利他之德中,也無有勝於此二德者。
如上所述,正是因為光壽二種無量,不論是在自利的層面還是在利他的層面上,都超勝於其他功德,所以才以這二種無量來指代其他功德。可見,光壽二種無量不僅是阿彌陀佛自證之妙果,同時也是其救度十方眾生的大根大本,故法然上人說:
光明壽命之誓願,為大悲之本。
雖然每位佛都一樣發救度眾生的「四弘誓願」,「眾生無邊誓願度」,可是如果這個眾生跟這位佛沒有緣,這位佛要度他就比較困難。
阿彌陀佛的慈悲,他的目的是要永恆的救度十方眾生,所以他必須先跟十方眾生結緣。為了跟十方眾生結緣,阿彌陀佛就在四十八願當中發下了「光明無量願」,以光明普照十方世界,來跟十方世界眾生結緣,引導他進入「一向專稱彌陀佛名」的第十八願。為此,阿彌陀佛發下了「光明無量願」、「壽命無量願」與「念佛往生願」。
《阿彌陀經》說:
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是故號為阿彌陀。
彼佛壽命及其人民,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故名阿彌陀。
阿彌陀是無量壽與無量光之意,無量壽是無量的慈悲,無量光是無量的智慧。
貫通三世無量壽命的慈悲,是任何時間都救度眾生,時間性無限之真理;
遍滿十方無量光明的智慧,是任何地方都救度眾生,空間性無邊之真理。
阿彌陀佛是貫通三世十方的真理之佛,是救度三世十方一切眾生的救度者。
此二願,若僅從文面看,似乎只在說明阿彌陀佛具有光壽無量之德,若深一層去探索彌陀之悲願,便不難發現,不只在於說明阿彌陀佛之自德,而是為了往生淨土的一切眾生而立誓的。從發願的前後順序來看,第十一「必至滅度」願之後,是第十二「光明無量」與第十三「壽命無量」之願。便知第十一願是為十方眾生滅度而誓的願,依此誓得滅度者馬上就會因第十二、十三願的願力,與阿彌陀佛同證無量光壽。所以,阿彌陀佛是為了讓往生的國中人天,也能得到與自己一樣的光壽無量之德。
如蕅益大師說:
阿彌陀,正翻無量,本不可說,本師以「光壽」二義,收盡一切無量。
光則橫遍十方,壽則豎窮三際;橫豎交徹,即法界體。
舉此「體」作「彌陀身土」,亦即舉此「體」作「彌陀名號」。
又說:
持名者,光明、壽命同佛無異。
印光大師也說:
若生西方,庶可與佛光壽同一無量無邊矣。
光壽無量之德不僅屬於阿彌陀佛,同時更與眾生息息相關,執持名號而往生淨土的凡夫,其光明壽命即與彌陀平等無別。
因為光明無量則無處不照,壽命無量則無時不照,所以在空間與時間上都展示了彌陀光明攝取的無限性。若佛光無處不照、無時不照,那便沒有一個人不被照拂到了,你、我、他人人都在佛光之中。
或問:既然彌陀光明無量,照十方國土無所障礙,我們為什麼看不見那樣的光呢?
就此問題,曇鸞大師《往生論註》回答說:「礙屬眾生,非光礙也。譬如日光,周四天下,而盲者不見,非日光不周也。亦如密雲洪霔,而頑石不潤,非雨不洽霑也。」
我們確實看不見,原因就在於我們的眼睛被煩惱蒙住了,所謂「煩惱障眼雖不能見,大悲無倦常照我身」。
實際上我們人類的感官是很粗陋的,眼睛只能看到光譜上很小的一分,也就是可見光,其他紫外線、紅外線、X射線等範圍寬廣的光都看不到;耳朵只能聽到一定頻率範圍內的聲音,除此之外的聲音,雖然存在也聽不到。但是看不見、聽不到不代表不存在。科學研究發現人類感官能夠感知的事物只占這個世界上事物的4%多一點,其餘95%多的事物雖然存在,但是人感知不到。雖然如此,它們卻真實存在著。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