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佛四十八題──以四十八題略解「阿彌陀佛是怎樣一尊佛?」(六)
六、阿彌陀佛,是一尊方便法身的佛
曇鸞大師《往生論註》卷下說:
諸佛菩薩有二種法身:一者法性法身,二者方便法身。
由法性法身,生方便法身;由方便法身,出法性法身。
此二法身,異而不可分,一而不可同。
是故廣略相入,統以「法」名。
說明法性法身與方便法身,此二法身不即不離的關係。
由法性法身生起方便法身,依方便法身之行相顯出法性法身。
方便法身並非獨自能生起,必依法性法身而生起;法性法身並非獨自能顯現,必依方便法身而顯現。
何謂法性法身?法性是真如的別名,法是一切萬法,就是指萬象名為法;性是體性之義,如《往生論註》下卷所說「真如是諸法正體」,真如是一切萬法(現象)的本體,故名法性。與這法性的妙理一致契和,名為「法性法身」。《往生論註》卷下又說:
無為法身者,法性身也;法性寂滅,故法身無相也。
無色無形絕言絕慮之一如(真如)理體,名為法性法身,即佛三身中的法身,此全是超絕性無分別之境界。此亦名為真實智慧無為法身。
何謂方便法身?所謂方便,若依聖道門的用法來講,是為了引導趨向真實,而順應還沒有成熟的根機所假設的方法,名為方便,因此,這種的方便,稱為「權假方便」。但這裡所講的方便法身的方便,並非權假方便。天親菩薩《往生論》立「智慧門、慈悲門、方便門」三門,智慧和慈悲如實的起作用而愛憐眾生、救度眾生,名為方便門,這裡所說的方便法身的方便就是這種意思。故《往生論註》卷下說:
正直曰「方」,外己曰「便」。
依正直故,生憐愍一切眾生心;
依外己故,遠離供養恭敬自身心。
或說:
言「方便」者,謂作願攝取一切眾生,共同生彼安樂佛國。
方便之「方」解釋為正直(真實)。意思是,體證無差別平等的真理,而對於一切眾生沒有差別見,能夠平等的憐愍救度一切眾生,叫作正直。
方便之「便」解釋為外己(將己除外)。意思是,不求自身的功利,也不愛重自身,就是遠離供養自身心。
因此,這不是「權假方便」,也不是通例用法之假設性、假方便,更不是所謂說謊是一時權宜之計的方便、手段之意。而是法性法身之內在所具有的智慧與慈悲,如實的起作用而愛憐、救度一切眾生,共同往生安樂佛國,名為方便法身。
亦即,無色無形之真如法性法身,從其自體顯示微妙莊嚴之形相,示現救度眾生之大誓願的光壽二無量之阿彌陀佛,名為方便法身,可謂相當於佛三身中的報身。
要之,法性法身是離言絕慮的一如之相,方便法身是其全性起修而顯現於相對差別世界之相。換言之,以超絕性而不能分別之法性法身的當下不能夠救度一切眾生,因而顯現相對差別之身,名為光壽二無量的阿彌陀佛,實現救度眾生的活動之相,名為方便法身。
可知,此二種法身是阿彌陀佛一佛所具之德從二方面顯示,法性法身是契合絕對真理之理方面,方便法身是顯現救度眾生相之事方面。
關於此二法身的關係,如大師所說:
此二法身,異而不可分,一而不可同。
是故廣略相入,統以「法」名。
如上所解釋,由法性的生起而成為方便,依方便的行相而顯出法性。
方便並非獨自能生起,必依法性而生起;法性並非獨自能顯現,必依方便而顯現。並不是在法性之外別有方便的顯現,也不是在方便之外別有一個法性孤立的存在。這兩種法身,雖然不同,但體性是一,並不能完全分開;體性雖然是一,但畢竟也有不同,因此不能說是同一個,所以是「廣略相入」——由略生廣,由廣出略,方便法身的廣和法性法身的略一體不離、互相容納。
恰如金獅子的譬喻,一個金塊鑄造獅子之形,金塊之全體成為獅子,非金塊之外有獅子,也非獅子之外有金塊,而且並非金塊即獅子。此二法身,有如此之關係。金塊譬喻法性法身,獅子譬喻方便法身。
再者,此二種法身是通於諸佛,或僅限於阿彌陀佛,亦即大師於《無量壽經》等所說之阿彌陀佛,於此二法身之中是認為哪一種佛呢?就此有種種異論。約有三說,以第三說為正。
一、二種法身僅限於彌陀一佛。
二、二種法身皆通於諸佛菩薩。
三、法性法身通於十方諸佛,方便法身僅限於阿彌陀佛一佛。
因為法性法身是無色無形之真如理體,是通於諸佛之故,所以不能只將阿彌陀佛當作是法性法身,因此,認為阿彌陀佛是方便法身,而且此方便法身僅限於阿彌陀佛一佛。於是《往生論註》中以法性為略門,以方便為廣門,來說明西方三嚴二十九種莊嚴之淨土。三嚴即是國土莊嚴,佛莊嚴,菩薩莊嚴三種,這是將極樂淨土的構成分為國土、佛、菩薩。而且,關於這三種莊嚴,《往生論註》述說:
應知此三種莊嚴成就,
由本四十八願等清淨願心之所莊嚴。
因淨故果淨,非無因、他因有也。
構成西方極樂世界之國土、佛、菩薩,此三者是由阿彌陀佛因地號為法藏菩薩行菩薩道之時,發起四十八願之清淨願心所莊嚴而成。因此,阿彌陀佛於上述法身、報身、應身之中,當然是報身,此報身佛是酬報菩薩行之報身佛,同時也是酬報四十八願之佛。總之,可知大師所說阿彌陀佛報身說,是菩薩行之酬報身,同時亦是四十八願之酬報身。
概而言之,方便法身唯指阿彌陀佛一佛。
「方」是正直(真實),是指阿彌陀佛的覺體就是合乎真如法性之理的身。
「便」是外己(將己除外),是指阿彌陀佛不是為他自己,而是為了拯救一切眾生而有的身。
也可知道,佛教之所謂的「方便」,是指為了接近真實而所需的東西。在一般人的觀念之中,方便就是通融、無所不可,或一時權宜之計的手段,這是錯誤的觀念。可以使用方便的人,是僅限於業已證悟真實的人。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