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三月,大地回春,萬物初醒,是農人下田耕作的時節,天氣物候是一片清潔而明淨,故說是「清明」的節氣。
後來,習俗的增添,與農耕結合,而有「寒食」祈雨改火、「上巳」祓禊踏青,及獻花、植樹,祭祖掃墓;選在這個日子祭祖掃墓,除了對祖先的追憶感恩之外,也教導子孫後輩,要志高行潔的活下去,並盡可能的連綿萬代。中國人是如此關注現實上生命的永續,讓活著的喜悅「沖淡」死亡的哀傷,因此,「祭祖」之情,是從「死」向「生」的觀看,以一代又一代肉體的更新,來傳承家族的基因DNA。這就成了祖先的遺志,也是子孫的義務,「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或倒過來說「身者,父母之遺體」,必須善加維護,不可因為一時的疏忽或行為的犯法而「受傷取辱」[1];這就是最根本的「孝」,有健全的身體,才能傳宗接代,並顯親揚名。清明祭祖,要稟告祖先的就是這些內容,也才能「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而安居於世間。
或許有人覺得這樣的孝道,必須一輩子戒慎恐懼,「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失去了個人身心的獨立與自由,只為了換得一句表揚或一生無愧,也太辛苦、太犧牲了?表面上似乎如此,然而,中國的民族與文化就是在這個「孝悌,其為人之本」的傳統下,綿延了至少三千年。「清明掃墓」的禮數也持續到如今,不曾被廢除或中斷。雖然新生代的孩童,面對的是鋪天蓋地的西方文明與價值,從食衣住行育樂,到思想、情緒、自我認知、群體意識,幾乎已是全盤西化了,長期薰染之後,反而對本國的習俗與節慶,感到陌生、疏離,連帶的對其背後的儒道釋三家理念與教化,也保持距離,或不屑一顧;但是,終有一天,隨著年紀成長,心智也在人事歷練中成熟,對「我是誰」、「我生命的源頭」,必有更深情而親切的體認,乃至於生命的最後,落葉必然歸根,成為新的養分,滋潤其根幹,也就是回頭來擁抱父祖輩的傳統,並理所當然的傳接下來,交付下去。終究,人不是個體的存在,而是與眾人(萬物)複雜相關、錯綜相連,你我他,生存互助、情感互動,就以這樣的因緣活著,直到去世,難分難解。當然,其中有親有疏,於是,人人各偏其所愛、各私其所親,然後以「我」「家族」為中心,推己及人,擴大關懷,而願「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這就是「孝」的同理心效用。
唐.杜牧:「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這首詩描述了清明節的楊柳綠、桃李笑,民眾攜家帶眷「掃墓」之後,順便遊春踏青;路上的游子無處躲雨,心中頗為悽涼,就想找個地方喝酒解悶,牛背上的牧童指向遠處的杏花村。此詩與宋僧志南的「沾衣欲濕杏花雨,吹面不寒楊柳風」相映成趣,在春雨、杏花、掃墓、遊玩的的場景中,讓我們看到這個全家團聚的節日,既有上墳祭祖的哀傷,又有外出遊賞的歡笑,祖先之亡與萬物之生,並存於此節日;中國的家族就這樣啼笑相間、悲欣交集的傳衍了一代又一代。明《帝京景物略》也云:「拜者、酹者、哭者、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錠次,以紙錢置墳頭。……哭罷,不歸也,趨芳樹,擇園圃,列坐盡醉。」這或許是在無常多苦的人生中,一種活在當下及時樂的幽默吧。
儒家的孝,是所謂「報本返始、慎終追遠」,在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上,有順有逆:父母「愛子女」,是本能性的「順從」,「食、色,性也」,一般禽獸也能自發的疼愛、保護其幼兒;與此相對的,子女「孝父母」,則是動物性的「逆覺」,經由教育與思維而生起「感恩反哺」的人類情感。有人說,前者是「天性」自然,通於一切有情識的生物,是基於物種繁衍的「盲目意志」(生之欲/無明);後者是「修養」使然,《孟子》云:「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多數動物長大後,不懂得回報其父母。因此,「孝」可說是人類獨特的意識與德行,是心智成熟之後,回溯個人生命的由來,而對「生我、養我」的父母,由衷的感恩,而在心思與行為上有所報答。這樣的自覺與實踐,是很難得、很珍貴的,因此,歷史上的「孝子」很少,值得政府與社會一起表揚、鼓勵[2]。
《禮記.祭統》:「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孝經》云:「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中國傳統對父母的孝,完整的包含了生前的奉養、順從,及命終的安葬、時節的祭祀,也就是《論語.為政》:生事、死葬、追祭,厚養→安葬→誠祭,從生到死都有所遵循,這其中,又有輕重,《孟子.離婁》:「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子女成年之後對父母的盡孝,人事有限而時間不長;若能對去世已久的(父母)祖先,恆久追思、永誌不忘,乃孝心的極致。而「送死重於養生」的思想,如《論語.泰伯》所說「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子孫對父母「知恩、報恩」的心行,集中於「清明祭祖」的禮俗,也能讓社會人心更淳樸厚實。
佛教傳入中國之後,也關注了儒家的「孝」之道,既有協調、融合,更有提升、轉進。《說苑.辨物》:
子貢問孔子:「死人有知無知也?」孔子曰:「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順孫妨生以送死也;欲言無知,恐不孝子孫不葬也。……死徐自知之,猶未晚也。」
中國儒家雖重視葬禮與祭禮,這是為了生者(子孫)的安心及社會的教化,但對於死者的去處與解脫,卻無力探究、也不能作福,這樣的孝,必有極大的缺憾。有人說「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事,論事寒門無孝子」;這是世間行孝上的無奈,雖有孝心,而人力人壽皆有限,一輩子所知的、能做的不多,到最後也只自我安慰的說:但盡我心,付之天命。
佛教就在這部分有效的補足之。印光大師〈孝本論〉說:「孝之為道,其大無外。……先王修之以成至德,如來乘之以證覺道。」因此,世出世間,莫不以孝為本也;若就其論其偏重與功德,則如蓮池大師〈孝親之行〉云:「生養死葬,小孝也!生俾底豫,死俾流芳,大孝也;生導其正信,死薦其靈神,大孝之大孝也。」學佛人若善用父母所生身於修行,而「成就道業、利益眾生」,即是最上報恩之事;不只報答今生、多生之父母,進而報答無量劫來四生六道一切有緣;尤其能久遠的度脫父母/眾生的靈識,永斷生死,常住涅槃。
《梵網經.菩薩戒》說,「父母」生我色身,依之修道;「師僧」生我戒身,繇之成佛;「三寶」生我慧命,成就菩提。這三者對學佛人是莫大之恩,也須一併報答之。此中,以「色身」為本,有此身才能受戒、修行而成佛,因此,父母之恩為先為重,善導大師《觀經疏》云:
(佛言)父母能生汝身,於汝有大重恩,……見汝與飯,大生歡喜,因此即發信心。先教受三歸依,即能消此食也。……又,佛母摩耶生佛,經七日已即死,生忉利天。佛後成道,至四月十五日,即向忉利天,一夏為母說法,為報十月懷胎之恩。
釋尊親自示範對父母的盡孝,除了世俗的奉養,更藉此勸他們皈依三寶,以利益未來世。《戒經》云:「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亦名制止。」宋以後的佛教界,為了向民間弘法,而有「持戒與孝行」的融合,完成了「戒、孝」一致的倫常觀。越到後世,末法五濁的凡夫,煩惱深而根機劣,既不堪持戒止惡,更難以修行斷惑,對父母「薦亡超度」的孝行就虧欠更多了;淨土祖師們悲憫多數眾生的如此困境,於是為我們開示淨土三經的念佛法門,不僅生者得利,亦令亡者出苦,同依念佛之因緣而往生彌陀淨土,同享無量光與無量壽。
自己念佛、也教父母念佛,可說是為人子女者至高無上的大孝;因為,佛教八萬四千法之中,以「本願稱名,凡夫入報」的弘願門,所修集的出世功德,最多、最易,也最殊勝;這是淨土宗每年清明節舉辦「孝親.報恩.念佛.祈福—法會」的深義。以念佛來超薦今生父母及歷代宗親,讓他們得以往生淨土,永離輪迴,才是最究竟、最圓滿的大孝。「專一念佛」是以至誠心回應阿彌陀佛的呼喚,佛即循聲而放光,接引先人生極樂。是每個子女都做得到,且最單純、最平易的方法。
法然上人:「先託父母於阿彌陀佛。……必蒙垂憐,迎我父母往生極樂,而滅其罪。」大悲大願的阿彌陀佛,必能成滿我們所願——同乘本願力、同生極樂國;由俗諦之孝,成真諦之果。「念佛成大孝」是儒、佛二教長期的融合、轉進與普及;我們今日享受這樣的成果,應溯源感謝歷代淨土祖師的苦心與努力——這是對三寶師僧「報本返始」的孝敬。
如上的發心與行持,可相應於「四弘願」與「菩提心」;若進而「自信教人信」,普令天下子女感發其往昔善根而行孝念佛,皆得以乘佛願而生極樂,成佛之後,迴向娑婆度眾生,真成「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之願。這是中國佛教「孝論」的極致與結論,也展現了淨土祖師們「約時被機,勸歸淨土」的悲願與智慧。
中國人以「家族」本位來稱呼世間的人際關係,如君父/臣子,並擴及佛教的師父/弟子;準此,祭祖與念佛,也可以如此連結:祖是世俗生命之始,佛乃世出教法之本;若以「念佛」超薦「祖先」,即可乘佛願力而往生成佛,或可合稱為「佛祖」[3]。南無阿彌陀佛
註釋:
[1] 《禮記.祭義》:「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陳無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災及於親,敢不敬乎?」
[2] 敦煌藏經洞的佛教《二十四孝押座文》是中國現存最早的「二十四孝」作品。元.郭守正 輯錄24位古人的孝行,由王克孝繪成《二十四孝圖》流傳;清末,張之洞等人擴編至《百孝圖說》。
[3] 本意是:釋迦牟尼開創佛教,乃佛教之始祖,故稱「佛祖」。明朝以後,漢地稱釋迦牟尼為如來佛祖,如清代滿人則稱為佛爺。也有說是「釋迦牟尼佛與宗派祖師」的合稱,如《佛祖統紀》《佛祖心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