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佛依名號來救度眾生(三)
【名體一如】
彌陀名號者,亦是彌陀之體也,名體一如故。九法界眾生所修功德,無一能超越彌陀既有功德,何況彌陀乃十方諸佛之王、諸佛光明之極尊,釋尊亦親言「諸佛不及」,遑論九界因地之眾生乎!如《大阿彌陀經》言:
諸佛中之王也,光明中之極尊也。
又如《無量壽經》(簡稱《大經》)言:
無量壽佛,威神光明,最尊第一;
諸佛光明,所不能及。
【依正涅槃】
彌陀名號者,亦是「無上涅槃」。宗祖(善導大師)《法事讚》(善全465頁)言「彌陀妙果,號曰無上涅槃」,此則正報(彌陀本身)是涅槃,依報(彌陀淨土)亦是涅槃,依正一如故;故《法事讚》(善全437頁)言:
極樂無為涅槃界。
此涅槃界乃是彌陀大悲願力,為十方眾生所成就;十方眾生,若聖若凡,若善若惡,一旦往生,即證涅槃。如《大經》言:
令我作佛,國土第一,其眾奇妙,道場超絕,
國如泥洹,而無等雙。
我當愍哀,度脫一切,十方來生,心悅清淨,
已到我國,快樂安穩。
【依正主伴 同一涅槃】
彌陀今已成佛,故其極樂報土者,涅槃境界,此涅槃者,依正主伴,同一涅槃之妙境界相也。如《大經》言:
彼佛國土,清淨安穩,微妙快樂,次於無為泥洹之道。
其諸聲聞、菩薩、天人:智慧高明,神通洞達,咸同一類,形無異狀;但因順餘方,故有天人之名。
顏貌端正,超世稀有,容色微妙,非天非人;
皆受自然虛無之身、無極之體。
如下表:
【凡夫入報】
此涅槃境界者,彌陀報土,高妙境界,乃是彌陀攝受十方眾生,若聖若凡,若善若惡,悉皆往生成佛之涅槃界也。然「垢障凡夫,云何得入」?曰:「託佛願」便可得入。如善導大師於《觀經疏‧玄義分》(善全55頁)自設問答言:
問曰:彼佛及土,既言報者,報法高妙,小聖難階;垢障凡夫,云何得入?
答曰:若論眾生垢障,實難欣趣;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致使五乘齊入。
【凡夫念佛入報】
問:「如何託」?曰:「念彌陀專復專」。如《法事讚》(善全437頁)言:
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
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
因為彌陀之四十八大願,一一願皆歸念佛故。如《觀經疏‧玄義分》(善全51頁)言:
法藏比丘,發四十八願,一一願言:
若我得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願生我國,
下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觀經疏.定善義》(善全205頁)又言:
自餘眾行,雖名是善;若比念佛者,全非比較也。
是故諸經中,處處廣讚念佛功能。
如《無量壽經》四十八願中,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又如《彌陀經》中,一日七日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又十方恆沙諸佛證誠不虛也。
又此《經》定散文中,唯標專念名號得生。
【一向專稱】
由此可知:欲得涅槃之果,須有涅槃之因;彌陀涅槃之果者,彌陀名號,眾生涅槃之因者,亦是彌陀名號(非六凡三聖因地所修之三學六度萬行),正報依報,能入所入,皆不離彌陀第十八願「乃至十念」之彌陀名號。
是故宗祖於《觀經疏》總結論而言(善全317頁):
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又於《般舟讚》(善全584頁)言:
念佛即是涅槃門。
【果地法門】
是故本宗之「宗旨」即是:「信受彌陀本願(第十八願)之救度,專稱彌陀佛名,願生彌陀淨土,廣度十方眾生」也。而此法門即是果地法門,所謂「以果地覺,為因地心;因該果海,果徹因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