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律師,同時也是一名信佛念佛之人,因為在遇見了彌陀之後,我的人生充滿著安心與法喜。
據經典記載,阿彌陀佛的光明是最尊第一,所有諸佛都無法比擬,只要你念佛,阿彌陀佛的佛光都將照耀並守護著你,不分時刻,不論晝夜,雖然這樣的光明,凡夫肉眼無法親見,但阿彌陀佛卻巧妙地用另外一種方式讓我知道。
2018年初,當時我正在法院內準備處理訴訟案件,正當我行走在法院的走廊上時,突然間有位中年婦人走到我的前方,對著我說:「因為我從小有陰陽眼,今天是第一次看到頭上會放光的律師。我也是來開庭的,請問你可以給我一張名片嗎?我已經有委任律師,以後有需要可以找你。」當時的我順手拿了張名片遞給她後就走了,並沒有多問,但她這突如其來的舉動著實令我驚訝,因為這名婦人我並不熟識,也從未見過,因此在職業本能之下,我甚至懷疑她的動機,也許這只是想跟我要張名片所編織的理由。但事後細細回想,一來她並未再找我委任,二來若只是要張名片,就臨時編出這樣的理由,豈不可笑? 因此,若該位婦人所見為真,應是我常念佛號的關係,才會蒙受彌陀佛光攝護,並非自己頭上能放出光明。
彌陀如此地巧妙安排,讓我從此更堅定念佛信心,更感彌陀恩慈。只要你是一位念佛人,不論何種根機,縱然是愚癡卑賤、惡病污穢,都能蒙受彌陀光照、諸佛護念、菩薩相隨、天神擁護,臨命終時,更能蒙佛接引,往生極樂,證大涅槃,其殊勝難以言喻。誠如《觀經》中所言:
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眾生攝取不捨。
又如《觀念法門》云:
但有專念阿彌陀佛眾生,彼佛心光,常照是人,攝護不捨;總不論照攝餘雜業行者。
《觀經疏》云:
佛光普照,唯攝念佛者。
《般舟讚》云:
相好彌多八萬四,一一光明照十方; 不為餘緣光普照,唯覓念佛往生人。
源信大師言:
唯稱彌陀生極樂,我亦在彼攝取中;煩惱障眼雖不見,大悲無倦常照我。
淨豪口述 釋淨恩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