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台灣北區某位婦女住家附近開了一家道壇,她前往護持。還剪了自己的手指甲、腳指甲、頭髮交給壇堂的「仙姑」,以求神明護佑。過了一段時間,這位仙姑向她借兩萬元,並說兩週後就可奉還,她也不好拒絕,就瞞著先生,拿了二萬元的私房錢借給她。
兩週後,她向仙姑詢問是否可以把錢拿回,仙姑只是「嗯!嗯!」,卻不置可否。
沒多久,這位婦女手腳指尖開始劇烈刺痛,發作時,痛得像猴子般跳來跳去,無法坐立。由於丈夫管得嚴,她怕被罵,只好忍痛,隻字不提借錢給仙姑的事情。
為了解除這樣的痛苦,只好向仙姑表明,借她的錢不用還了。一週之後,果然身體恢復正常。
可是,又過了一週,變成全身刺痛,而且痛得在地上打滾。
後來,遇到念佛的蓮友,拿了一張印有阿彌陀佛像的佛卡給她,告訴她只要念佛,一定會有助益。
她回家在臥室裏,把佛卡放在桌上,雙手合掌,一聲一聲單純地稱念「南無阿彌陀佛」。虔誠地念了半個小時之後,一道亮光從牆上射到桌子前的地面上,光中赫然出現十二個小鬼在繞佛,小鬼身高只有膝蓋高,而且又黑又瘦。繞了一陣子,亮光開始往上回收,十二個小鬼也被亮光接走了。接著一朵蓮花又現在眼前,大如車輪。她心想自己孩子還小,所以沒有坐上蓮花。不久,蓮花也就消失了。
從此以後,她的身體再也不疼了。巧的是,不久,道壇的仙姑也悄悄搬走了。
台北 淨喜
10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