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本愿称名
第一节 本愿之意义
「本愿」之「本」,有「因本」及「根本」二义。
释为「因本」时,指因位之誓愿,全称「本弘誓愿」,又作「本誓」「宿愿」,即佛菩萨於过去世未成佛果以前,为救度众生所发起之誓愿。於因位发愿,至今日得其果,故对果位而称本愿。
解为「根本」时,即根本之誓愿。虽言菩萨之心广大,誓愿亦无量,唯以此愿为根本,故称本愿。
「愿」,有「总愿」与「别愿」。
「总愿」为一切菩萨必发之愿,即四弘誓愿——「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第一句为下化众生心,後三句为上求菩提心。
「别愿」为诸菩萨依各自之意乐所发之誓愿,各别不同故,说为别愿。如阿弥陀佛四十八愿、释迦佛五百大愿[1]等。
净土宗所说阿弥陀佛本愿有二义:
一、约因本,总指四十八愿,一一皆是本愿;
二、约根本,独以第十八愿「念佛往生愿」为根本愿,又称本愿王、王本愿。
第二节 因本愿——四十八愿
一、发愿缘由
依《无量寿经》所说,世自在王如来出世时,有一国王,闻佛说法,心怀悦豫,即发无上道心,弃国出家,号法藏比丘,高才勇哲,世无能比。
法藏比丘至世自在王如来所,长跪合掌,以颂赞佛,并愿自成光明普照之佛身、第一无双之净土,以救度十方众生往生其国。赞毕,恭请世自在王如来为其广说诸佛净土之行,以便如说修行,成满所愿。世自在王如来知法藏比丘志愿深广,即为广说二百一十亿诸佛刹土善恶粗妙之相,并一一显现,令其得见。法藏比丘闻佛所说,并悉睹见二百一十亿诸佛国土种种境相,选取善妙,而舍粗恶,经过五劫,长时思惟,构成四十八大愿。法藏比丘发此四十八大愿毕,於世自在王如来前一一宣说,并结颂言「我建超世愿」,显明四十八愿为诸佛誓愿海之精华,超过诸佛别愿,故称「超世愿」。
二、四十八愿分类
弥陀别愿之愿数,诸经有异。《大经》同本异译之《阿弥陀三耶三佛萨楼佛檀过度人道经》《无量清净平等觉经》为二十四愿,《无量寿庄严经》列三十六愿,《大宝积经‧无量寿如来会》四十八愿,《悲华经》五十二愿,梵文《无量寿经》四十六愿,藏译《无量寿经》四十九愿。其中古来诸师皆以康僧铠所译之《无量寿经》为正,此经即说四十八愿,又《观经》中品下生「亦说法藏比丘四十八愿」,二者相符。
四十八愿大分三类,即:
(一)摄法身愿
也称摄佛身愿(法身即是佛身),即法藏比丘发誓将来成佛时,其身具无量光明、无量寿命,获诸佛称扬之愿,包括第十二光明无量愿、第十三寿命无量愿、第十七诸佛称扬愿。
(二)摄净土愿
法藏比丘发誓将来成佛时,其国土无一切烦恼,纯然清净,庄严完备,超出一切世间之愿,包括第三十一国土清净愿、第三十二国土严饰愿。
(三)摄众生愿
法藏比丘发誓将来成佛之时,十方世界一切菩萨、声闻、缘觉、人、天,乃至三恶道众生,皆悉来生其国,受其教化,普皆成佛之愿,即除上五愿之外,余四十三愿皆是。
其中摄众生愿细分为五:
1.摄自国人天愿。共十七条:前十一条愿及第十五、十六、二十一、二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愿。以弥陀净土称自国,弥陀净土之外称他国。凡经文说「国中人天」即为自国,说「十方世界」「十方众生」「他方佛土」等即为他国。
2.摄声闻愿。即第十四声闻无数愿。愿文并举声闻、缘觉,即是摄二乘之本愿。
3.摄自国菩萨愿。共九条: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四十、四十六愿。
4.摄他国凡夫愿。共七条:第十八、十九、二十、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七愿。
5.摄他国菩萨愿。共九条:第二十二、三十六、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七、四十八愿。
合即为二:一摄自国众生愿,共二十七条;二摄他国众生愿,共十六条。
摄自国者,为在极乐得益。虽分人天、声闻、菩萨,然彼国乃「大乘善根界」,为纯一大乘境,人天非实人天,声闻非实声闻,但为顺余方俗,即:约受乐,说为人天;约证寂,说为声闻;约上求下化,说为菩萨。自国人天中,第一、二、十六愿为离苦,其余各愿为得乐,尤以第十一「必至灭度愿」,誓往生者,悉皆成佛。
摄他国者,或摄往极乐得益,即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二、三十五愿;或即於他方得益,即其余十一条愿。未别列声闻,因摄於前第十四愿,或总含十方众生之中故。
又众生言宽,以凡为主,举凡摄圣,明五乘齐入;菩萨德胜,以圣为主,举圣摄凡,示菩提愿强。
摄他国众生的方法,第三十三愿举光明,其余十五条愿皆说名号。然光明、名号不离,名号为体,光明为用;名号为因,光明为缘。善导大师《往生礼赞》言:「弥陀世尊,本发深重誓愿,以光明名号摄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
一一愿文不遑细解,且将与凡夫往生关系密切之愿,於下节说明。

三、四十八愿成就
愿如御者,行如车辆;愿能驱行,行能载愿;愿行相扶,业事成就。有愿无行为虚愿,有行无愿为孤行,皆不能成就。
法藏比丘五劫思惟发四十八大愿之後,经过不可思议兆载永劫之极长时间,积植菩萨无量德行,十劫之前,於西方极乐世界成佛,号阿弥陀,「今现在说法」。
由其因中一一誓言「若不尔者,不取正觉」,今既成佛,知四十八愿一一皆已成就,即因中的愿望一一实现,成为不可改变的事实。
凡诸经赞说极乐净土依正二报功德庄严之处,皆是四十八愿成就文。如极乐国中无三恶道,为第一愿成就;佛身光明无量,为第十二愿成就;佛寿命无量,为第十三愿成就;诸佛称赞阿弥陀佛威神功德,为第十七愿成就。其中凡说念佛往生处,皆为第十八愿成就,此愿成就故,念佛必定往生。《往生论注》说:「依本法藏菩萨四十八愿,今日阿弥陀如来自在神力,愿以成力,力以就愿。愿不徒然,力不虚设。力愿相符,毕竟不差,故曰成就。」
然「因愿文」与「成就文」并非一一相对,而是互有详略。若依《华严经》,一一菩萨皆有无量别愿,成佛则有无量功德庄严成就,则四十八愿愿文及其成就文,且对娑婆有缘众生大略而说,若广说者,则释迦牟尼佛穷劫不能赞尽。
第三节 根本愿——第十八愿
四十八愿为相互关联之整体,然有主次之别。其中第十八愿最为根本。
「根」者,如树之根,能生枝叶花果;「本」者,如木之本,能持枝叶花果。有根本,自有枝末。昔法藏比丘为令一切众生念佛往生彼国,而誓国土无三恶道、清净严饰,佛身无量光寿、诸佛称扬,人民具种种功德利益,故一一愿皆从第十八愿出。若无第十八愿念佛往生,则一一愿皆失意义。今日众生,虽有不识一字、不知一愿者,但能念佛往生,自然尽得四十八愿所有功德利益。
弥陀别愿超越诸佛别愿,故称「超世愿」。但个别来看,并非一一愿皆超诸佛,如国土严净、无三恶道、不更恶道,诸佛净土亦皆如此。之所以超越诸佛,在於如此清净庄严国土,能令凡夫称名往生,亦即因第十八愿而超越诸佛,为一切诸佛之所称扬。如《大经》偈言「我至成佛道,名声超十方」,因此愿超,诸愿亦超。
善导大师於四十八愿,总以第十八愿为核心,一一指归第十八愿。
如《观经疏‧玄义分》释言:
四十八愿,一一愿言:
若我成佛,十方众生,
称我名号,愿生我国,下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又《观经疏‧定善义》说:
四十八愿,唯明专念弥陀名号得生。
《法事赞》言:
弘誓多门四十八,
偏标念佛最为亲。
第四节 本愿称名
一、本愿称名之意义
「本愿」即四十八愿之根本愿,即是第十八「念佛往生愿」;「称」即口称;「名」即「南无阿弥陀佛」六字名号。
阿弥陀佛因中之时建立本愿,选择称名一行为十方众生往生之因行,所以我等今日称名,即是顺佛本愿;顺佛本愿,乘佛愿力,必得往生,此即本愿称名。
本愿在称名,称名顺本愿。称名必得生,依佛本愿故。
本愿为因,名号为果。本愿、名号属佛,称念属众生。故此本愿称名,为因果交彻、生佛一体[2]之行,即是:以果地觉,为因地心[3],因该果海,果彻因源[4]。
本愿称名有三重简别。
(一)简诸佛
诸佛菩萨名号皆含无量功德,称念皆能灭罪增福,是故称名法门本来通於诸佛,不限於弥陀一佛。但诸佛并无凡夫称名往生高妙报土之本愿,今说「本愿称名」,即专指弥陀一佛。
或说诸佛亦有摄凡本愿,但以弥陀与此土众生特有因缘,故释迦牟尼佛专说弥陀一佛摄凡本愿。
净土宗以前义为正。
(二)简诸行
於往生极乐法门,不限於称名一行,六度万行、世出世善回愿并得往生。然余行非彼佛本愿所选择之行,唯称名一行为彼佛本愿所选择之行,为明此义,故说「本愿称名」。
(三)简诸师
善导大师时代,诸师释净土教,局圣道门之观念,或以称名为「别时意」,不得顺次往生;或以称名为浅行,不及观想、实相[5]妙行;乃至後世,或以称名为开悟之手段,或强调众生称名之功夫,或强调称名之外必加诸善万行回愿,皆不明彼佛本愿救度之义。今为示弥陀本愿之称名,佛之大愿大行,施於众生,成为众生愿行,非定非散,超定超散,具含一切功德,愿力自然所牵,必得往生报土,故说「本愿称名」。
二、本愿称名之相承内涵
「本愿称名」为净土宗根本义,其根据乃是《无量寿经》第十八愿。愿言:
设我得佛,十方众生,
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此愿为四十八愿之根本、核心,也是净土宗全部教理之根本、核心,亦即一大藏教之根本、核心。此愿为弥陀生命之所在、世尊出世之目的、诸佛共宣之本怀、众生唯一之出路,故对此愿的解释,绝对不可随意含糊,必须徵之佛祖诚言。
世尊说明此愿之《成就文》言:
诸有众生,闻其名号,
信心欢喜,乃至一念,
至心回向,愿生彼国,
即得往生,住不退转。
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又其《成就偈》言:
其佛本愿力,闻名欲往生,
皆悉到彼国,自致不退转。
愿文「乃至十念」,诸释不同,但依其「成就文」及「成就偈」皆说「闻名」,又四十八愿凡摄他方国土众生,皆说「闻名」,可知所谓「念」,乃是念彼佛名号,非念其他。念,虽通於心念、口称,依《观经》下品下生「令声不绝,具足十念,称南无阿弥陀佛」,可知十念即十声称名,「念」即是「称」。
龙树菩萨《易行品》对此愿有简略的解释:
阿弥陀佛本愿如是:
若人念我,称名自归,
即入必定,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最早提出「本愿称名」,明其现生不退。
天亲菩萨释本愿称名:
观佛本愿力,遇无空过者;能令速满足,功德大宝海。
称彼如来名,如彼如来光明智相,如彼名义,欲如实修行相应故。
昙鸾大师释以「名即法」——南无阿弥陀佛名号即是实相身[6]、为物身[7],十念称名胜无始积业,缘佛愿力,便得往生。又十念不限十之数,唯明业事成办,念佛必生。
道绰大师以《观经》下品下生植入第十八愿文中,释言:
若有众生,纵令一生造恶,临命终时,十念相续,称我名字,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善导大师有关本愿称名,释义最丰,略举数文:
若我得佛,十方众生,称我名号,愿生我国,下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观经疏‧玄义分》)
若我成佛,十方众生,愿生我国,称我名字,
下至十声,乘我愿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觉。(《观念法门》)
若我成佛,十方众生,称我名号,下至十声,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彼佛今现,在世成佛,当知本誓,重愿不虚,众生称念,必得往生。(《往生礼赞》)
一心专念弥陀名号,行住坐卧,不问时节久近,念念不舍者,是名正定之业,顺彼佛愿故。(《观经疏‧散善义》)
弥陀世尊本发深重誓愿,以光明名号摄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上尽一形,下至十声一声等,以佛愿力,易得往生。(《往生礼赞》)
唯有念佛蒙光摄,当知本愿最为强。(《往生礼赞》)
上来虽说定散两门之益,望佛本愿,意在众生一向专称弥陀佛名。(《观经疏‧散善义》)
兹依愿文及佛言祖释,「本愿称名」有如下内涵:
(一)为弥陀本愿所选择之众生往生因行。其选择及生因义,如下论述。
(二)为往生极乐,信称名必生,此外无他。
(三)为任何众生皆可堪行之唯任口称、不论净秽、不论定散,易行之极。
(四)为一向专称,不杂其余。
(五)为尽形寿,中不退转。
(六)为如实修行相应。
(七)蒙彼佛光明摄取。
(八)为如彼名义。
(九)顺彼佛愿。
(十)乘佛愿力。
(十一)定得往生,速疾成佛。
(十二)为世尊本意,超越定散一切行。
故知「本愿称名」者,机不论罪福,心不论净秽,身不论四仪,时不论久近,数不论多少,功不论深浅,但取一向专称,则顺彼佛愿,无不得生。
亦知「一向专称」为弥陀本愿的根本内涵、净土行人的最高准则、净土宗义的最後结论。
第十八愿愿文最後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意思是「五逆谤法之人除外,不得往生」。然善导大师依《观经》下品下生五逆得生,释「唯除逆谤」为「抑止门」之义:五逆、谤法其罪极大,造者必堕无间地狱受苦,佛为防止众生造此二罪,对於还未造者加以诫止,说「不得往生」,这是抑止。
但如果是已经造下五逆谤法罪者,佛不可能永远舍弃,令其流转,而是再发大慈大悲心,允许其称名得生,这是摄取。
《法事赞》说:「以佛愿力,五逆之与十恶,罪灭得生;谤法阐提,回心皆往。」
故知抑止是为了摄取,抑止是暂时,摄取是永久。同时可知,本愿称名是以救度下劣恶机为本位。
第五节 选择本愿
「选择」二字,出自《阿弥陀三耶三佛萨楼佛檀过度人道经》「选择心中所欲愿」之文。
阿弥陀佛因位为法藏比丘时,受世自在王佛加持,以天眼悉见二百一十亿诸佛国土中人民之善恶、国土之好丑,即於心中选择所愿。
二百一十亿诸佛土中,或有佛土以布施为往生行,或有佛土以持戒为往生行,或有佛土以孝养父母等为往生行,或有佛土以专称其国佛名为往生行。法藏比丘发四十八愿时,对於布施、持戒、孝养父母等诸行选舍不为往生正因,唯选取专称名号一行为往生正因。故此「称名」乃是「本愿称名」,本愿称名乃是「选择本愿称名」。
为何选舍万善万行,唯选取称名一行为往生正因?佛智难测,谨依善导大师所释,有「胜劣」及「难易」二义。
一、胜劣义
因为念佛功德超胜,余行功德下劣,所以选取念佛,选舍余行。
名号为万德所归,阿弥陀佛三身[8]、四智[9]、十力[10]、四无畏[11]等一切内证功德,相好光明、说法利生等一切外用功德,皆悉摄在阿弥陀佛名号中,功德尤胜,故称「万德洪名」。
余行不然,各守一隅,只是一一单项功德,不能总摄所有功德,故劣。
譬如「房屋」之名包含一切栋、梁、椽、柱在内,而「栋、梁」等名称不能包摄一切。此因佛名号功德胜余一切功德,而舍劣取胜,独选称名,立为本愿生因之行。
《法事赞》言:
极乐无为涅盘界,随缘杂善恐难生。
故使如来选要法,教念弥陀专复专。
以极乐是无为涅盘之高妙境界,余行皆是少善少福,不能往生,唯凭如来名号功德才能往生,所以弥陀因中唯选称名为往生行;世尊知弥陀意,选舍余行不为要法,唯选取念佛以为要法,教念佛「专复专」。
二、难易义
念佛易修,诸行难修。《往生礼赞》言:
众生障重,境细心粗,识扬神飞,观难成就也。
是以大圣悲怜,直劝专称名字。
正由称名易故,相续即生。
源信上人《往生要集》言:
今劝念佛,非遮余种种行,
唯是男女贵贱,不简行住坐卧,
不论时处诸缘,修之不难。
乃至临终求愿往生,
得其便宜,无如念佛。
念佛易修,通一切机;诸行难修,不通诸机。若以造像起塔为往生本愿,贫穷困乏者断往生希望,然富贵者少,贫贱者多;若以持戒持律为往生行,破戒无律者不得往生,然持戒者少,破戒者多。总之,除称名外,不论立何种因行为本愿,都不可能普遍适应一切根机,而能修者少,不能修者多。所以,阿弥陀佛为平等慈悲救度一切众生,即选舍造像起塔等一切行,唯选择称名一行,立为往生本愿,是则人人可行,人人往生。
如上,因念佛具有「胜、易」二义,摄一切德,通一切机,所以选为本愿之行。
尤其胜劣义,最能安顿行人之心,稳如磐石。因为称名念佛很容易,人们也就认为功德浅劣,由此疑虑丛生,而更寻求殊胜高妙之法;今善导大师以「念佛一行最为尊」,唯判称名为「正定之业」,超过一切定善、散善,即杜尽一切下劣心及辗转企慕之心。

第六节 生因本愿
「生因」即往生行因。四十八愿虽广,唯有第十八愿誓十方众生念佛往生而言:
设我得佛,十方众生,
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此愿誓众生往生行,唯是「三心十念」。「三心」即「至心、信乐、欲生」,此为安心,同於《观经》「至诚心、深心、回向发愿心」,已见於本书第五章《安心章》。「十念」即「乃至十念」(平生之机,上尽一形;临终之机,下至十声),即起行、作业,见本书第六、七、八章。此「三心十念」之行,至简至易,而能成往生净土之因者,在於「若不生者,不取正觉」之誓。四十八愿中,唯有此愿以彼佛正觉与我等往生结为一体,而誓:若不能使念佛众生生我国者,则虽可成正觉,亦舍而不成;必能令十方众生念佛得生我国,才取正觉。
故第十八愿称为机法一体[12]本愿。「南无阿弥陀佛」,为机法一体名号。机法一体故,阿弥陀佛功德全体成为众生往生之因,故称第十八愿为生因本愿。余四十七愿为欣慕愿,为令众生欣慕彼佛国土功德庄严而念佛愿生。善导大师《观经疏‧定善义》言:
四十八愿,唯明专念弥陀名号得生。

第七节 摄生三愿之关系
善导大师《观念法门》举第十八、十九、二十愿属「摄生增上缘」,意思是由这三愿的增上作用力,能摄一切众生毕竟得生极乐国土,故称「摄生三愿」,即正摄受众生往生的三条愿。
三愿的关系,有种种解说。今依善导大师释义,三愿以第十八愿念佛往生为体,其余二愿为用,次第连属,共摄众生往生。
诸佛菩萨应机施教,度化众生,必有当机、结缘二种。宿缘成熟,今生遇法即可得度者,称为「当机」;善根劣弱,今生遇法虽不能得度,但是能固结缘种,等待未来善根渐渐增长,最终毕竟得度者,称为「结缘」。摄生三愿中,第十八、十九愿为当机愿,顺次往生,即现在行念佛等业因,紧接着次生(当生命终之後)受往生果;第二十愿为结缘愿,顺後往生,即第一生作业,第三生或第三生以後受果。
如诸佛之法,有权有实,以实摄权,导权归实[13]。以之,第十八愿念佛为真实(实),第十九愿诸行为方便(权)。
真实有三:
一、机真实,明信佛智,全仗佛力;
二、法真实,唯说念佛,不假方便;
三、益真实,直接化生,不住莲胎。
方便也有三:
一、机方便,疑惑佛智,杂有自力;
二、法方便,兼说诸行,种种调诱;
三、益方便,或归实则转入念佛,或滞权则寄住莲胎。见下《凡夫入报章》。

《大》《观》二经权实互显:《大经》三辈文以实摄权,胎化段废权立实;《观经》十六观导权归实,流通付嘱文废权立实。《小经》一向唯实无权。
关於念佛与来迎的关系,体必具用故,念佛往生必有来迎;用必归体故,诸行来迎功归念佛。诸行回向愿生,故佛来迎,若不回愿,岂蒙来迎?而回愿心正是表明多少有念佛之心,只是诸行行体与阿弥陀佛不亲故,非全念佛。然而诸行之人尚蒙来迎,何况念佛。故知来迎利益,正在念佛,旁通诸行。然第十八愿不说临终来迎者,略有四由:
(一)本誓重愿,若不生者,不取正觉,理在不言故;
(二)名体一如,三缘具足,念佛佛来,法尔如是故;
(三)摄取光中,应声即现,常来护念,不限临终故;
(四)令诸行人,闻佛来迎,起欢喜心,归入念佛故。
前三为不必特说,後一为特意不说。然诸行之人,非本誓重愿之机,隔名体一如之理,缺亲近增上之缘,无摄取护念之益,若不特别誓愿临终来迎,则绝往生希望。故为疏远之机,令得安心,归入念佛,弥陀大悲别发此愿,而誓临终来迎。
然有众生,虽闻弥陀佛名,或求人天福报,未愿往生;或仅少少欣求,不具三心;或虽有愿行,而中途退失,皆不得顺次往生,漏於第十八愿、第十九愿当生得度,而成结缘之机类。为愍此类众生之长劫流转,法藏比丘更发第二十愿加以救度,促其尽快往生;纵然闻名信心浅薄,也如吞钩之鱼,在水不久,承此愿功,不必遥隔多生,而能速生彼国。故第二十愿称为「系念定生愿」,也称「三生果遂愿」。
「三生」即过去、现在、未来之三生,此有「过现门」及「现未门」。约「过现门」,第一生(过去)植诸德本,第二生(现在)至心回向,第三生(未来)达成往生,此为《阿弥陀三耶三佛萨楼佛檀过度人道经》第五愿之意。若「现未门」,第一生(现在)植诸德本,第二生(未来)至心回向,第三生(未来)达成往生,即《无量寿经》第二十愿之意。「过现」「现未」二门虽异,顺後往生是同。
第二十愿之作用,第一生结缘下种,第二生缘种成熟,第三生达成往生。
结缘下种者,名号为金刚不坏成佛之种,「十方众生,闻我名号」即普下成佛之种。名号法种法尔趋向极乐,故说「系念我国」,即为普结往生之缘。虽闻名而求世福之人,法种功能具足不失;由此名号法种摄受住持之力,点滴微善能成根芽,故说「植诸德本」。「植」同种,「本」同根,「植诸德本」即「种诸善根」。若离名号,世善虚伪,如同浪作,不成善根,故知善根德本以名号为体。
缘种成熟者,即依佛果遂本愿力、名号法种住持力、无量光明调熟力,宿种善根念念增长,现在具足三心,炽然求生,故说「至心回向,欲生我国」。其往生行,略而不说。若随佛意,念佛为本;随众生机,或取诸行。无论念佛、诸行,必令遂其过去「系念我国」之愿,达成往生,故说「不果遂者,不取正觉」。推求其本,为遂弥陀欲令一切众生毕竟得生极乐国土之本愿。如《无量寿经》言「我至成佛道,名声超十方,究竟有不闻,誓不成等觉」。又《庄严经》言「我若成正觉,立名无量寿;众生闻此号,俱来我刹中」。

总结之,第十八愿为明信佛智之全分念佛,顺次直接化生。第十九愿为疑惑佛智之少分念佛,或增进为全分念佛,即自然化生,或滞留诸行,亦蒙临终来迎,然暂寄莲胎。第二十愿为不明佛智之微分念佛,一生结缘下种,二生缘种成熟时,或少分念佛,或全分念佛,三生达成往生。因此,三愿皆由念佛一边得往生,而念佛杂诸行自力者,为疑佛智故,住於莲胎,故善导大师释言「四十八愿,唯明专念弥陀名号得生」。

第八节 念佛利益
一、光明摄取
本愿称名,众生心、行、业为内因,如来本愿力为外缘,施与现世福乐及往生成佛种种功德利益。
外缘即增上缘,於他物生起有强力之作用。万物皆赖增上缘之助成,例如土壤能生长米麦。念佛法门,由阿弥陀佛生因本愿所建立,其佛力增上缘作用更为显着,乃至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如善导大师所说「一切善恶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

如《观经》说,念佛众生蒙受阿弥陀佛光明摄取不舍的利益。佛光明为佛救度众生之智慧功德的外在体现,而分色光[14]与心光。色光常照一切,於此之上,特加护念之心,即名心光,以此心光常照念佛行者,予以摄取护念,称为「光明摄取」。即第九观中,阿弥陀佛总以色光遍照十方世界,别以心光摄取念佛众生而不舍。善导大师《观念法门》言:「但有专念阿弥陀佛众生,彼佛心光常照是人,摄护不舍,总不论照摄余杂业行者。」
为何唯摄念佛之人,不摄杂行之人?有三点:
(一)平等义
由於阿弥陀佛平等大悲故,光明唯摄念佛之人。因念佛法门,不论智愚利钝,都能平等修行。
而其他任何法门,总有众生不能修行,不能平等利益。
(二)本愿义
余行非阿弥陀佛本愿之行,故佛光明不照摄。
念佛是阿弥陀佛本愿之行,故佛光明照摄。善导大师《往生礼赞》言「唯有念佛蒙光摄,当知本愿最为强」。
(三)三缘义
依善导大师《观经疏‧定善义》,念佛之人与阿弥陀佛有亲缘、近缘、增上缘,故佛光明摄取。
杂行之人无此三缘,故佛光明不摄取。
1.亲缘
念佛通於身口意三业。行者口业称佛名,佛即闻之;身业礼敬佛,佛即见之;意业忆念佛,佛即知之。众生忆念佛,佛也忆念众生。彼此三业不相舍离,佛与众生最相亲厚,称为亲缘。
2.近缘
众生愿见佛,佛即应其心念,现在目前,称为近缘。近缘通於平生与临终。
众生称念佛名,阿弥陀佛化身无数,与观世音、大势至等诸菩萨,常来至此行人之所:此为平生。
念佛行者,命欲终时,阿弥陀佛与诸圣众现在其前:此为临终。
不论平生、临终,阿弥陀佛皆常来、常守、常护、常迎念佛之人,故念佛人与佛实为最近。
亲缘、近缘,似同而有别。心心相知为亲,空间无隔为近。
3.增上缘
阿弥陀佛之外缘,总称增上缘,别以念佛行者临终之时,佛及圣众现前来迎,诸罪消灭,魔障排除,安详往生,称增上缘。此外尚有五种增上缘,如下略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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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增上缘
善导大师《观念法门》显明五种增上缘。此五种增上缘,观察等四种正行(助业)虽亦有之,其中自有强弱浅深等差别,而约佛本意,释为念佛正行(正定业)之具德。
(一)灭罪增上缘
众生称念,则除多劫罪。如《观经》下品上生说一念灭五十亿劫生死之罪,下品下生说一念灭八十亿劫生死之罪。
(二)护念增上缘
佛菩萨常来念佛行者之侧,如影随形,而加护念。如《观经》说「念佛众生摄取不舍」「念佛者,观世音、大势至二大菩萨为其胜友」。
(三)见佛增上缘
依於念佛三昧,得见阿弥陀佛。如前所述近缘见佛。
(四)摄生增上缘
「摄生」即愿往生行人,命欲终时,佛与圣众自来迎接,愿力摄得往生。以第十八愿为主,旁及第十九、二十、三十五愿。
(五)证生增上缘
「证生」即证明众生往生不虚,而有世尊证明及诸佛证明。如《阿弥陀经》说,专修念佛之人,六方恒河沙诸佛皆舒舌相,定为凡夫作证,罪灭得生。
五种增上缘含现当二益,灭罪、护念、见佛三种为现世利益,摄生、证生二种为当来後世利益。「五增上缘」与「三缘」相配,其灭罪、摄生当「三缘」中的增上缘,护念当「三缘」中的亲缘,见佛当「三缘」中的近缘,「三缘」共明机是凡夫,凡夫往生即「五增上缘」中的证生增上缘。

三、念佛现世之德香
如上已大体说明念佛利益,现再说明念佛现世利益之德香。
对於一个专求往生的念佛人来说,念佛现世利益与未来往生之崇高理想并不矛盾,反而一体不离,因为念佛本来就有「现当二益」。如善导大师《观念法门》及《往生礼赞》後序,皆说明念佛的现世功德利益。近代印光大师也说:「真能念佛,不求世间福报,而自得世间福报,如长寿无病、家门清泰、子孙发达、诸缘如意、万事吉祥等。若求世间福报,不肯回向往生,则所得世间福报反为下劣,而心不专一,往生便难决定矣。」
专修念佛本为往生一大事,除此之外,念佛尚有种种现世利益,如下表:

「促成善缘」:由於念佛,原有种种逆恶境缘得以改变而成善,如家门不宁转为清泰、子孙不孝转为贤孝等。
「延年转寿」:由於佛力加护,得长命安乐延寿。
「重转轻受」:本当受重苦之报,转受轻苦之报。
又有念佛十五种利益,如下表:

以下依据净土三经说明念佛现世利益。
《无量寿经》四十八愿中,有关念佛现世利益之愿:
第十二「光明无量愿」,佛以光明与众生结佛缘,施以救济,故是心的利益。
第十三「寿命无量愿」,由此念佛人现世得延年转寿,所以含有现益。
第十八「念佛往生愿」,令我等蒙佛救度,安心立命,是心的利益。
第十九「来迎引接愿」,临终无诸苦恐惧,得大安慰,是心的利益。
第二十「系念定生愿」,约其安心得救是现益,约果遂为当益。
第三十三「触光柔软愿」,是心的利益。
第三十四「闻名得忍愿」,现生於佛道得不退转,是心的利益。
第三十七「人天致敬愿」,念佛受诸天世人敬爱,身心安乐,无佛道障,是身心双益。
《三誓偈》说「不为大施主,普济诸贫苦,誓不成等觉」,异译《无量寿庄严经》说「广以诸财宝,普施於贫苦」,《无量寿如来会》则说「广济贫穷免诸苦,利益世间使安乐」,救贫穷,施安乐,是现世心物两方面利益,可知念佛人由弥陀冥加故,於现世财物等不求自得,使生计无虞,衣食无缺。
《无量寿经》又言:「消除三垢冥,明济众厄难。开彼智慧眼,灭此昏盲暗。闭塞诸恶道,通达善趣门。」示其灭罪生善利益。
又言:「其有众生,遇斯光者,三垢消灭,身意柔软,欢喜踊跃,善心生焉。」为身心双益。
《大经》凡说现世利益之文有二十余处。
《观经》第八观「作是观者,除无量劫生死之罪,於现身中得念佛三昧」,为灭罪生善益。第九观「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如前已述,为现世利益。经末「若念佛者,当知此人则是人中芬陀利花,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为其胜友,当坐道场,生诸佛家」,显明二圣影护护念利益。
《观经》说念佛而得现世心的利益,也有二十余处。
《阿弥陀经》说念佛现世利益,有两条文:「临命终时,阿弥陀佛与诸圣众现在其前,是人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即现世之终益;念佛人「皆为一切诸佛共所护念,皆得不退转」,即由诸佛护念,得信心坚固增上之现益。
以上为净土三经所明念佛现世利益之大概。
更就三种光明,示念佛现益:我等至心专念佛时,阿弥陀佛放无贪善根所成之清净光,除我等财色二贪之不净罪业,而等同於清净持戒之人;又放无瞋善根所成之欢喜光,灭我等瞋恚罪障,而等同於无瞋忍辱之人;又放无痴善根所成智慧光,灭我等愚痴罪障,而等同於有智之人。清净光令我等心无贪、清美,欢喜光令我等心无瞋、柔和,智慧光令我等心无痴、正觉明朗,故说「消除三垢冥」「三垢消灭,身意柔软,善心生焉」。
又无量光能破有量,无边光能离有无[15],无碍光除诸障难,无对光消灭怨对,不断光令心不断等。
念佛利益无量无边,真有信者,应当欢喜踊跃,顶戴奉行!
名词注解:
[1] 五百大愿 《悲华经》言,释迦牟尼佛往昔为宝海梵志时,於宝藏佛所曾发下五百大愿。
[2] 生佛一体 众生专称弥陀佛名,即与佛成为一体。
[3] 以果地觉,为因地心 以弥陀正觉名号,作为念佛人的往生正因。
[4] 因该果海,果彻因源 众生专称弥陀佛名,即拥有弥陀果地功德;弥陀果地功德,彻入念佛人心中。
[5] 实相 此处指实相念佛,念阿弥陀佛的法性之身,得实相之理。
[6] 实相身 实相即真理。佛彻证真理,与真理冥合,故佛身为实相身。佛即是真理,佛名也即是真理。
[7] 为物身 与真理合一之佛身,显现救度众生之力用,称为物身。「物」即众生。
[8] 三身 一、法身(法性身,即人人本具的真性);二、报身(福慧功德圆满所报得的佛身);三、应身(应众生之机而变现的佛身)。
[9] 四智 一、成所作智(转有漏的前五识,成为所作一切普利众生的智慧);二、妙观察智(转有漏的第六识,成为观察诸法及教化众生的智慧);三、平等性智(转有漏的第七识,成为平等慈悲一切众生的智慧);四、大圆境智(转有漏的第八识,成为洞察一切事理的智慧)。
[10] 十力 如来所具有的十种力用:一、知觉处非处智力(能知一切事物的道理和非道理);二、知三世业报智力(能知一切众生三世因果业报);三、知诸禅解脱三昧智力(能知各种禅定及解脱三昧等);四、知诸根胜劣智力(能知众生根性的胜劣与得果大小);五、知种种解智力(能普知众生种种知解不同);六、知种种界智力(能普知众生种种境界不同);七、知一切至所道智力(能知一切众生行道因果);八、知天眼无碍智力(能以天眼见众生生死及善恶业缘而无障碍);九、知宿命无漏智力(知众生宿命及知无漏涅盘);十、知永断习气智力(於一切妄惑余习,永断不生,能如实知之)。
[11] 四无畏 一、一切智无所畏(佛於大众中明言「我为一切智人」而无畏心);二、漏尽无所畏(佛於大众中明言「我断尽一切烦恼」而无畏心);三、说障道无所畏(佛於大众中说惑业等诸障法而无畏心);四、说尽苦道无所畏(佛於大众中说戒定慧等诸尽苦之正道而无畏心)。
[12] 机法一体 能救度的佛(法),与所救度的众生(机),彼此成为一体。如人乘船,人船一体。
[13] 以实摄权,导权归实 用实法含摄权法(方便之法),引导权法归入实法。
[14] 色光 即身光。
[15] 离有无 远离执着有的一边和执着无的一边的「边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