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阿弥陀经》讲义(二)
二、净土之开宗
1.宗的定义及特性
宗有不同的界定,如一个人的主张、一部经论的要旨,皆可称为宗,所谓「万变不离其宗」。佛教宗派意义上的宗,为佛教传入中国之後所形成之特有现象,亦为中国佛教之根本特色。
宗,为「尊」、「崇」、「主」之义(窥基《大乘法苑义林章》),引申有「独尊」、「统摄」、「唯一」、「最胜」等义。也即:在佛说一切法门中,独尊某一法门为主,并以此统摄其余所有法门之教义体系即称为「宗」。
由此可知,宗有这样几重特性:
一、独尊性。也即独尊某一法门为主,唯一而无二,不可能有与之并列、平等的法门存在。如国无二主。
二、统摄性。以此独尊无二的法门,统摄其余一切法门。如王治万民。
三、系统性。一宗之内,所有法门,依其相状、地位、价值、作用等,各安其位,形成整然而严密的体系。如国家制度。
四、排他性。各宗所主,界域分明,在其所主界域之内,皆各自奉为正宗,斥他为偏杂,唯我独尊,不容异见。如国家主权。
【补充资料:】
1. 净土宗四性
(1)独尊
‧万行俱回皆得往,念佛一行最为尊。
‧自余众行,虽名是善,若比念佛者,全非比较也。
(2)统摄
‧定散唯标念佛。
‧一名才举,万德齐圆。
‧以名召德,罄无不尽。
(3)系统
‧ 难易二道、圣净二门、要门弘愿、正行杂行、正业助业。
(4)排他
‧楷定古今。已请证定,一句一字不得加减。
‧十三祖及古诸弘净缁素大德皆有宗的意识,独善导流清晰完整。
‧从莲池、藕益,到近代印光大师,极力推崇净土法门。
‧今日说重建、复兴,正顺其悲愿,承其前功,续其未竞。
‧大法将兴,其来由远。诸祖功勳,诚难思议。
2. 印光大师法语:
(1)独尊
‧净土法门乃一切诸法归宗结顶之法。
‧念佛往生一法,乃一切众生速出生死之第一要道,实一切诸佛疾成正觉之最上法门。
‧十方三世一切诸佛,上成佛道,下化众生,成始成终之总持法门。
(2)统摄
‧普被上中下根,统摄律教禅宗。
‧偏圆渐顿一切法,无不从此法界流;大小权实一切行,无不还归此法界。
‧一代时教,皆念佛法门之注脚。
(3)排他
‧特别法门,修因证果不得以通途教义相绳。
3. 具此四性,方为成熟、完整意义的宗。
立宗原为弘法,弘法必有所宗。
为突出我之法门,故有独尊性;
为兼顾其余法门,故有统摄性;
为使自他一切法门整然有序,故有系统性;
系统安立,不容破坏,故有排他性。如生命体之排异功能。
虽排他,然不相冲突。纯学理故。佛说真理,一体圆融,平等尊重故。先系统性中各有安立包容故。虽各各排他,亦各各承认故。
诸宗建立,很好地起到了突出自我法门,兼顾一切法门的双向功能,便利众生各择有缘法门修行,弘法大业得以有序进行;实为中国祖师之伟大创举,智慧结晶。
4. 问:何故佛法在印度无宗,传到中国即开展出各大宗派?
答:此由中印弘法因缘不同。佛出印度,圣弟子相承,自然演进,虽有部派,未成宗派。传译中国,既无佛陀而下之历史形成自然师承关系,又大小乘诸经法门并译而行,不可能复制印度佛法弘传演进之过程,而必须对混杂流行的诸经法门进行疏理判别,各安其位,选择所宗,以利弘法之有序推行。
5. 有此四性,诸宗必然汇归净土。唯佛独尊故。
诸宗虽在各自范围内称宗,遇净土佛力法门,宗即不成。如月於众星中最明,遇日无光。亦如边侯於诸国内一一称王,遇天子各皆称臣。
《要解》:
十方佛土,无此名相,无此阶位,无此法门。
教网所不能收、刹网所不能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