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說
一、 論與答——文字與口語,單論、單答、論答。
二、 論答之形式——立論答疑、駁論答辯、討論答覆。
三、 論答之必要——交流思想、顯明正理、弘揚佛法。
四、 論答當如理——合乎一定的道理、規則
五、 善用論答之功效
六、 略釋七要事正講
一、 對象:
1. 是物件——就某一論題,有共同論答之基礎:信仰、認同、不反對、想瞭解。
敬白一切有緣知識、敬白一切往生人等
2. 非對象——各執其理、各敘其詞,諍而無益。或放棄,或改變主題,使成為物件。
二、 主題:佛法、淨土 明瞭
三、 目的:顯明真理 助益往生
四、 規則:依於目的 自他共許
1. 依淨土三經(正、旁、其餘)
2. 依相承祖釋(善導、弘願師、要門師、其餘)
3. 合佛法通理(佛性 緣起)
4. 合語言邏輯(自相矛盾 偷換概念 條理不清 言語失次)
5. 持平和理性(只求盡理 不存勝負 結局雙贏 理屈更喜)
* 與四依法之關係(法人 義語 了不了 智識)
五、 方法:依於規則
1. 立:(論點 道理 譬喻 經證 祖證 事證 反證 問答釋疑)《核心講記》目錄三
2. 破:(縱任破 直對破 違道理 違三經 違祖釋 違事實 違自宗 違邏輯)《善全》三六
六、 技巧:方法運用(側重答問)
1. 審明問意(問意不明 表意不明 概念分齊)
2. 緊扣主題
3. 注意效果(說理 勸化)
4. 直接答 間接答(問此答此 問此答彼)大小近遠 具體籠統 世俗佛法
5. 說理答 譬喻答
6. 誘進答 反問答
7. 滿足答 留缺答
8. 平面答 縱深答
9. 問多答一 問一答多
10.對眾答 個別答
七、 嫌忌
1. 勝負意氣 不遵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