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陀的誓願
「願」,就是所謂的志願、願望,以及目標、目的。「願」很重要,人生有願,就會努力,就會有動力;願心強大,就會全力以赴,甚至生死以之。但「願」必須是使自己與他人,甚至廣大的眾生,都能向上、向善、向淨的善淨之願,才有意義與價值,才能獲得天地鬼神的擁護,諸佛菩薩的讚歎,所謂「人有善願,天必從之;人有誠心,佛有感應」。
阿彌陀佛的「願」,是成佛之願──是廣度十方眾生,使十方眾生都能成佛的願;是主動、平等、無條件救度任何眾生的願。阿彌陀佛的本願弘廣而深重,不但動天地、泣鬼神,而且使十方諸佛齊聲讚歎,自歎不如。
阿彌陀佛的本願,是我們的生命、我們的希望、我們的光明,是我們安心喜樂的來源。有阿彌陀佛的本願,我們今生解脫有望、成佛可期;沒有阿彌陀佛的本願,我們萬劫沉淪、解脫無期。終此一生,將仰望長天,聲嘶啞而哀嚎;匍匐大地,流血淚而悲泣。那種絕望的痛苦,語言無法形容,人心無法想像。
佛說:「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因此我們也應該發願,但發願不正,依然萬劫沉淪。我們應該發的願是出離輪迴之願,往生極樂淨土之願,自信教人信之願,弘揚彌陀本願之願,要有這樣的願心,這樣的擔當,這樣的使命感。「誓」就是決心、約定,也就是所謂的誓約、盟誓或賭注,亦即為了達成願望、目地,再苦也永不停止,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如同《大經》所說:「假使身止,諸苦毒中,我行精進,忍終不悔。」也是第十八願所說的:「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有願無誓,即使願未達成,未必需要付出代價;有願有誓,如果願望沒能達成,則勢必付出代價,甚至賠上性命。阿彌陀佛發願要度盡十方眾生,並且誓言,若不能度盡十方眾生,絕不成就佛道。阿彌陀佛是以祂佛的性命,來賭我們十方眾生的往生,因此,可以說第十八願有願有誓,而且誓願弘深。
──摘自〈第十八願之義〉開示之十二(200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