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德洪名是──「名即體」「名即法」
有名即法,有名非法
世間人事物,雖一樣各有其名,但卻有所謂「有名即法,有名非法」之別,也就是說,如果名稱跟他的內涵內德,跟他的本體是一體的,叫做「名即法」。「有名非法」則是,雖然有名稱,可是跟他的內容、跟他的本體,是分開的。「名即法」是指佛菩薩的名號或者是他的咒語,其他的名號,就不是名即法。譬如我們口渴的時候,嘴巴說水,可是沒有飲料、也沒有開水到我們的嘴巴;我們是凡夫,這個人如果不在附近,你再怎麼樣大聲的叫他,他也沒聽到,請他過來,他也不曉得要過來,因為這都不是名即法。
這一句南無阿彌陀佛的萬德洪名,是「名即法」,是「名即體」,所以稱念這一句名號,就跟他的本體互相感通道交,他的本體就會顯現,所謂「應聲即現」,因為這一句彌陀名號,是名即體。再者,這一句彌陀名號,同時也是「名即光」,名號就是阿彌陀佛的光明,所以善導大師說:「光明名號」。因為「名即體、名即光」,所以阿彌陀佛就以稱名為他的本願,使得凡是念佛的人,他只要稱名,就順佛願;只要稱名,就與佛親;只要稱名,就蒙光攝取。
稱念佛名與佛親
我們要跟阿彌陀佛親,要跟阿彌陀佛近,不跟阿彌陀佛疏遠,要怎麼樣?就是稱名念佛。不然我們凡夫怎麼跟阿彌陀佛親,跟阿彌陀佛近呢?阿彌陀佛的慈悲,我們也思惟不來;阿彌陀佛的智慧,是佛的境界,我們也理解不來;阿彌陀佛的相好光明,我們也觀想不來;阿彌陀佛的功德,阿彌陀佛的神力,我們更不能理解。阿彌陀佛的慈悲智慧,願力功德,光明相好,這一些功能內容,都在名號裡面。
總之,我們只要專稱彌陀佛名,就跟阿彌陀佛的佛體相親相近,同時我們也單單以稱名來蒙光攝取。要蒙受彌陀的佛光攝取,是只要稱名,非常的簡單容易,而不是修其他的法門,念其他佛菩薩的名號,持其他的咒語,誦其他的經典,拜其他的懺法,或者是參禪打坐,或者是靜坐觀想,都不是,只要稱名念佛,當下就蒙受彌陀的佛光攝取不捨,所以說「單以稱名,蒙光攝取」。
--摘自「第十八願善導釋(三)」(2009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