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方眾生
「十方眾生」,〈第十八願成就文〉解釋為「諸有眾生」。
「十方」,就是四維上下的總稱,顯示整個法界、整個大宇宙的意思。
「眾生」,普通來講,眾生是指迷界的有情、迷界的眾生。所謂迷界,是指六道的眾生,六道就是天道、人道、阿修羅道、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
如果從廣義上來講,佛與菩薩及聲聞與緣覺也都含攝在眾生這個名詞之中,這就成為十法界的眾生。「十法界」包含剛剛所講的六道輪迴的凡夫,以及聲聞、緣覺、菩薩、佛,這四種的聖人。六凡跟四聖,包含起來總稱為十法界的眾生。
「十方眾生」,就廣義來講是指九法界的眾生。如《仁王經》說:「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三賢十聖還在果報當中,所以還要佛的攝受。
此「十方眾生」之語,《無量壽經》第十八願成就文解釋為「諸有眾生」。
若以「諸有眾生」而言,則是唯指三界六道之善惡凡夫,非指三界外之聖人。「諸有」即是「種種有」,是指「二十五有」。《法華文句》言:「諸有者,二十五有之生處也。生死輪迴之迷界眾生,分為二十五種。有因必有果,因果不亡,故稱為有。」即是二十五種三界六道的善惡凡夫,包含:四惡趣、四洲、六欲天、四禪天、四空天、大梵天、無想天、淨居天。
「有」是佛教的專有名詞,「有」就是有生死輪迴。成了四果阿羅漢,了脫輪迴,就不再「有」,所謂「不受後有」,在此之前都是「有」。
由上可知,「十方眾生」有二意:
一、「一切」:彰顯第十八願所要救度的機類(對象)是五乘九法界的眾生,亦即「人、天、聲聞、緣覺、菩薩」(包含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善導大師在《觀經疏.玄義分》中說:
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
致使五乘齊入。
故第十八願之念佛一門,是「五乘齊入」的門戶。
二、「諸有」:彰顯「本為凡夫,兼為聖人」(根本上是為救度善惡凡夫,而同時又兼為聲聞、緣覺、菩薩)之教。「諸有眾生」一語,所指的主要是凡夫,而非聖人,所以此語突顯出「凡夫為本」之意。
由上可知,「十方眾生」是「五乘齊入」「本為凡夫,兼為聖人」之意。
第十八願所講的「十方眾生」,成就文解釋為「諸有眾生」,而「諸有眾生」曇鸞大師就解釋為「一切外凡夫人」。
「外凡夫」是指「十信外」的「薄地凡夫」,既然是十信之外的凡夫,就表示還有煩惱,還會造業造罪。
還有煩惱,還會造業造罪的諸有眾生,乃至臨終的一念至心迴向願生彼國,也能夠往生,所以就斷定一切外凡夫人也都能夠往生。
而凡夫之中,有善有惡;惡中之極,即是逆謗、闡提的眾生。而由《觀經》下品下生的事證,明知彌陀的救度包括一生造惡的根機,且極惡如逆謗闡提的眾生,亦加以救度:這給一切善惡凡夫無盡的安慰。
《莊嚴經》也說:
常運慈心拔有情,度盡阿鼻苦眾生。
三惡道中,地獄餓鬼畜生,皆生我剎,受我法化,不久悉成佛。
《法然上人全集》解釋「十方眾生」說:
凡夫聖人、善人惡人、有智無智、有罪無罪、持戒破戒、
男女老少、在家出家、佛世法滅,悉皆包含。
因為,逆謗闡提都能蒙佛救度、脫離阿鼻地獄、往生極樂淨土,則有何人不能往生?人人都能蒙佛救度,人人都往生有分!
由這段《莊嚴經》偈語就曉得,「十方眾生」是指六道輪迴的凡夫眾生,涵蓋中陰身與三惡道。消極地講,是「不論任何眾生」,積極地講,是「包含任何眾生」,沒有眾生不被「十方眾生」所包含。
「十方眾生」都是阿彌陀佛攝受救度的對象,所以人人有分。
善導大師《觀經疏》說:
一切凡夫,不問罪福多少、時節久近,但能上盡百年,下至一日、七日,
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必無疑也!
善導大師《法事讚》說:
無問罪福時多少,心心念佛莫生疑。
印光大師說:
上根如文殊普賢之儔,下根如五逆十惡之輩,皆為淨土法門所攝之機。
上至等覺菩薩下至阿鼻種性,皆須修習;
未成佛前仗以自修;已成佛後賴以度世。
九界眾生離此法,上不能圓成佛道;
十方諸佛捨此法,下不能普利群生。
「十方眾生」:顯示阿彌陀佛的成佛就是為了十方眾生,如果不是為了十方眾生,阿彌陀佛就不成為這樣的佛,可以說,這一尊佛跟十方眾生、十方眾生跟這一尊佛,是一體的、共命的、彼此依靠的、互相需要的。
然,主要對象即是:三惡道眾生,阿鼻眾生,苦惱眾生。凡夫為本,兼為聖人。
溺者才需被救,病者才需醫生。三界六道皆溺人,皆需救度。
三界六道皆溺人,故,皆須同情體諒,包容接納,不批評責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