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淨法師答問(五)
--略談淨土宗的戒律與行持
問:本宗念佛人的戒律、行持是什麼?如何展現、宣達?讓社會大眾清楚明白,並經得起教界的檢驗。
答:凡建立一個宗派,必須有類似「教章」的內涵,否則表示還沒有條件成為一宗一派;其中也必須有本宗的戒律觀。
我有編「淨土宗教章」,其中本宗戒律觀,就在第十五、十六則,意即「宗風一」(真諦)、「宗風二」(俗諦)。
「宗風一」(真諦)是就往生極樂世界的教證而言。
「宗風二」(俗諦),是念佛人尚未往生極樂世界,還在娑婆五濁惡世過生活,與家人、親友、社會相處的具體條文。我提出六點,這一些內涵都是經文佛所說以及古聖先賢之言。
這六條是適合普遍社會大眾的,而出家眾因為現出家相,必須有出家眾的威儀與心態,所以我要求出家眾都要背誦「宗風二」(俗諦),並且增加四則成為十條。
「宗風一、二」我鼓勵大眾都要背起來。其中「宗風二」,目前出家眾每半個月就要聚會一次,在早上七點半先分成三組,每個人都各背一次,再集合在一起,由我跟他們講話、討論。
有關「宗風二」的內涵,也有出版一本書--《觸光柔軟》,這本書大部分都是我對出家眾闡釋宗風的內容。
「宗風」就是我們的戒律。
為什麼不用「五戒十善」呢?因為「五戒十善」是一般通途基本的戒,大家都耳熟能詳,只是其中比較細膩的地方,必須另有條文規範,所以我就寫出「淨土宗宗風」。而且「五戒十善」其實是不易受持的。
近代高僧弘一大師修持律宗,以淨土為歸,行持非常好。最後吐露心情,說自己「比丘二百五十戒」固然做不到,連「五戒十善」也做不到,頂多只能做個「多分」的優婆塞。
受五戒、持五戒的居士,如果五戒通通做滿,就是滿分的優婆塞;如果受其中四條、三條,就是「多分」;一條、二條,就是少分。
這是一個老實修行人有實際的修行、反省,才講得出來的話。不然,連自己是多分、少分或是比丘,都茫然不清楚,只有去實踐,才曉得我做到哪裏?甚至能做到、不能做到?
先不講十善、菩薩戒,就五戒來說,我們都有受,可是我們是做不清淨、不圓滿的,如果沒有嚴格要求去做,當然看不出來做得到或做不到,一旦嚴格要求,就涇渭立判了。
所以我們不以「五戒十善」規範,但這十條宗風就儘量去做。這十條也不是說能做得好,而是儘量能做多少,就做多少。有句話說:「取法乎上,僅得其中;取法乎中,斯為下矣。」,又說:「雖不能至,心嚮往之。」就是這樣的心態。
我要求出家眾每一天背一次,同時思惟它的道理,每半個月大家一起背,把它的道理落實在自己的三業行為上,乃至生活上,就是把這些精神內涵「融為骨髓,化成個性」。
我們的生命是什麼?曠劫以來第八識(阿賴耶識)中的「貪、瞋、癡、慢、疑」就是我們的生命、真實的自我。我們的起心動念都是從「貪、瞋、癡、慢、疑」展露出來的。第七意識執著第八識為我,又推動第六意識去造作。第六意識有分別、記憶、判斷的功能,我們用第六意識聞經判教,就曉得善惡,行善去惡、趨吉避凶。但學佛者,如果沒有時時刻刻去反觀自省,第六意識所了解的再怎樣深入經藏,都不得力,因為,都是第七意識在當家做主。第七意識本來就執著我,把阿賴耶識中許多惡種子執著為我本身,所以動不動流露出來的都是阿賴耶識中惡的種子。
學佛人、修行人,如果災難不能免除,命運不能改變,都是第六意識所懂的教理沒有應用落實在三業行為上。
所以,學佛人把了解的道理,時刻觀心反照,逢緣遇境,就以此做為標準,去面對人事物,而不是以生生世世以來的習氣做主。
阿賴耶識中「貪、瞋、癡、慢、疑」的惡種子就是習氣。習氣也有好的,但講習氣,大部分都指不好的。習氣不好,人就容易比較、計較、不平、不滿、抱怨、生氣,還有慳貪不肯佈施,瞋恨不肯容忍。這些都是習氣在做主。
學了佛,了解要破除慳貪、培養慈悲心,要守戒、忍讓、謙卑,不使貪瞋癡放肆橫行。
所以我們就以「宗風二」(俗諦)要求自己。當然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比如「宗風二」第六條--「學佛大悲心,彌陀如何為我,我便如何為人」這一條,當然做不到。阿彌陀佛發願時,是聖種性菩薩(第八地到第十地菩薩),成佛之後,又是佛中之王,佛中之王所做的,我們怎能做得來?因此我們就是學習。所以「宗風二」第一點就說「對彌陀恭敬信順」,這是最基本的,因為彌陀是我們的本尊,我們依靠祂、向祂學;接著就要「對他人恩慈體貼、對自己謙卑柔和」。
這一系列在《觸光柔軟》中多少有闡釋到,可以參考。
所以我們的戒律觀,就是我們的宗風;行持,就是行持「宗風一」(真諦)、「宗風二」(俗諦)。也就是說往生之道,專一念佛;處世之道,就以「宗風二」做為準則。自己既以此來展現,也以此來宣導,自信教人信。
自己的三業行為不好,首先,別人就不會起恭敬心,你說的法,也不會接受了。往往肯定你的法,是因為你的行持好;如果行持不好,不管你以前說的法有多好,也當下失效了。
所以,佈教者首先三業行為要端正,而且要極其謙卑柔和,不貢高,不傲慢,不以自己多能為勝。儒家說「身教者從,言教者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摘錄自2012年2月1日,淨宗書院座談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