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宗的剛骨——要門與弘願
善導所說弘願,總指四十八願,當然涵蓋攝生三願,別指第十八願,意在將釋尊一代所說的五時八教皆納入定散二門,化前序之文可見;並引導所有修學定散八萬四千法之要門行者,歸入本願念佛之一門,《觀經》流通文廢立之釋,甚為明白。
善導廢立之釋,最後唯有弘願念佛之一門。法然上人《選擇本願念佛集》的解釋即已顯明。法然上人《選擇本願念佛集》第十二章,後面解釋說:
凡散善十一,人皆雖貴,而於其中,此「四個行」,當世之人殊所欲之行也,以此等行,殆抑念佛。
倩尋經意者,不以此諸行付囑流通,唯以念佛一行即使付囑流通後世。應知釋尊所以不付囑諸行者,即是非彌陀本願之故也。亦所以付囑念佛者,即是彌陀本願之故也。今又善導和尚所以廢諸行、歸念佛者,非啻為彌陀本願之行,亦是釋尊付囑之行也。
故知諸行非機失時,念佛往生當機得時,感應豈唐捐哉!
當知隨他之前,雖暫開定散門,隨自之後,還閉定散門;一開以後永不閉者,唯是念佛一門。彌陀本願,釋尊付囑,意在此矣,行者應知。
法然上人也說(法然上人全集288頁):
上人常向人云:「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持是語者,即是持無量壽佛名。」並云:聞名不信如不聞,雖信不稱如不信,唯應常稱彌陀名。
又云:《玄義分》所言「要門」者,定散二善也;定者息慮凝心,散者廢惡修善。
言「弘願」者,如《大經》說,「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
此善導和尚之釋也,如予者,不堪前之要門,故唯全憑弘願也。
又說(法然上人全集612頁):
若有人問「定散諸行皆乘弘願」者,可答然也,皆乘弘願。
若有人問「定散諸行皆是弘願」者,可答不然,唯念佛行。
又說(法然上人全集302頁):
四十八願一一皆有念佛往生義,故善導和尚釋為「一一願言」也。如「無三惡道願」,恐懼三惡重苦之眾生聞之,生欣慕心,而以念佛為正因也;自餘諸願準之。故四十七願為欣慕願,第十八願為生因願也。
第十九願者,為引導諸行之人,歸入念佛之願也。
弘願即是弘誓,亦即是本願,本願念佛門之攝機,弘廣廣大,故以弘願或弘誓名之。淨土三經唯標本願門之念佛一行,唯念佛一行是本願門,此本願門之念佛,非定非散,超定超散。
故《大經》說:
其佛本願力,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
《易行品》說:
阿彌陀佛本願如是:若人念我,稱名自歸,即入必定。
《往生論》說:
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能令速滿足,功德大寶海。
又說:
稱彼如來名,如彼如來光明智相,如彼名義,欲如實修行相應故。
《往生論註》說:
易行道者:謂但以信佛因緣,願生淨土,乘佛願力,便得往生彼清淨土。
《往生論註》後面結論引用三願,其根本是第十八願,以第十八願為四十八願之根本與代表。《觀經》《小經》也都由第十八願所開展。所以要門最後導歸弘願念佛一門。
善導大師說:「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顯示要門乃所廢,弘願乃所立,廢立之意顯然。這是本宗的宗骨,雖然國情民情有所不同,宗骨不可模糊或模稜兩可,要旗幟鮮明,否則失去方針。
善導大師《觀經疏》說:
念佛三昧,功能超絕,實非雜善(定散六度萬行)得為比類。
善導大師《般舟讚》說:
種種思量巧方便,選得彌陀弘誓門;
一切善業迴生利,不如專念彌陀號。
上盡一形至十念,三念五念佛來迎,
直為彌陀弘誓重,致使凡夫念即生。
萬行具迴皆得往,念佛一行最為尊,
門門不同八萬四,為滅無明果業因,
利劍即是彌陀號,一聲稱念罪皆除。
謗法闡提行十惡,迴心念佛罪皆除。
普勸有緣常念佛,觀音大勢為同學。
若能念佛人中上,願得同生諸佛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