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令
六令:「令人接受、令人歡喜、令人讚美、令人尊敬、令人感恩、令人懷念」,這個都是環環相扣的,層層遞進的。
「令人接受」,在團體生活當中,一個人的言行如果別人不肯定、不接受、不以為然的話,這樣的人在群體當中是不好相處,也不容易生存的;所以我們的處事、言語舉止必須讓別人能夠接受。別人不接受,我們怎麼能夠跟人互動?怎麼能夠與人家相處呢?所以,最根本的,一開始要能夠讓人家接受。
「令人歡喜」,讓人接受不如讓人歡喜。也就是說,進一步讓人家歡喜跟你親近、共事,覺得你為人很好,值得跟你為友,這就是歡喜。
「令人讚美」,令人歡喜不如令人讚美。就是進一步讓他人能夠讚美我們,讚美我們為人很好,很有愛心,很有禮貌,很隨和,很主動為大眾服務,又很負責任,凡事肯吃虧不計較,應該讓人這樣讚美我們。
「令人尊敬」,讓人讚美不如讓人尊敬。也就是說,進一步讓人家尊敬我們是一個出家人,是一個修行人,你的人格、道德都可以予人模範。當然,這不是好名、好利,而是一種自然,所謂「香光莊嚴」,有這樣的德行必然有這樣的光彩與香氣,無形中可以薰陶別人、照亮別人。當然,一個讓人尊敬的人,不可能矯揉造作、故作修行來讓人家恭敬;他的內心也沒有認為自己在修行,甚至很會修行的念頭,也由於沒有那種念頭,反而讓人家尊敬。就好像《金剛經》所講的:一個阿羅漢他不以為他是一個阿羅漢,度盡一切眾生而不以為有一眾生是被我們度的;因為「空三心,泯四相」,沒有過去、現在、未來的心,也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這一些執著,離了我執,也離了法執。
「令人感恩」,讓人家尊敬不如進一步讓人家感恩。尊敬有時是單方的,感恩則是接受了對方的恩德、恩惠而讓人感恩戴德,想要知恩報恩。
「令人懷念」,尊敬、感恩可能是一時的,而懷念卻是永遠的,彼此離開了,或已經過很久了,可是接受到對方道德人格的薰陶、承受到對方豐厚的恩惠而刻骨銘心終生難忘,即使經過了十年、二十年或一輩子,那一種永恆的懷念與感恩是一直不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