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人接受
星雲大師勉勵:「希望我們大家做一個可以給人接受的人。」不必對方歡迎,也不求對方尊重,只要對方接受,是不是很容易呢?其實不容易。
要讓人家接受我們,需要給人好處,站在對方立場,肯吃虧、不計較。給人接受,會除去驕慢、自我,長養智慧、慈悲。多一人接受,則增一分福德;少一人接受,則多一份業障。
當甲乙敵對時,要能同時獲得甲乙接受,必須具有空性慈悲。因世間萬物,即使彼此排斥,絕沒有排斥虛空的;人心種種,無論如何險仄,沒有不當慈而化的。
發了菩提心,身命無條件奉獻眾生,必須獲得眾生的接受,故須「恆順眾生」。假如眾生不接受,菩薩終不能成無上覺道。乃至阿彌陀佛已成無上法王,恆放無量光,遍照十方界,所作所求也不過願人接受而已。「十方的眾生啊!請接受我無條件的救度吧!」
給人接受,起步甚易,境界無窮,從最初一個微笑、一念善心,至最終上成佛道、下化眾生,都在其中。君權社會,下位要靠上位接受,否則無法生存;民主時代,上位要給下位接受,不然上位不保。是官員,要給人民接受;是師父,要給弟子接受;是菩薩,要給眾生接受。菩薩最小,眾生最大。自我最小,大眾最大。佛教真義,徹底民主。
時時檢點,我的言行舉止給人接受嗎?不覺慚愧,自知美醜。
(轉載自《 人間福報》,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