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宗教章釋(一)
——宗名.本尊.根源
一、 宗名
凡卑微之存在,皆有實而無名,如無盡之蜎飛蠕動、微生物等;而大事之成就,必藉名以標立。佛法大事,無過成佛,然諸佛授記,唯示佛名、剎名。世間大事,無過建國,至國之成立,不過宣布其名;倘國名不能立,雖地不少一寸,民不減一指,豈成國體。可知,名者,至大之事也。是故今呈教章,先宣宗名,曰「淨土宗」。
名不虛設,必以詮義,今以「淨土」為名,略有二義:
一為標指所歸。淨土之言,言通意別,即西方極樂。本宗以往生西方極樂淨土為目標,故名淨土宗。
二為簡對他法。他求正報佛身,今托依報國土;他法先心淨後土淨,今則托淨土證淨心;他法不取不捨,今則欣樂淨邦。為示種種差別,故名淨土宗。
「宗」是崇、主之義,主即唯一、無上。法門無量,今求生淨土,有緣所崇,故以為宗;又最高無上,所以成宗。
釋言:
種種法門皆解脫,無過念佛往西方。
萬行俱迴皆得往,念佛一行最為尊。
唯有念佛蒙光攝,當知本願最為強。
二、 本尊
既以淨土為歸,須知淨土之主。譬如浪子回頭,必念慈父;邊民歸化,要藉王恩。何況垢障凡夫,欲躋蓮池海會;不憑佛力,將何以達?故明本尊,專示佛力,即是「南無阿彌陀佛」。
所謂「本尊」即根本尊崇、信仰、歸命的對象。淨土宗之本尊,即是《觀經》華座觀中「舉足救迷,立攝即行,應聲即現,證得往生」之大悲救苦尊。也即真身觀中「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唯觀念佛眾生攝取不捨」之光明攝取尊。也即《彌陀經》中「臨命終時,現在其前,佛力加佑,令心不亂」之臨終來迎尊。即是第十八願「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之本願成就尊。
問:若指西方之佛為本尊,不可見、不可觸故,歸命不成;若即此方紙繪金像為本尊,無救度功能故,歸命不成;若以口中所稱佛名為本尊,亦如聲響,念念不住故,歸命不成。究竟依何為本尊?
答:因依佛像、佛名,能成彼佛救度之事,故即以彼佛形像、名號為本尊,同時也是依彼佛真身為本尊,即是真影無別、名體不二之本尊。
眾生雖不見佛,佛即恆見眾生,愍我愚迷,垂名現形,恆於眾生而作歸依,致使念佛眾生,恆具三緣利益,自成真實歸依。如善導大師釋言:
一明親緣:眾生起行,口常稱佛,佛即聞之;身常禮敬佛,佛即見之;心常念佛,佛即知之。眾生憶念佛者,佛亦憶念眾生,彼此三業不相捨離,故名親緣也。
二明近緣:眾生願見佛,佛即應念,現在目前,故名近緣也。
三明增上緣:眾生稱念,即除多劫罪;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諸邪業繫,無能礙者,故名增上緣也。
問:梵語「南無」是歸命,本尊既然是歸命的對象,應該只是「阿彌陀佛」,何將眾生歸命(南無)納入佛名,以「南無阿彌陀佛」為本尊?
答:「南無」歸命雖從眾生發起,但推功歸本,來自於彼佛救度之功能。阿彌陀佛事先已完成救度眾生之功德,呼喚欲令眾生接受,眾生聞信阿彌陀佛呼喚之聲,而產生歸命之心。比如有種而後有芽,彼佛體內先已有眾生歸命之種,植於眾生心中,因緣成熟而生歸命之芽,今故以本,以「南無」屬佛一體而為本尊,即是機法一體之本尊。
機法一體故,善導大師釋言:
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迴向之義;
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
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如人乘船,與船一體,船行即是人行。歸命之眾生,與所歸之佛一體故,佛行即是我行,必得往生。然則,不願而有大願,不修而有大行者,唯是淨土宗南無阿彌陀佛一法。
問:是否稱阿彌陀佛四字名號,不得往生?
答:本來一體故,四字常是六字,必得往生。但尋常之時,以稱六字為正。
問:佛堂供設本尊,有立、有坐,有一佛、有三聖,以何為準?
答:皆可。然以單佛為勝,立像為正,孤境獨尊,心自專一,見形知恩,易增渴仰故。如善導大師特別解釋「華座觀」中彌陀住立空中之由,言:
彌陀在空而立者,但使迴心正念,願生我國,立即得生也。
問曰:佛德尊高,不可輒然輕舉,既能不捨本願,來應大悲者,何故不端坐而赴機也?
答曰:此明如來別有密意。但以娑婆苦界,雜惡同居;八苦相燒,動成違返;詐親含笑,六賊常隨;三惡火坑,臨臨欲入。若不舉足以救迷,業繫之牢,何由得免?為斯義故,立撮即行,不及端坐以赴機也。
又《觀經》言:
觀佛身故,亦見佛心。佛心者,大慈悲是,以無緣慈,攝諸眾生。
或見或禮住立本尊,自然感佛大悲,息我苦惱,心思臨終,渴慕來迎。
若供西方三聖,應以佛居中、高顯,二大士侍於佛側,或隨於佛後,身像當比佛明顯為低,不可等高,以示師徒之別;亦明本尊唯一,並非有三。
三、 根源
「宗名」已示目標,「本尊」即是方法;有目標,有方法,驀然直行,化事究竟。但以淺心之人,要由明解,方生深信,知因真則果自不虛,今欲啟信解,先示一宗之根源,即是第十八願。
根是因義,如樹有根,即能出生一切枝葉花果。由第十八願,出生淨土宗一切教義,普開念佛之花,廣收往生之果。又根是基義,如樓依於地;今依第十八願而能建立淨土宗正法之樓。故以第十八願為淨土宗之根。
大乘佛法總依真如法性為萬法所依,諸佛出世,或不出世,諸法性如,不曾變異;諸佛所以成佛,不過在證此妙真如性而已。然至其證入之方,則有自力、他力之別。其餘法門皆仗自力修斷,欲在此土直接證入,故聖道諸宗皆盛談真如法性之理,以之為立宗之根源。淨土法門在仗佛力往生淨土,一旦往生,則由涅槃國土之德自然證入妙真如境,故淨土一宗專依彌陀誓願為立宗根源,不多談法性之理。
問:同是大乘佛法,而立宗根源不同,豈非矛盾?
答:因彌陀因中願行,如《往生論註》言:「順乎法性、不乖法本」,故聖淨二門,並不矛盾。但因真如之理無自顯之功,彌陀誓願有化他之能,故聖淨二門雖不矛盾,而難易天淵。
問:彌陀因中發四十八願,為何專指第十八願為立宗根源?
答:為明往生之要,直取安心;又示根中之根,總攝其餘故。
問:有人責難:四十八願為一整體,今單指一願,雖說總攝,只是為成自宗,割裂諸願。如何?
答:愚淺之難,不足答歟。
比如一件衣服,本來一體,隨提一角,即得全衣。但人取衣,必提衣領,順衣之相,得衣之用故。如果說只提衣領,即成割裂,必須領、襟、袖都要拿住,才得整體;則不成衣,只是碎片而已。
故知設難之人,還墮自難,即是先認定四十八願為各各獨立,而後欲以人為智巧加以縫合。
若善知四十八願本來一體,則隨說一願皆得整體,何況舉此根本第十八願即成割裂?但不說餘願,必以第十八願為宗者,也因順四十八願之相,得四十八願之用故。
第十八願總攝四十八願之義,善導大師釋言:
四十八願中,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四十八願,一一願言:若我得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願生我國,下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