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願 「乃至十念」辯義
有人以查遍《無量壽經》各種譯本、未見第十八願文「乃至十念」有口稱佛名之義,遂疑善導大師「稱我名字,下至十聲」之釋,今即答之。因來問前提不受祖師之教,故不得已,先引經文、道理,委曲而說。然而我人離開祖師教說,全如盲人,妄逞小智,實覺慚愧,又極為辛苦。此種吃力不討好、隱伏諸多過失之事,以後絕不再做。
一、「乃至十念」以佛名為體
1.第十八願成就文:「諸有眾生,聞其名號,信心歡喜,乃至一念,至心迴向,願生彼國,即得往生,住不退轉。」
2.第十八願成就偈:「其佛本願力,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
3.《如來會》第十八願:「若我證得無上覺時,餘佛剎中諸有情類,聞我名已,所有善根心心迴向,願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造無間惡業、誹謗正法及諸聖人。」
4.第十八願前之第十七願:「設我得佛,十方世界無量諸佛,不悉咨嗟稱我名者,不取正覺。」
5.四十八願中,凡是說到他方世界眾生能得利益的,幾乎一律標以「聞我名字」,總共有十幾願之多。
6.另,梵文本第十八願也說:「若果我成佛,凡是無量佛土的眾生聽到我的名號,將會生起往生之心,而且迴向善根,乃至生起十念的往生佛國心。若不往生,我就不成無上正等正覺;但造作無間業和誹謗正法除外。」
7.又梵文《無量壽經》英文版《極樂莊嚴經》第十八、十九往生願,也都說到「聽到我的名字以後」。
故知「乃至十念」不管是怎樣形式的「念」,其內容一律以「南無阿彌陀佛」名號為體,也就是以佛名為本質內容,為根本來源;離開佛名,「乃至十念」即成空洞無物。故談論「乃至十念」時,無論如何不可能離開佛名。
二、「念」有多義
由於佛陀圓音說法,往往一個簡單的音節能包含無量無邊妙義,攝受種種不同根機的眾生,令每一個聽到的人都以為是對我說的,也都以為自己聽聞的是正確的;各自按所聽聞、理解的如實修行,也都可以得到相應的利益。
若以漢語的「念」字,便有口稱的稱念,及心思的思念、憶念、想念,乃至思維念、觀察念等等。「乃至十念」的「念」字,若就前面的「十方眾生」以及當句的「乃至」二字,極有可能包容了所能羅列的一切形式的「念」。
三、「念」不離名
但無論是怎樣的「念」,不可能離開佛名,因為離開佛名,便如無源之水,沒有「乃至十念」了。也因為凡夫的思維,一定要以「名」(名詞概念)來進行,是一連串名的連接;離了「名」言,便無法思維。不論我們念佛的淨土,佛的色身,佛的功德,佛的慈悲……首先起作用、根本起作用、一貫起作用的,是佛的名字。如「阿彌陀佛」的淨土、「阿彌陀佛」的色身……也就是無論如何的「念」,佛名是俱生的,同時生起的。
若念佛法身,直契真如實相,乃破無明大士境界,已非淨土宗之凡夫念佛矣,故非所論。
四、「念佛」即是「念佛名」
在我們的經驗世界中,有時想起一個人,可是忘了他的名字,這時我們的思維便如同發生梗阻一般不暢,有的人會急得頭上冒汗,直到最後放棄,當然更不可能傳達給他人你要說的是誰--這不過依然經驗世界的事。佛的世界乃是超經驗的世界,一切皆非凡夫境界,唯有名字可說。經言:諸佛世界不可說示,唯除名字。(原文待查)
所以念佛雖有種種,如念佛的相好、念佛的慈悲、念佛的功德、念佛的名號等等,對上根眾生來說必定不離念佛名,而對下根眾生來說僅僅只是念佛名。
五、「念佛名」才是念佛
對於下劣凡夫來說,只有稱念(含心念)佛名才是真正意義、完整意義的念佛,其他不過是附加在佛名上的一分想像而已;只有佛名是來自佛的真理界之物,超出世間,其他一切思維念皆不離此世,都是此世之物。如念佛的慈悲,往往我們想到的只是父母的慈悲,真正佛的慈悲是怎樣的,我們不可能觸及到的,只能用我們的經驗作少分相似的比擬而已;故只有念佛名才契入佛的本體,其他一切念皆是影像。尤其阿彌陀佛是以名號救度眾生的佛(這從諸佛稱名願及四十八願可清楚明瞭),名體一如,稱念彼佛名號,一切皆含。
六、「口稱」與「心念」
念佛名有二種:一口稱,二心念。發於口為口稱;不發於口,唯在心中,為心念。然心念也有聲相,只是沒有發於口而已。所以從根本來說,心念、口稱都是念的佛名,都一樣。但比較來說口稱更勝,有三:一、心念難而口稱易。如教八哥、小兒、愚人、極大煩惱人、極危險境地人,以心力不及故,皆難心念,口稱則易。二、口稱力大,能帶起心念。三、口稱摒棄凡夫念,直契佛覺。
七、《觀經》的啟示
1.同為淨土三經的《觀經》,其內容無論如何不可能離開《無量壽經》四十八願。故善導大師解釋《觀經》一開始就說:「言『弘願』者,如《大經》說……」,指出《觀經》與《大經》緊密相關、一體不分、互相照明的關係。
2.例如《觀經》所說佛、菩薩、淨土莊嚴功德,與四十八願及其成就,皆有對應關係:其中說到往生行因的十三定觀及上六品大、小世善,是對第十九願「發菩提心,修諸功德」的展開解釋;下輩三品惡人念佛往生,尋比四十八願,只能是對第十八願的展開解釋。古德尤以為,凡諸經中說到念佛往生處,皆為第十八願成就,而不僅僅是《觀經》。
3.尤其最為關鍵、最為精彩的下品下生,與第十八願相比有幾個共同點:一、都說到「至心」;二、都說到「十念」;三、都說到「五逆」。
4.《觀經》十念既然是「令聲不絕,稱南無阿彌陀佛」的稱名,則第十八願之「十念」自然也是「十聲稱名」。 這就是以佛證佛,以經解經。
5.尤其《觀經》最後流通分,阿難請問:「此法之要,當云何受持?」世尊答以:「汝好持是語,持是語者,即是持無量壽佛名。」明確顯示「持無量壽佛名」為整部《觀經》的法要,這與《大經》法要在第十八願念佛往生,《小經》法要在「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完全一致,則第十八願之「十念」自必也是執持阿彌陀佛名號的十念,也就是十聲稱名。(關於「執持名號」,龍樹菩薩《易行品》說:「若人欲疾至,不退轉地者,應以恭敬心,執持稱名號。」)
6.第十八願的「十念」,若沒有釋迦牟尼佛在《觀經》中的親口解釋,可能會歧義多存;然而若沒有彌陀化身的善導大師對《觀經》的楷定解釋,愚惑凡夫仍難明白。當念佛祖深恩,摒絕凡夫小智。
八、會通諸譯不同
諸譯中對「乃至十念」的「十念」或「念」譯法計有如下不同:
1.(聽到我的名號)……乃至生起十念的往生佛國心。
2.(聽到我的名字之後)以平靜的、清淨的念頭沉思,思維於我。
3.(聽到我的名字之後)重複了十次極樂世界的念頭。
4.(得聞如是無量壽佛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功德名號、極樂世界功德莊嚴)聞已思維,若一日夜,或二、或三、或四、或五、或六、或七,繫念不亂。
這些譯法對念字多數取思維念,若依上第一點「乃至十念以佛名為體」及其餘各點之說明,無論譯語如何,與「十聲稱名」皆不矛盾;而且唯有如下下品一般,不雜凡夫主觀意識分別的口稱佛名,才談得上「平靜的、清淨的念頭」。
九、祖師對「乃至十念」的解釋
凡我淨土門相承祖師,皆依《觀經》下品下生之十聲稱佛,解釋第十八願「乃至十念」。
1.善導大師每每說「稱我名字,下至十聲」。亦在《觀經疏》最後結論說:「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以《觀經》稱名,與彌陀本願乃是一體之物。
2.道綽大師聖淨分判:「《大經》云:若有眾生,縱令一生造惡,臨命終時,十念相續,稱我名字,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其「縱令一生造惡,臨命終時,十念相續,稱我名字」,完全是《觀經》下品下生之釋義。
3.曇鸞大師《往生論註》上卷末解釋「十念」有二義:先取心的憶念,就「觀」字來解釋,「若總相,若別相,隨所觀緣,心無他想,十念相續,名為十念。」接著就「口稱」名字來解釋,說:「但稱佛名,亦復如是。」通看《論註》全體,以稱名解釋為正。易行故,相承故,名號為體故,多處釋為稱名故。
值得注意的是,大師對「十」的解釋,認為此處的「十」未必是數量詞,只是表示業成;又言「通神者言之」,即在阿彌陀佛立場知道何為「十念」,凡夫不知;故非凡夫境界,則凡夫「不必須知頭數」「何暇須知念之頭數」。接著說:「若必須知,亦有方便,必須口授,不得題之筆點。」此處所謂「方便」,曇鸞大師並沒有說,若依後來道綽大師、善導大師的解釋,即是十聲稱名,一聲即是一念,豈非方便。這才有後來風行的記數念佛,若是觀佛或思維,如何記數?所以才有問:「心若他緣,攝之令還,可知念之多少。但知多少,復非無間。若凝心注想,復依何可得記念之多少?」依此可知,所謂十念的思維,十次願生極樂世界心,越發不可能離開稱名,不然「十」字即無法解釋。就念佛的經驗,願生心乃是一念發起, 念念相續,絕非一念願生,間隔之後再一念願生,累積而有十念。累積而有十念的願生心(或思維),恰恰是不具足迴向發願心,不如法修行,是要摒斥的。故十念的願生極樂世界的心,當是俱伴十聲稱名底下願生心的相續,不過借外相稱名表示為十的數字。
4.龍樹菩薩本願取意文:「阿彌陀佛本願如是:若人念我,稱名自歸……」,也是以稱名來解釋本願的「念」。因易行道乃是為怯弱下劣的凡夫所說,怯弱下劣以《觀經》下下品為最。
5.天親菩薩《往生論》乃依《無量壽經》為主,通釋三經之論。若就《無量壽經》經文無一處說到口稱佛名,五念門中依何而立讚歎門之口業稱名?「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能令速滿足,功德大寶海。」豈有更速於下劣凡夫一聲口稱、具足無上功德之稱名乎?可知也是取《觀經》稱名釋《大經》本願十念。
6.善導楷定古今以來,何師何祖不遵口稱佛名之教?豈此等祖師大德--永明、蓮池、蕅益、印光皆無知無識之輩,不檢經文,人云亦云,盲然而從乎?縱然盲從,彼道高一世、名振千古之高僧皆甘隨善導之後,不以為恥,吾人亦何必以為恥辱?又從古及今,但盲從善導、口稱佛名往生者,瑞相昭著,無量無數,盲從而得此大益,不亦可傚法乎?正乃「將錯就錯,西方極樂」,又何不可!盲從善導及歷代祖師也是盲從,盲從自心也是盲從,如我愚者,寧從善導!
今日尋章摘句之人,遍查經文,反而不知「乃至十念」之義,竟疑菩薩祖師之釋,如螞蟻爬遍泰山不見泰山,遂高聲宣布:「我歷經千辛萬苦,考察已遍,並無泰山。汝等所見,皆是錯誤。」聞者只覺可笑。
十、今人可以離越祖師直接解經嗎
佛經幽深,凡夫智淺。我此一門,依正依三經為根本經典,然非依我人凡夫濁眼所見為準,乃是依相承祖師清淨法眼為準,故正依經典與相承論釋乃是一體不可分割之關係。其有欲凌駕千古之上者,必不以為然。
然而如氣球高在天際,雖跛人不起於坐,若能手牽氣球所垂之線,則球在手中。縱有健人,若離此線,跳躍奔突,也絕不可能夠著天空中的氣球,最後必跌仆而死。氣球乃經典,垂線乃相承。
又如河流源於雪山,飲河水即飲雪山之水,若拒河水而不飲,一定要登雪山之巔取而飲之,是謂智乎?縱然得飲,不過門前河水,然皆累凍死於半路,無一人得至山頂者。雪山喻佛經,河流喻相承祖釋。
十一、怎樣讀佛經
以極恭敬心而讀。
以極謙卑心而讀。
我無知無識、誠惶誠恐心而讀。
以真為了生死心而讀。
以相承祖師釋義為標準,絕不敢妄擬私意。
懈怠心、驕慢心、自以為是的心,欲求新奇見解,欲超古人,拘泥一文一句,一葉障目不見泰山之死於語下,此等一切,皆與經法不相應。
真為了生死而苦惱的人,自然得嘗法喜妙味。如饑者最知飲食之味。
無道心者,讀遍大藏,著作等身,亦如營養學家分析食物頭頭是道而不知其味。
十二、略說四依法
依法者:一依法不依人;二依義不依語;三依了義不依不了義;四依智不依識。
第一句為總,後三句為別。
法者,佛所示真理。人者,迷界眾生。當依佛所說真理為準,不依迷界眾生迷思為準:此即「依法不依人」。
佛既對眾生說法,以人道來說,不得不借於人類眾生的語言文字。而人類語言本來就是迷界的產物,為了表達迷界事物而創設,本來不是為了表詮真理而創設,故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不得已,要慎而又慎,不可死於句下,而要透過語言,瞭解佛所說的本義。如所謂「以指當觀月,莫執指為月」,語言,乃指月之指;語言中所含真義,乃是所指之月。此即「依義不依語」。
然眾生根機不等,佛因機所示教法不同:對於能直接接受真理之教的人,佛直接示以真理(了義);對不能直接接受真理之教的人,佛則暫時附同他的認識程度,而將真理隱曲起來,為說方便法門(不了義)。兩相比較,直說真理之法為真實,餘則為一時方便假說。應當依直示真理之說為準,此即「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所謂直示真理之教,不是靠凡夫分別意識心、習慣思維邏輯可以契入的,因凡夫處在迷界中,其思維意識全然顛倒,無我計我,無常認常,與真理全然相背。思維的工具是語言、邏輯,思維的對象是迷界之物,思維的經驗是不離我執。以此思維,欲認識了義佛智,譬如以尺量空,絕無可能。應當放棄凡夫思慮分別意識,直接依吾人心體本具無分別智、佛性智慧,契入佛覺,此即「依智不依識」。
今彌陀化身、親證三昧之善導大師所釋「乃至十念」為「下至十聲」,即是依此四依法。
依法不依人故,人見之皆驚奇--何故作如是之釋,超乎我等理解?
依義不依語故,執於語言文字者皆驚奇--何故與經文字句不一致?
依了義不依不了義故,淺識淺智之人皆驚奇--何處有此義乎?
依智不依識故,分別意識心者皆驚奇--何故此釋不合邏輯,根本說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