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弘願寺記
貳、淨土宗義
參、專文
肆、短文
自覺愚惡過於他人,毫無資格計較他人。
凡計較者,皆覺我有理,我賢善,對方虧欠我。如果自覺我之愚惡超過對方,則一點也沒有可以計較的資格。
多一份計較,多一份煩惱。
少一份計較,少一份煩惱。
上位人計較下位人,為站錯位置,自降人格,自失威信。
寧可人負我,不可我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