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宗編輯部
專修正行,十即十生,百即百生;以此決定往生之利益,故說為「得」。
雜修行體與彌陀不相應,發得三心之人甚為稀少;如此則千中無一往生,故說為「失」。
善導大師《往生禮讚》雖舉專修四得、雜修十三失,但專雜番對,準之專修亦有十三得。
雜行十三失列舉如下,反之即正行十三得。
①雜緣亂動失正念故
②與佛本願不相應故
③與教相違故
④不順佛語故
⑤繫念不相續故
⑥憶想間斷故
⑦迴願不殷重真實故
⑧貪瞋諸見煩惱來間斷故
⑨無有慚愧懺悔心故
⑩又不相續念報彼佛恩故
⑪心生輕慢,雖作業行,常與名利相應故
⑫人我自覆,不親近同行善知識故
⑬ 樂近雜緣,自障障他往生正行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