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宗編輯部
四十八大願當中,成佛之因與成佛之果是哪幾願呢?即第十八願、十一願、二十二願。第十八願是「念佛往生願」,第十一願是「必至滅度願」,第二十二願是「一生補處,還相迴向願」。
第十八願保證一切眾生只要念佛,都能平等往生(往相之因);一旦往生極樂世界,當下獲得第十一願的涅槃成佛之果(往相之果);成佛必定迴入十方廣度眾生,所以也速得第二十二願的果(還相大悲之用)。如圖:
前述之功德利益,眾生是如何領受的?曇鸞大師在《往生論註》言往還因果「皆緣阿彌陀如來本願力故」。探其源由,三願中以第十八願為根本,若能往生,成佛、度生自在其中。因此阿彌陀佛將往生淨土成佛和還來穢土利他的功德全部凝聚在一句六字名號裡,並以此迴向施予眾生。如父親給予離家的遊子旅費,此費用自然具有前往目的地和從目的地返回的功能。所以若論迴向之法體,則完全在於這句名號。而我等在聞信名號之當下,便頓時領受往生與成佛度生之功德,而無前後次第之分別。
四十八願一體成就,並以此三願為綱,總攝往生、成佛、度生。因此,此三願是淨土宗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