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宗編輯部
一、引業與滿業
眾生死了之後,下輩子是投生到六道中的哪一道,是完全由業(行為)所決定的。因為「業不滅」,因此眾生都是依據自己的身口意「三業」而展開未來的命運。
從佛教的「業報輪迴論」來說,輪迴為人或畜生等各趣的業力,謂之「引業」。出生為人,而促成其貴賤美醜的業力,謂之「滿業」。
「引業」,就像考試,名列前茅的人有好幾個,但第一名則只有一個。在這當中「最重」的業卻只有一個。同樣的道理,眾生一生所造的業當中,雖然有很多的重業,但最重的唯只一業,是決定我們死後投生的世界(六道)的業,這叫作「引業」。
「滿業」,普指引業以外的一切業,是促成我們死後往生世界的種種千差萬別命運之業。
由「引業」所呈現的果報不可改,比如,今生為人,除非此人死後,否則不會變成畜生或餓鬼等他類眾生。
然而,「滿業」的果報,則有一部分可以依現生的努力(也是一種「業」)而改變,如出生貧家,經行善積德,努力營生後,也可能轉向高貴騰踏。
「引業」,又名引因、牽引業、總報業,即牽引眾生往生六道四生中的業因,為「滿業」的對稱。譬如促使我們生而為人的業,便是引業,其中之男女、貴賤、賢愚、美醜、貧富等差別,則是滿業所感。
簡而言之,引出「總報」之業為引業,圓滿「別報」之業稱為滿業。猶如畫師,先作模樣,後填眾彩。
以上是就眾生輪迴六道之狀況來說明,由於「引業」所至不出六道,故「滿業」再怎麼勤奮努力,仍難臻周全。但如乘佛願力,念佛往生極樂淨土,則另有一番圓滿幸福的光彩景象。
二、念佛人的引業與滿業
念佛人下輩子的「引業」與「滿業」,不是由念佛人的業力決定,而是由阿彌陀佛的大願業力決定。
阿彌陀佛五劫思惟所攝取的四十八願,兆載永劫所積植的無量德行,成就了救度十方眾生的阿彌陀佛本身,成就了無比清淨莊嚴的極樂世界,成就了廣度十方眾生的功德名號。
四十八願之中,第十八願是「念佛往生願」,是念佛人往生極樂世界的「引業」,任何人只要念佛,必定脫離六道輪迴,往生極樂世界;第十一願是「必至滅度願」,則是念佛人在極樂世界的「滿業」,也就是往生極樂世界就直接滅度成佛;第二十一願是「三十二相願」,往生極樂世界的當下,就圓滿了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的佛身;第二十二願是「廣度眾生願」,往生極樂世界成佛之後,自然就會前往十方世界,廣度十方眾生。
《無量壽經》說:
彼佛國土,清淨安穩,微妙快樂,次於無為泥洹之道。
其諸聲聞、菩薩、天人,智慧高明,神通洞達,咸同一類,形無異狀;但因順餘方,故有天人之名。
顏貌端正,超世稀有,容色微妙,非天非人,皆受自然虛無之身、無極之體。
可知,念佛人下輩子的「引業」與「滿業」,都是依靠阿彌陀佛的大願業力而成就。念佛人往生極樂世界之後,都是「智慧高明,神通洞達,咸同一類,形無異狀」,都是「自然虛無之身、無極之體」(成佛)。
所以,曇鸞大師《往生論註》的最後,以阿彌陀佛的「他力論」做為總結論而說:
凡是生彼淨土,及彼菩薩人天所起諸行,皆緣阿彌陀如來本願力故。
何以言之?若非佛力,四十八願便是徒設。今的取三願用證義意。
接著列舉第十八願、第十一願、第二十二願之願文作為證明。
道綽大師《安樂集》亦說:
《大經》云:「十方人天,欲生我國者,莫不皆以阿彌陀如來大願業力為增上緣。」若不如是,四十八願便是徒設。
善導大師《觀經疏》也說:
《大經》說:「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
亦可說,念佛人下輩子的「引業」與「滿業」,即是淨土宗宗旨與特色的四句偈所說:
信受彌陀救度,專稱彌陀佛名,
願生彌陀淨土,廣度十方眾生。(宗旨)
本願稱名,凡夫入報,
平生業成,現生不退。(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