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宗編輯部
名體不二旨在說明南無阿彌陀佛名號與阿彌陀佛之實體間存在的相即不二之關係。名體不二出自《安心決定鈔》所言之「名體不二弘願之行故,名號即是正覺之全體;正覺之體故,即是十方眾生往生之體;往生之體故,我等之願行無不具足。」
《往生論註》卷下言「諸法萬差,不可一概。有名即法(實體謂之法),有名異法。名即法者,諸佛菩薩名號、般若波羅蜜及陀羅尼章句、禁咒音辭等是也」,說明以彌陀名號即是法故,眾生若信此名號而稱念之,則能破滅一切無明,滿足一切志願。《安樂集》卷上第二大門之「第三廣施問答」所說之內容也與此相同。又法位於《無量壽經義疏》亦言:「諸佛皆德施名,稱名即稱德,德能滅罪生福,名亦如是。若信佛名,能生善滅罪。」以上諸文都是在說明名與法相即不二的道理。
在阿彌陀佛之實體與南無阿彌陀佛之名號這兩者之間存在不離不二的關係。因為名號並非離於如來之實體而獨立存在,故謂之「名體不離」;又因為如來之實體與名號恰如冰與水之不二,故謂之「名體不二」。因為佛體所有之功德能力與名號所具之功德能力完全同一、無有差別,故謂之不二。
我們人類的名字都是為稱呼實體而假立的符號,名本身並不具有能力和作用,因此無法名體相即不二。可是阿彌陀佛之佛體與名號是相即不二的,其名號也具足其佛體所具之全部功德與能力,因此這句南無阿彌陀佛名號才能夠給予眾生大利益。總而言之,因為佛證悟了萬象無礙圓通之理,所以其名與體才可以不二;不過雖然佛名體不二,但佛體是觀念的對象,而名號是信仰的對象,兩者的區別不能夠混淆。詳細來說,佛體是觀念之對象,而非信仰之對象,也就是說佛體不是通過信仰、而是需要通過凝神觀想才能夠接觸得到。同時,觀念佛體之人則可以通過觀念佛體得到佛體所具之功德,但佛體的功德卻無法通過信仰得到。
正因如此,聖者才可以通過凝神觀想直接與佛體相接觸而獲得廣大之功德,但凡夫就無能為力了。阿彌陀佛為了讓不堪修觀的亂想凡夫只要信仰、稱念佛的名號便可以獲得佛的廣大功德,故而成就圓具佛體全部功德、能力之名號。
名號即佛體,佛體即名號;佛體是無聲之名號,名號是有聲之佛體,兩者不二。但不二並不等於唯一,所以在涉及到對所歸之體的討論時最好不要妄下定論。以淨土宗來說,是以第十八願及第十八願成就文為依據,確定所歸之法為名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