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佛四十八題──以四十八題略解「阿彌陀佛是怎樣一尊佛?」:(二十五)阿彌陀佛,是一尊平等救度的佛
二十五、阿彌陀佛,是一尊平等救度的佛
「平等」是佛教的核心理境。因為平等一如不二是佛的境界,佛的境界是生佛平等、自他平等,因此佛的慈悲心,就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怨親平等、自他不二、自他一體的心,平等無差別地憐愍一切眾生,無聖無凡、無善無惡、無染無穢、無可憎者、無可親者、無敵無朋、無親疏憎愛,一視同仁、一律平等看待。證悟了平等心就是成佛,成了佛就有這樣的平等心,還沒成佛就沒有這樣的平等心,還有執著、煩惱、無明。
阿彌陀佛正是這樣的智慧慈悲心,把我們看成他的一部分,他和我們、我們和他,平等沒有兩樣,所以說是「怨親平等、自他不二、自他一體」。
《大般若經》卷五七○〈平等品〉說:「等觀諸法,自性寂靜,不生不滅,故名平等。」
曇鸞大師《往生論註》卷上說:「平等是諸法體相。」
慧遠大師《大乘義章》卷一說:「一實之理,妙寂離相,如如平等,亡於彼此,故云不二。」
普濟禪師《五燈會元》說:「天平等,故常覆。地平等,故常載。日月平等,故四時常明。涅槃平等,故聖凡不二。人心平等,故高低無諍。」
《大智度論》卷七十四說:「寂滅者,不增不減、不高不下,滅諸煩惱戲論,不動不壞,無所障礙。」
意思是說:真如法性,在佛不增,在凡不減;雖悟不高,雖迷不下。沒有騷亂煩惱、分別戲論,常住無礙。如果證悟真理,又斷盡了見思二惑,沒有貪、瞋、癡、慢的煩惱,就沒有你我、自他、冤親、善惡、順逆、愛憎、喜怒、苦樂等種種彼我對待。所以叫作「寂滅」,也叫作「寂滅平等」。
「寂滅平等」是八地以上諸菩薩所同證的平等理體,此理體即《往生論》所謂的「淨心、平等法身、寂滅平等法性」,這都是一體異名,其體無別,也是一切眾生的本性,所謂本性、佛性、法性、空性、眾生性,真心、真如、實相、一真法界,雖然名相不同,但內容是一樣的,都是平等沒有絲毫差異不同,都同樣是指心性,就是寂滅的本體,也就是真如實相第一義空,空就是平等不二,於一切法,皆平等而無有差別。即使成佛了,這個心性也沒有增加;還沒成佛,這個心性也沒有減少,只因被煩惱執著妄想雜念蓋住,而現在只是恢復本來的樣子。所以說「寂滅者,不增不減,不高不下」。
在寂滅的狀態當中,既沒有煩惱,也離諸戲論,不變動,不消失,永遠都是自在無礙的,這就是寂滅。所以說「滅諸煩惱戲論,不動不壞,無所障礙」。
又,「平等」是「差別」的對稱,所以平等是沒有差別之意。真如法性平等一如,沒有任何差別相,沒有色聲香味、大小長短等的差別相,故說平等。因此,如果證悟到寂滅平等的真如法性,就名為「寂滅平等身」。
證悟佛性就是覺證真如平等的體性,也就是悟到一切法平等的真理,就有平等不二的智慧,又作平等慧,對一切無所分別,沒有我,也沒有我所,沒有一切煩惱、妄想、執著、虛妄的心念,毫無主觀與客觀的區別。因此也就有平等的大悲心,普遍平等無差別的悲愍一切眾生,於一切眾生不起差別見。因此對一切眾生平等相視,一視同仁,慈愛相同,沒有自他、怨親之別,所謂自他不二、自他一體、怨親平等,當然也沒有凡聖、善惡、賢愚、貴賤、高低的區分。
阿彌陀佛別號叫作「平等覺」,覺證了真如平等的體性,又作平等正覺,指阿彌陀佛的正覺。阿彌陀佛覺證諸法平等、無有自他、高下、淺深差別的真理,而住於身、語、意三業空寂的大覺中,故稱平等覺,這也是阿彌陀佛三十七號之一。曇鸞大師《讚阿彌陀佛偈》說:「蒙光觸者離有無,是故稽首平等覺。」
阿彌陀佛的願力又稱為「平等力」,平等力也是阿彌陀佛三十七號之一。阿彌陀佛徹證諸法平等,具有平等救度一切眾生的大悲心與大願力,不論聖凡善惡的眾生,一律給於平等救度,也一律使其平等成佛,沒有高低上下優劣的差別,故有此號。《讚阿彌陀佛偈》說:「虛無之身無極體,是故頂禮平等力。」
阿彌陀佛有平等三業,也就是遠離聖凡、善惡、是非、美醜、彼此等種種分別而平等的身、口、意三業。《往生論註》卷下說,阿彌陀佛以平等大慈悲的意業、平等光照的身業、平等說法的口業來對治眾生不平等、虛假的三業,令眾生成就平等的三業。這是阿彌陀三業的特殊妙用。
一切眾生往生極樂世界,就能自然證得平等法身,也就是自性法身,平等寂滅的真如,這是八地以上的菩薩。八地以上的菩薩,雖任其自然,不加功用,也能一時遍於十方世界,示現種種教化,作種種佛事,而無往來之想,亦無造作之想,故稱平等法身。七地以下的菩薩,雖證真如,然尚要加功用行始成。《往生論註》卷下說:「未證淨心菩薩,畢竟得證平等法身。」同《論註》下說:「平等法身者,八地以上法性生身菩薩也。寂滅平等者,即此法身菩薩所證寂滅平等之法也。以得此寂滅平等法故,名為平等法身;以平等法身菩薩所得故,名為寂滅平等法也。」
法然上人《選擇集.本願章》說:
彌陀如來法藏比丘之昔,被催平等慈悲,為普攝於一切,
不以諸行為往生本願,唯以稱名念佛一行,為其本願也。
阿彌陀佛的救度是「平等慈悲」故,「普攝一切」故,以十方眾生為對象,要讓十方眾生,不論任何眾生、任何根機,不論聖凡善惡、緇素賢愚、男女老少、貧富貴賤;亦即不論何人,都能夠平等、無條件地往生到涅槃的極樂世界。上至等覺菩薩,下至阿鼻地獄的眾生通通包含,九界眾生都包含在阿彌陀佛的救度大願之中。因此,阿彌陀佛救度眾生是平等同時沒有任何條件,如果說有,就只是要我們眾生「願生、稱名」。有「願生極樂」的心,接下來,只要「專念彌陀名號」,這樣就可以了。這樣的人,就百分之百必定平等往生報土,同證無量光壽,因為阿彌陀佛的願已經成就了。所以,善導大師於《往生禮讚》說:
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又於《法事讚》說:
人天善惡,皆得往生;到彼無殊,齊同不退。
人界、天界,是善、是惡,通通能夠往生極樂世界。善,乃至十善與四無量心,加上禪定功高,出生在非想非非想天的天人;惡,乃至五逆謗法,阿鼻地獄的惡眾生:以「人天善惡」四個字包含六道中的一切善惡凡夫。「人天善惡,皆得往生」,到極樂世界都彼此平等,都進入成佛不退轉的階位。
又於《觀經疏.玄義分》說:
若論眾生垢障,實難欣趣;
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致使五乘齊入。
如果論我們眾生的貪瞋癡慢,皆有可能在某種情境下會犯五逆謗法,這樣垢障的眾生怎麼可能靠自己的修行脫離三界輪迴,甚而往生到阿彌陀佛的高妙報土呢?善導大師解釋說:正因為有阿彌陀佛這句名號的功德,有阿彌陀佛平等願力的攝取,使得「五乘齊入」。「五乘」就是菩薩、聲聞、緣覺、天、人,當然其中也包含三惡道眾生。
「齊入」的「齊」,是顯示他力一因一果,簡異自力多因多果。
一因:五乘皆齊同依託彌陀本願力,同一本願稱名念佛即是一因。曇鸞大師《往生論註》所說「同一念佛,無別道故」,即是此義。
一果:齊入彌陀真實報土,同證無為涅槃法身,平等一相,凡聖一味,即是一果。善導大師《法事讚》所說「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又說「同因同行至菩提」、「淨土無生亦無別,究竟解脫金剛身」,即是此義。
若論五乘,凡聖善惡各不相同,因既千差,果亦萬別(多因多果);然而五乘同捨自力,同託佛力(一因),同生報土,同證法身(一果)。
「齊」也是平等之意,因平等果亦平等,此皆乘託佛願之力,毫非己功,故曰「致使五乘齊入」。
十方眾生有等覺菩薩,也有五逆謗法,若依自力,則各人果報千差萬別;若依彌陀願力,則上下無別,一同往生高妙的報土,一同證悟光壽無量的極果。
印光大師說:
上根如文殊普賢之儔,下根如五逆十惡之輩,皆為淨土法門所攝之機。
以彌陀願力弘深,普欲平等廣度十方眾生之故。下根如五逆十惡的極重罪人,一生唯惡無善,臨命終時,遇到善知識教他念佛,在身心皆陷苦逼的狀態下,隨善知識依樣畫葫蘆地念了十聲南無阿彌陀佛,立即火焰化紅蓮,離地獄之火車,登極樂之蓮台。
之所以能如此,顯然並非這個罪人之功德或功夫,乃是全憑彌陀不可思議威神之力的救度。
同時,文殊、普賢之等覺菩薩,願生彌陀淨土,也完全仰蒙彌陀之力,絲毫非仗自己之功,故文殊菩薩《願生偈》說:
願我命終時,除滅諸障礙,
面見阿彌陀,往生安樂國。(《文殊師利發願經》)
普賢菩薩《願生偈》說:
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
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剎。(《華嚴經》)
文殊、普賢都是候補佛位的等覺菩薩,但若欲往生彌陀淨土,仍須仰蒙彌陀之力,何況其他聖凡善惡之人。是故,曇鸞大師《往生論註》之結論說:
覈求其本,阿彌陀如來為增上緣。
凡是生彼淨土,及彼菩薩人天所起諸行,
皆緣阿彌陀如來本願力故。
這段法語的意思是說,一切聖凡善惡眾生,之所以能夠往生彌陀淨土,完全都是依靠阿彌陀佛本願力之故。反之,若不依靠阿彌陀佛本願力,即使等覺,如文殊、普賢,亦不能得生彌陀淨土。道綽大師《安樂集》也說:
十方人天,欲生我國者,莫不皆以阿彌陀如來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
善導大師《觀經疏.玄義分》也說:
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
善導大師《觀念法門》也說:
若有眾生,得生西方無量壽佛國者,皆乘彌陀佛大願等業力為增上緣。
此正顯示淨土宗全然是阿彌陀佛救度的法門。而彌陀救度慈悲平等,廣大弘深,無一遺漏。不論何人何時何地,只要念佛,都能往生。
因此,十方眾生,不管聖人凡夫、善人惡人、在家出家、會修行不會修行,有智慧沒智慧,只要稱念這一句彌陀名號,阿彌陀佛都平等的救度,都使其平等的往生極樂,都使其平等的快速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