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經疏》二處眼目問答
一問:《觀經疏》二處眼目是什麼?
答:善導大師《觀經疏》教理上兩段重要的文——「要弘二門判」之文和「要弘廢立」之文,被稱為《觀經疏》二處眼目。
二問:為什麼這兩段文被稱為「二處眼目」?
答:眼目也就是眼睛,依這兩段文便能明見整部《觀經疏》的教理脈絡,明見《觀經》一部的宗旨,明見淨土一門的核心,明見我等往生的道路,所以稱這二處文為 「二處眼目」。
三問:「要弘二門判之文」是什麼意思?
答:「要門」與「弘願」二種法門,合起來簡稱「要弘二門」;判是分判。在這一段文中,善導大師把往生淨土門分判為「要門」與「弘願」二種法門,所以稱為「要弘二門判之文」。
四問:「要弘二門判之文」有什麼眼目作用?
答:由這一段文,便可明見:
一、 往生淨土有「要門」與「弘願」二種不同的門徑。明此,即不會執一謗一。
二、 願此土成佛的聖道法門一切修行,概括起來不出「定散二善」;雖修聖道法門,覺得靠自力不能了脫生死成就佛道,而發願將所修定散二善迴向求生極樂世界,到淨土成佛,這樣就進入要門。可知要門是為了引攝聖道法門修行者進入淨土法門而設立,可說是淨土門中的偏門,也可說是淨土門的前站。弘願門則完全仰靠彼淨土阿彌陀佛大願業力,即是淨土之正門,要門之歸結。明此,可知雖有要弘二門,而以彌陀弘願為淨土正宗。
三、 要門是唯有修行定散二善的善凡夫才可能通行的門徑,而弘願是不論一切善惡凡夫皆可通行的門徑。明此,可知淨土法門之所以廣大無遺、萬機不漏,正是由於彌陀弘願,而不致誤生造罪凡夫不得生彼淨土之疑怯退心。
四、 要門帶有自力,也就是靠自己定散二善修行之力,迴向求生;弘願全托佛力,所謂「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自然得生。自力與佛力,天淵地別。明此,即當由要門而入弘願,方得萬修萬人去。
五、 既入弘願,則泯滅一切善惡凡夫差別相,唯是阿彌陀佛大願業力之運作。明此,即能不問善惡,不問罪福,唯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六、 善導大師以《大經》彌陀弘願為《觀經》一部的宗要,而不僅僅停在《觀經》定散二善的表面。明此,可知善導大師闡釋淨土教門的立場,又可知善導大師所以超勝諸師之處。
五問:「要弘廢立之文」是什麼意思?
答:廢是廢捨,立是確立。這一段文顯示「廢捨要門、確立弘願」的思想,所以稱為「要弘廢立之文」。
六問:這一段文並沒有說到「廢要門立弘願」?
答:「雖說定散二門之益」即是廢要門。「定散二門」即是要門的定散二善,「雖」字是轉折、伏筆,顯示廢捨之義。「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即是立弘願。本願即是弘願。一向專稱即是唯一不二,不雜其餘,所以是立。
七問:這裏既廢要門,為什麼前面又開要門?
答:這是時間次第的不同。對於聖道門的修行者,還沒有入淨土門,就要開出定散二善迴向求生的要門,讓他們方便進入;對於已經進入要門的人,就要勸他更進一步, 捨要門入弘願。比如登堂入室,對於門外的人,就要喊他登堂進來;對於已經登堂的人,就要勸他捨堂而入室。
八問:「要弘廢立之文」有什麼眼目作用?
答:由此一段文,便可明見:
一、雖有要弘二門,並非等量齊觀,結歸唯在彌陀本願。明此,即當捨要門入弘願。
二、定散二善的要門是隨眾生根機的法門,一向專稱的弘願是順彌陀本願的法門。隨眾根機的法門,或有能修或不能修,或得往生不得往生;順佛本願的法門,則無不能修,無不往生。明此,亦當 捨要門入弘願;亦即捨掉自己,歸順彌陀。
三、釋迦牟尼佛的悲心本懷,不是在定散二善的要門,而是在阿彌陀佛的本願,勸導一切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明此,亦當捨要門入弘願。只要能一向專稱彌陀佛名,既順彌陀本願,又慰釋迦本懷。
四、一向專稱彌陀佛名,即是乘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明此,就會捨掉種種理論、種種心性而一向念佛。
五、「要弘二門判之文」在《觀經疏》一開篇序題門中,開宗明義;「要弘廢立之文」在《觀經疏》最末,結歸本源。這二文,前後呼應,前後一貫,則釋迦牟尼佛說《觀經》的苦心悲智,善導大師疏釋《觀經》的苦心悲智,從整部《觀經疏》的文文句句都流露出來。釋迦牟尼佛一開始就是懷抱著阿彌陀佛的本願——望佛本願,而開說《觀經》定散二善以為誘導的方便;善導大師也是一開始就立於《大經》彌陀弘願的立場,展開對整部《觀經》教理上的疏釋。
六、一切的一切,無過於「一向專稱彌陀佛名」;一切的一切,落實於「一向專稱彌陀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