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佛臣佛問答
1問:淨土宗以阿彌陀佛為王佛,以十方諸佛為臣佛,有何經典依據?
答:《大阿彌陀經》讚說阿彌陀佛是:「諸佛中之王也,光明中之極尊也。」
2問:可經中只說彌陀是王,並沒有說諸佛就是臣?
答:王臣相對。如對父言子,對子言父;對臣稱王,對王稱臣。彌陀既是王佛,諸佛即為臣佛,理在不言。
3問:同一佛教,或說諸佛平等,或存王臣差別,彼此矛盾,是何道理?
答:為利眾生故,勸化巧說故。
4問:怎樣利益眾生?
答:或有眾生,聞平等理,堪能入道,即為說諸佛平等,此是聖道門意;或有眾生,聞差別事,能起欣求,即為說彌陀佛王,此是淨土門意。聖道淨土皆一佛所說,莫信一不信一,執一謗一。
5問:如何是聖道門平等意,如何是淨土門差別意?
答:聖道修行,欲自悟佛性,證極涅槃;佛性在聖不增,在凡不減,平等一如,更無二致。故聖道修行,偏取平等之理,每談:淨穢一如,生佛不二;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生佛尚且平等,何況諸佛而不平等也。此是聖道門意。淨土門本為不能證悟佛性平等之理之下根罪人,說阿彌陀佛慈悲救度,莫說生佛不等,即諸佛平等,於聖道門雖謂稱理極說,於今淨土門翻為無益戲論,乃至毒害。何以故?說諸佛等,為令悟平等理,出生死界,今既劣根無由啟悟,故成戲論;又既諸佛等,心向誰歸?命由誰救?無歸無救,永陷流轉,故成害語。善導和尚《觀經疏》云:「隱顯隨機,望存化益;或可故隱彼(諸佛)為優,獨顯西方(彌陀)為勝。」
凡淨土諸經,處處獨顯彌陀最勝,總不說諸佛平等,為令事相差別凡夫歸心有在,仰投有主故。如《無量壽經》十方諸佛皆共讚歎:「無量壽佛,威神光明,最尊第一;諸佛光明,所不能及。」又《阿彌陀經》諸佛共讚、共證、共護「專念彌陀名號得生」。又《般舟三昧經》說三世諸佛皆念彌陀三昧而成佛。《楞伽經》說:「十方諸剎土,眾生菩薩中,法身及報身,化身及變化,皆從無量壽,極樂界中出。」阿彌陀佛於十方三世諸佛中,最高、最上、為尊、為王,經證煌煌,何可不信!
6問:然則彌陀諸佛為究竟等,究竟不等?
答:究竟等,亦究竟不等;究竟不等,亦究竟等。不等而等,是真等;必等而等,非真等。又說等不等,皆為凡夫。諸佛唯是「不可說」。既不可說,一切說語皆是方便;既方便說,說等不等皆無妨也。又方便說者,為利眾生故,淨土門意,常存彌陀諸佛差別。
7問:罪障凡夫,心存諸佛彌陀不等之念,口說諸佛彌陀不等之語,有無對諸佛藐蔑不敬之過?
答:若心中實存藐蔑諸佛之念,即有大過,速速懺悔。既聖道門,以罪業凡夫等諸佛,尚不為過;何淨土門,顯彌陀獨能為有過。既稱經教而說,若有過者,則過屬諸佛。然則順諸佛誠言,豈能有過!非唯無過,亦令諸佛歡喜,亦知諸佛深恩,亦能普利眾生。因諸佛如來大慈謙讓,獨推彌陀諸佛中王,使我凡夫歸心有在,一向專念,速歸樂邦,而後乃能一一面覲諸如來,報諸佛恩。
若偏存聖道諸宗諸佛平等道理,則釋迦所說「諸佛光明所不能及」為無益剩語,諸佛舒舌為無益之事,彌陀超發別意弘願亦成虛設。
又位在下凡,縱口說諸佛平等,心非如實知;既非如實知,不免凡夫見;既墮凡夫見,即成過失語。既歸心淨土門,何不順淨土教意,獨讚彌陀,一心繫念,為如實無過,深順諸佛心,聞者皆喜。
8問:善導和尚《往生禮贊》亦言:「諸佛所證,平等是一。」
答:全文如下:「諸佛所證,平等是一;若以願行來收,非無因緣。然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
先順聖道門意,說諸佛所證理體平等是一;後顯淨土門意,說彌陀願行因緣事相差別。以別願超諸佛,光號願力、攝化眾生超諸佛,諸佛度生難,彌陀度生易。以至釋迦諸佛,皆偏歎彌陀,別勸西方。
9問:聖道門諸佛平等,淨土門彌陀獨尊,永如水火不融嗎?
答:此是何見!如前已明,諸佛境界唯是不可說,不可說而說者,皆成方便;既皆方便非實,本不相妨,何存水火。又聖道門平等道理,不壞差別事相,唯不以此立宗;淨土門指方立相,豈礙平等道理,唯不以此勸化。
10問:淨土門一向不談諸佛平等嗎?
答:唯不壞淨土宗意,可談諸佛平等。此又有二:一權順聖道,二獨顯淨宗。獨顯淨宗又二:一除彌陀而外,談諸佛平等。諸佛皆平等證取、平等讚歎念佛往生之法,同以此法為度生本懷,無一不證不讚,故說諸佛平等;即是諸佛以同讚彌陀故,智等悲等。二含彌陀在內,諸佛既同讚彌陀名號,則與彌陀智等悲等。彌陀之智即成諸佛智;彌陀圓滿大悲,諸佛亦圓滿大悲。如此,雖謂彌陀諸佛平等,仍不失主從之位。
11問:淨土宗既尊善導,善導和尚不說之語,後人不可說;若說即是另立新義,非尊善導。
答:此說有理,然當分別。若不分別,即成愚學。
12問:如何分別?
答:善導和尚所不說之事,有違本願宗義不可說故不說,有雖合本願宗義可說然不曾說。
前一種和尚不說,後學定不可說,因違本願宗故。如善導和尚不說念佛往生別時意,不說念佛往生必須要有戒定慧,不說念佛往生靠自力功夫等;後之學者,豈可反改。
合本願宗可說然不曾說又有多種,試舉一二:一經文顯著,眾無異議,不需別辯故不說,非不能說;如彌陀稱佛王,諸佛為臣佛。二時節因緣未至故不說,非不能說;如以《普賢行願品》、《念佛圓通章》為淨土第四經、第五經,和尚時尚未譯來,然則為顯諸經皆讚稱念彌陀,合本願一向專念之宗,故可說。又如以念佛機音聲助同念佛,頗便初機大眾,唐時豈有念佛機。若因善導和尚不曾說而強執不可說不可用,豈非太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