曇鸞大師之教判思想
作為龍樹菩薩、天親菩薩淨土教的繼承者,曇鸞大師在作《往生論註》解釋天親菩薩《往生論》時,一開篇即引用龍樹菩薩《易行品》「難易二道判」之文,並加以解釋說:
謹案龍樹菩薩《十住毗婆沙》云:
菩薩求阿毗跋致,有二種道:一者難行道,二者易行道。
難行道者:謂於五濁之世,於無佛時,求阿毗跋致為難。此難乃有多途,粗言五三,以示義意:
一者外道相善,亂菩薩法。
二者聲聞自利,障大慈悲。
三者無賴惡人,破他勝德。
四者顛倒善果,能壞梵行。
五者唯是自力,無他力持。
如斯等事,觸目皆是。譬如陸路,步行則苦。
易行道者:謂但以信佛因緣,願生淨土,乘佛願力,便得往生彼清淨土;佛力住持,即入大乘正定之聚,正定即是阿毗跋致。譬如水路,乘船則樂。
這段著名的釋文,在淨土宗教理上有二個貢獻:一判自他二力,二標願力為宗。
也就是,曇鸞大師籍由龍樹菩薩「難易二道判」的指引,明白看出天親菩薩《往生論》是彌陀願力之教、稱名易行之道,故開宗明義點出「乘佛願力」,以「彌陀本願力」為眼目、為核心、為主軸,來解讀《往生論》及展開整個淨土教說。
在此我們討論其教判上之功績。
壹、 自他二力判之解說
由於此段釋文是對龍樹菩薩「難易二道判」的引用並加以解釋,所以總體上正是遵循著《易行品》「難易二道判」的精神,但側重點有所不同。
龍樹菩薩側重難行、易行之對比,以外在效果可見之「易」為鮮明旗幟,召喚一切有心者歸投彌陀本願。曇鸞大師則深究所以為難、所以為易之內在不可見之原因,突出彌陀願力,以生發人之信心。
其分析難行道有五個難點,但主要是在第五點「唯是自力,無他力持」,而根本是「無他力持」。因為即使無自力,若有他力,難亦非難。
何以得知無自力?菩薩之法,內充智慧慈悲,外行勇猛精進,方可成辦。發心趣行,第一要須智慧觀察,何者菩薩正道,何者非道?今既迷於外道,亂菩薩法,知無智慧之力。既能善識菩薩正道,第二要須廣發大心,荷負一切眾生生死重擔。今既求於自利,障發大心,知無慈悲之力。既能發大慈悲,第三要須所行勇猛,否則才一涉事,即成障緣;尚未出發,已經摔倒。今既不能破他,反為他破,知無勇猛之力。既能所行勇猛,正爾可喜,然菩提道遠,非少時可至,故須第四勤行精進,恒久不怠;若只一時、或僅一生、二生勇猛,不能生生世世勇猛精進,增上梵行,即成有始無終。今既果縛顛倒,梵行毀失,羽鎩中途,盡棄前功,知無精進之力。然則內無智慧慈悲,外缺勇猛精進,非大丈夫,是泥菩薩,入水即化,談何自力。
又,五難之中,前四是分別列舉,第五是總結釋成。前四之中,前三是枝末之難,第四是根本之難。前三或有能修,第四絕無能過。縱然善識大乘,縱然超發大心,縱然勇破惡難,一生精修,所得不過人天顛倒善果,成三世怨。如《註》所言:
從有漏心生,不順法性。所謂凡夫人天諸善,人天果報,若因若果,皆是顛倒,皆是虛偽,是故名不實功德。
此即凡夫根本之局限,誰人能免。如是凡夫,劣弱無能,當仗佛力,故言「他力持」。若有佛力住持,則五難統統不難;因無佛力住持,一難難過一難。第一,以佛力住持故,自然入於佛道,無外道之亂。第二,以佛力住持故,自行化他,皆以佛力,完全是「他利」,則不會墮於聲聞「自利」;雖是凡夫,能成大悲行者。第三,以佛力住持故,真實功德不壞不失,一切惡人惡緣不得破壞;譬如強風,能熄一切燈火之光,而不能熄日月之光。第四,以佛力住持故,順法性,不顛倒,入畢竟淨。
而易行道之所以易,也唯在「佛力」。當段舉出二個易:一、乘佛願力,往生易;二、佛力住持,正定易。若據《論註》最後結論,尚有「成佛易」及「度生易」。不論「往生」、「不退」、「成佛」、「度生」,皆緣佛願力,故說:「凡是生彼淨土,及彼菩薩人天所起諸行,皆緣阿彌陀如來本願力故。」
故知:難易之關鍵,只在佛力之有無;無佛力即難,有佛力即易。雖舉「自他二力」,實意唯在說明「自力無力,全仗佛力」,而勸「捨自歸他」為曇鸞大師根本著眼點。故《論註》最後結論,殷勤勸囑說:
愚哉!後之學者,聞他力可乘,當生信心,勿自局分也!
貳、自他二力判之功績
或許有人認為,「自他二力」只是曇鸞大師對龍樹菩薩「難易二道」的解釋,而沒有像龍樹菩薩分判「佛法無量門」為難易二道這樣明顯的教判性質;不過,稍微深入就會發現:曇鸞大師乃是將佛法無量門(大乘)大分為「願生淨土」與「自居穢土求阿毗跋致」二大門;教導前者為他力之教,教導後者為自力之教,故其教判性質自然明瞭。後來道綽大師從時機相應之角度作「聖淨二門判」,則完全受此啟發。
然而,龍樹菩薩已有「難易二道判」,何故尚須作此「自他二力判」?這有法理上的繼承與發展之必然關係。
欲突出彌陀本願,先從效果上對比通途法門之「難」,而顯示彌陀本願之「易」,當然最具有吸引力,最能打動求道者的心,所以龍樹菩薩先判「難易二道」。已判難易二道,機熟者自然入於易行道,但機淺者必然懷疑:何以同是佛法,同入不退,即有如此難易差別?為破其疑,須明自力、佛力,所以曇鸞大師隨後判「自他二力」。
然此「自他二力判」不僅是對「難易二道判」之釋疑,在淨土宗之教理上亦有向縱深方面之發展。略分四點:
一、就易行之範圍。龍樹菩薩在彌陀易行之外,還說到諸佛菩薩之易行;曇鸞大師唯限定於彌陀一佛之易行。這固然是因為《易行品》與《往生論》之體裁不同而有廣泛與專一的差別,同時也說明曇鸞大師正是深深看准《易行品》之核心畢竟在彌陀之易行。
二、就易行之對象。龍樹菩薩選取一個自覺不能修持難行道的求道者為代表,由此顯明:凡是自覺不能長劫勤行精進於難行苦行以入不退轉地者,皆是易行道之對象;曇鸞大師則注重於眾生所處環境及時代的因素,說明凡是「五濁之世,無佛之時」之眾生皆當歸於易行之一道。也就是龍樹菩薩智慧地假借於一個求道者之自覺,採取由點(自覺機劣之個人)及面的放大方式;而曇鸞大師則深懷著覺他之悲心,採取由面及點的縮小方式,讓我們每一個現處五濁惡世、無佛之時的眾生,深刻觀照現實環境及時代因素,聚焦於自身,覺悟自己原來是不堪難行之機,進而歸投於佛之願力。
如果單憑眾生之自覺,即有著個人的偶然性;但環境、時代的因素即有著共通的必然性,此必然性的壓迫,每一個人都必須嚴肅認真地面對。由此可說,龍樹菩薩對易行道尚留有個人主觀選擇的空間,是和緩的;曇鸞大師基於「如斯等事,觸目皆是」的客觀共同壓迫,任何個人皆不可能免除,而以彌陀本願易行為共通之路,此種認識可說是急迫而峻烈的。這在淨土教悲化眾生的立場,也更為積極主動。
又龍樹菩薩、曇鸞大師雖然都以下劣根機為本位,但在曇鸞大師那裏可說是下而更下、劣而更劣了。龍樹菩薩所說之下劣根機,是通過與長劫真修實踐菩薩難行道之比較,而自覺根機下劣不堪;龍樹菩薩本人就是這樣一個難行道的真修實踐者,故甚能體會與表達這樣的心境,而以一個過來人的身份,假借一個求道者的口吻,一則表達其本人歸命彌陀本願的心情,一則為廣大下劣者尋歸易行之道。曇鸞大師所說之下劣眾生,既不可能、也不必要一定經過難行道,而是由環境及時代之因素,立即就可斷知為下劣者。這就好像路邊的留生瓜秧(由牛糞便中所生之瓜秧),一出生就可斷知不能結瓜,而不必觀察其漫長的生長過程。無上佛法種子,經我等長劫流轉眾生貪瞋胃腸,無不化為糞壤;未成糞壤者,也生氣已失,種子已朽,不能發芽;能發芽者,又不得雨水,日暴而焦;得雨水者,才一發芽,複遭人踩牛踏。萬萬之中幸有一二得全活者,但因種氣虛弱,根壤貧瘠,錯過天時,縱不自夭,必遭秋殺,誰能望其收成。嗚呼我等,以貪瞋腸,消佛法種,生五濁世,出無佛時;若非彌陀願力,攝歸淨土,何能發菩提芽,結菩提果哉!曇鸞大師之判釋,有如平地驚雷之聲。此後,道綽大師、善導大師等,無不痛加棒喝,以期我等根頑眾生幡然醒悟而生「機之自覺」,畢竟這是契入彌陀他力本願之關鍵。
三、就易行之目標。雖然皆以不退轉為目標,但龍樹菩薩曲順通途法門,提出現生、此土不退;曇鸞大師為顯淨土實義,展開往生、彼土不退。但如前節所述,這只是表裏的不同。以先望後,則曇鸞大師所說之彼土不退,其因實完成於此土,既然說「乘佛願力,便得往生彼清淨土」,又說「佛力住持,即入大乘正定之聚」,其在此土「乘佛願力」時,即已為「佛力住持」;佛力住持故,「即入正定聚」。故「便得往生」、「即入正定」也皆是此土之得益,也就是所謂「平生業成,現生不退」。以後望先,則龍樹菩薩所說之此土不退,實以往生彼土成佛為背景。
如此不退,正如一張跳板,一半在穢土,一半在淨土;一半在凡夫地,一半在佛地。經此一跳,從穢入淨,凡夫成佛;其動力機制,即是「佛願力」。可知,淨土宗所謂「不退」,因佛力故,不可以淨穢論,不可以凡聖論,乃至不可以初地、二地、佛地論,亦不過如《大經》及《讚阿彌陀佛偈》所說「因順餘方故列名」而已;為隨順通途之名相、不受通途之局限,不可思議之法。又關於不退與成佛之關係,甚有討論之必要,暫且留於法脈相承章中。
四、就易行之原理。龍樹菩薩「難易二道判」只有乘船(他力)之喻說,而無法說。不過〈彌陀章〉中「阿彌陀佛本願如是:若人念佛,稱名自歸,即入必定。」「人能念是佛,無量力功德,即時入必定。」可視為其法說。曇鸞大師深明於此,所以法喻合說,直接以「乘佛願力」為「乘船」,稱為「不退之風航」。
就這樣,曇鸞大師所認識的「易行道」,乃是「乘佛願力,往生彌陀淨土」的「唯一之道」,是濁世無佛眾生的「必然之道」。由此,「菩薩求不退之道」一轉而為「凡夫願往生之道」,豈不令人心胸頓然開闊,眼睛為之一亮。以佛願力為契機,凡夫入菩薩之位,往生證不退(成佛)之果。原來,此易行道正是「凡夫菩薩道」,唯有往生彌陀淨土,才是凡夫可行之菩薩道故;亦可稱「菩薩往生道」,雖是凡夫,願生淨土,可冠菩薩之美名故;亦可稱為「往生成佛道」,往生即速成佛故。這是曇鸞大師深刻洞明龍樹菩薩、天親菩薩這兩位淨土教的先覺者之思想,將之貫為一體,所作的深契佛心、深契眾生根機的判釋。
再來探究曇鸞大師「自他二力」與天親菩薩「真實功德」判釋之間的關係。
《論註》釋:
「真實功德相」者,有二種功德:
一者從有漏心生,不順法性。所謂凡夫人天諸善,人天果報,若因若果,皆是顛倒,皆是虛偽,是故名不實功德。
二者從菩薩智慧清淨業起,莊嚴佛事,依法性入清淨相,是法不顛倒,不虛偽,名為真實功德。云何不顛倒?依法性,順二諦故;云何不虛偽?攝眾生,入畢竟淨故。
不實即是顛倒、虛偽,真實即是不顛倒、不虛偽。不顛倒顯智慧之體,不虛偽示慈悲之用,以此攝盡如來之妙德。之所以做這種相對性的解釋,是因為天親菩薩說「我一心歸命如來」、「我依(如來)真實功德相」,曇鸞大師承此,著眼於「我」與「如來」之相對,顯明「不實」與「真實」相對,以「如來即是真實」、「我(凡夫)即是不實」。
自他二力相對中,自力即是不實,佛力即是真實。自力不實者,一因顛倒故,所謂「顛倒善果」;二因虛偽故,所謂「亂菩薩法」、「障大慈悲」、「破他勝德」、「能壞梵行」。佛力真實者,「乘佛願力,便得往生彼清淨土;佛力住持,即是入大乘正定之聚。」
三界淨土相對中,三界即是不實,淨土即是真實。「觀彼世界相,勝過三界道」故。三界不實者,三界是虛偽相、是輪轉相、是無窮相、是污染相、是破壞相,顛倒不淨;淨土真實者,淨土是不虛偽處、不輪轉處、畢竟安樂大清淨處,清淨不可破壞、不可污染。
若執著我之自力,即常輪三界,沒在生死;若歸命如來願力,即頓超淨土,速疾成佛。
本來天親菩薩以彌陀本願力為不虛作住持功德成就,顯明佛力即是真實,但並沒有明確地否定自力之真實;而今曇鸞大師在自力與佛力之間,做出不實與真實截然相對的解釋,使得《往生論》的意旨更為明確,指示我們這樣虛偽不實的凡夫如何能獲真實功德,而給我們莫大的希望與安慰。
我雖不實,阿彌陀佛真實故,歸命真實之佛,即速圓滿我成佛之真實功德。這正是天親菩薩為何於一開章即唱言「世尊!我一心歸命盡十方無礙光如來,願生安樂國」的原因,也是彼佛本願力不虛作住持功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