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淨土宗概論》

  1. 第十章 淨土宗宗旨與特色
  2. 第九章 凡夫入報
  3. 第八章 本願稱名
  4. 第七章 作業行儀
  5. 第六章 起行
  6. 第五章 安心
  7. 第四章 淨土宗相承論釋
  8. 第三章 淨土宗正依經典
  9. 第二章 淨土宗教相判釋
  10. 第一章 淨土宗義概說
  11. 前言.目錄

貳、《佛說阿彌陀經》要義

  1. 《阿彌陀經》要義(十六)
  2. 《阿彌陀經》要義(十五)
  3. 《阿彌陀經》要義(十四)
  4. 《阿彌陀經》要義(十三)
  5. 《阿彌陀經》要義(十二)
  6. 《阿彌陀經》要義(十一)
  7. 《阿彌陀經》要義(十)
  8. 《阿彌陀經》要義(九)
  9. 《阿彌陀經》要義(八)
  10. 《阿彌陀經》要義(七)
  11. 《阿彌陀經》要義(六)
  12. 《阿彌陀經》要義(五)
  13. 《阿彌陀經》要義(四)
  14. 《阿彌陀經》要義(三)
  15. 《阿彌陀經》要義(二)
  16. 《阿彌陀經》要義(一)

參、《佛說阿彌陀經》講義

  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三)
  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二)
  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一)
  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
  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九)
  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八)
  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七)
  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六)
  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五)
  1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四)
  1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三)
  1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二)
  1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一)
  1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
  1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九)
  1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八)
  1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七)
  1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六)
  1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五)
  2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四)
  2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三)
  2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二)
  2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一)
  2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
  2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九)
  2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八)
  2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七)
  2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六)
  2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五)
  3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四)
  3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三)
  3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二)
  3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一)
  3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
  3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九)
  3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八)
  3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七)
  3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六)
  3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五)
  4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
  41. 《阿彌陀經講義》講義(三)
  4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
  4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一)

肆、《往生論》講義

  1. 《往生論》研究
  2. 《往生論》要義
  3. 天親菩薩之教判思想
  4. 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

伍、《往生論註》講義  

  1. 再讀《往生論註》有感
  2. 《往生論註》玄義略解
  3. 現生不退論
  4. 平生業成論
  5. 佛身佛土論
  6. 凡夫論
  7. 稱名論
  8. 易行論
  9. 願力論
  10. 真實功德之垂救
  11. 一線四點
  12. 淨土宗第一奇書
  13. 曇鸞大師之教判思想

陸、其他

  1. 阿彌陀佛的救度(中英對照)
  2. 《觀經疏》四重判
  3. 《阿彌陀經》「三段要文」之經證、祖釋
淨土宗
淨宗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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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

曇鸞大師之教判思想

       作為龍樹菩薩、天親菩薩淨土教的繼承者,曇鸞大師在作《往生論註》解釋天親菩薩《往生論》時,一開篇即引用龍樹菩薩《易行品》「難易二道判」之文,並加以解釋說:

謹案龍樹菩薩《十住毗婆沙》云:

菩薩求阿毗跋致,有二種道:一者難行道,二者易行道。

難行道者:謂於五濁之世,於無佛時,求阿毗跋致為難。此難乃有多途,粗言五三,以示義意:

一者外道相善,亂菩薩法。

二者聲聞自利,障大慈悲。

三者無賴惡人,破他勝德。

四者顛倒善果,能壞梵行。

五者唯是自力,無他力持。

如斯等事,觸目皆是。譬如陸路,步行則苦。

易行道者:謂但以信佛因緣,願生淨土,乘佛願力,便得往生彼清淨土;佛力住持,即入大乘正定之聚,正定即是阿毗跋致。譬如水路,乘船則樂。

 

       這段著名的釋文,在淨土宗教理上有二個貢獻:一判自他二力,二標願力為宗。

 

       也就是,曇鸞大師籍由龍樹菩薩「難易二道判」的指引,明白看出天親菩薩《往生論》是彌陀願力之教、稱名易行之道,故開宗明義點出「乘佛願力」,以「彌陀本願力」為眼目、為核心、為主軸,來解讀《往生論》及展開整個淨土教說。

 

       在此我們討論其教判上之功績。

 

壹、 自他二力判之解說

       由於此段釋文是對龍樹菩薩「難易二道判」的引用並加以解釋,所以總體上正是遵循著《易行品》「難易二道判」的精神,但側重點有所不同。

 

       龍樹菩薩側重難行、易行之對比,以外在效果可見之「易」為鮮明旗幟,召喚一切有心者歸投彌陀本願。曇鸞大師則深究所以為難、所以為易之內在不可見之原因,突出彌陀願力,以生發人之信心。

 

       其分析難行道有五個難點,但主要是在第五點「唯是自力,無他力持」,而根本是「無他力持」。因為即使無自力,若有他力,難亦非難。

 

       何以得知無自力?菩薩之法,內充智慧慈悲,外行勇猛精進,方可成辦。發心趣行,第一要須智慧觀察,何者菩薩正道,何者非道?今既迷於外道,亂菩薩法,知無智慧之力。既能善識菩薩正道,第二要須廣發大心,荷負一切眾生生死重擔。今既求於自利,障發大心,知無慈悲之力。既能發大慈悲,第三要須所行勇猛,否則才一涉事,即成障緣;尚未出發,已經摔倒。今既不能破他,反為他破,知無勇猛之力。既能所行勇猛,正爾可喜,然菩提道遠,非少時可至,故須第四勤行精進,恒久不怠;若只一時、或僅一生、二生勇猛,不能生生世世勇猛精進,增上梵行,即成有始無終。今既果縛顛倒,梵行毀失,羽鎩中途,盡棄前功,知無精進之力。然則內無智慧慈悲,外缺勇猛精進,非大丈夫,是泥菩薩,入水即化,談何自力。

 

       又,五難之中,前四是分別列舉,第五是總結釋成。前四之中,前三是枝末之難,第四是根本之難。前三或有能修,第四絕無能過。縱然善識大乘,縱然超發大心,縱然勇破惡難,一生精修,所得不過人天顛倒善果,成三世怨。如《註》所言:

從有漏心生,不順法性。所謂凡夫人天諸善,人天果報,若因若果,皆是顛倒,皆是虛偽,是故名不實功德。

 

       此即凡夫根本之局限,誰人能免。如是凡夫,劣弱無能,當仗佛力,故言「他力持」。若有佛力住持,則五難統統不難;因無佛力住持,一難難過一難。第一,以佛力住持故,自然入於佛道,無外道之亂。第二,以佛力住持故,自行化他,皆以佛力,完全是「他利」,則不會墮於聲聞「自利」;雖是凡夫,能成大悲行者。第三,以佛力住持故,真實功德不壞不失,一切惡人惡緣不得破壞;譬如強風,能熄一切燈火之光,而不能熄日月之光。第四,以佛力住持故,順法性,不顛倒,入畢竟淨。

 

       而易行道之所以易,也唯在「佛力」。當段舉出二個易:一、乘佛願力,往生易;二、佛力住持,正定易。若據《論註》最後結論,尚有「成佛易」及「度生易」。不論「往生」、「不退」、「成佛」、「度生」,皆緣佛願力,故說:「凡是生彼淨土,及彼菩薩人天所起諸行,皆緣阿彌陀如來本願力故。」

 

       故知:難易之關鍵,只在佛力之有無;無佛力即難,有佛力即易。雖舉「自他二力」,實意唯在說明「自力無力,全仗佛力」,而勸「捨自歸他」為曇鸞大師根本著眼點。故《論註》最後結論,殷勤勸囑說:

愚哉!後之學者,聞他力可乘,當生信心,勿自局分也!

 

貳、自他二力判之功績

       或許有人認為,「自他二力」只是曇鸞大師對龍樹菩薩「難易二道」的解釋,而沒有像龍樹菩薩分判「佛法無量門」為難易二道這樣明顯的教判性質;不過,稍微深入就會發現:曇鸞大師乃是將佛法無量門(大乘)大分為「願生淨土」與「自居穢土求阿毗跋致」二大門;教導前者為他力之教,教導後者為自力之教,故其教判性質自然明瞭。後來道綽大師從時機相應之角度作「聖淨二門判」,則完全受此啟發。

 

       然而,龍樹菩薩已有「難易二道判」,何故尚須作此「自他二力判」?這有法理上的繼承與發展之必然關係。

 

       欲突出彌陀本願,先從效果上對比通途法門之「難」,而顯示彌陀本願之「易」,當然最具有吸引力,最能打動求道者的心,所以龍樹菩薩先判「難易二道」。已判難易二道,機熟者自然入於易行道,但機淺者必然懷疑:何以同是佛法,同入不退,即有如此難易差別?為破其疑,須明自力、佛力,所以曇鸞大師隨後判「自他二力」。

 

       然此「自他二力判」不僅是對「難易二道判」之釋疑,在淨土宗之教理上亦有向縱深方面之發展。略分四點:

 

       一、就易行之範圍。龍樹菩薩在彌陀易行之外,還說到諸佛菩薩之易行;曇鸞大師唯限定於彌陀一佛之易行。這固然是因為《易行品》與《往生論》之體裁不同而有廣泛與專一的差別,同時也說明曇鸞大師正是深深看准《易行品》之核心畢竟在彌陀之易行。

 

       二、就易行之對象。龍樹菩薩選取一個自覺不能修持難行道的求道者為代表,由此顯明:凡是自覺不能長劫勤行精進於難行苦行以入不退轉地者,皆是易行道之對象;曇鸞大師則注重於眾生所處環境及時代的因素,說明凡是「五濁之世,無佛之時」之眾生皆當歸於易行之一道。也就是龍樹菩薩智慧地假借於一個求道者之自覺,採取由點(自覺機劣之個人)及面的放大方式;而曇鸞大師則深懷著覺他之悲心,採取由面及點的縮小方式,讓我們每一個現處五濁惡世、無佛之時的眾生,深刻觀照現實環境及時代因素,聚焦於自身,覺悟自己原來是不堪難行之機,進而歸投於佛之願力。

 

       如果單憑眾生之自覺,即有著個人的偶然性;但環境、時代的因素即有著共通的必然性,此必然性的壓迫,每一個人都必須嚴肅認真地面對。由此可說,龍樹菩薩對易行道尚留有個人主觀選擇的空間,是和緩的;曇鸞大師基於「如斯等事,觸目皆是」的客觀共同壓迫,任何個人皆不可能免除,而以彌陀本願易行為共通之路,此種認識可說是急迫而峻烈的。這在淨土教悲化眾生的立場,也更為積極主動。

 

       又龍樹菩薩、曇鸞大師雖然都以下劣根機為本位,但在曇鸞大師那裏可說是下而更下、劣而更劣了。龍樹菩薩所說之下劣根機,是通過與長劫真修實踐菩薩難行道之比較,而自覺根機下劣不堪;龍樹菩薩本人就是這樣一個難行道的真修實踐者,故甚能體會與表達這樣的心境,而以一個過來人的身份,假借一個求道者的口吻,一則表達其本人歸命彌陀本願的心情,一則為廣大下劣者尋歸易行之道。曇鸞大師所說之下劣眾生,既不可能、也不必要一定經過難行道,而是由環境及時代之因素,立即就可斷知為下劣者。這就好像路邊的留生瓜秧(由牛糞便中所生之瓜秧),一出生就可斷知不能結瓜,而不必觀察其漫長的生長過程。無上佛法種子,經我等長劫流轉眾生貪瞋胃腸,無不化為糞壤;未成糞壤者,也生氣已失,種子已朽,不能發芽;能發芽者,又不得雨水,日暴而焦;得雨水者,才一發芽,複遭人踩牛踏。萬萬之中幸有一二得全活者,但因種氣虛弱,根壤貧瘠,錯過天時,縱不自夭,必遭秋殺,誰能望其收成。嗚呼我等,以貪瞋腸,消佛法種,生五濁世,出無佛時;若非彌陀願力,攝歸淨土,何能發菩提芽,結菩提果哉!曇鸞大師之判釋,有如平地驚雷之聲。此後,道綽大師、善導大師等,無不痛加棒喝,以期我等根頑眾生幡然醒悟而生「機之自覺」,畢竟這是契入彌陀他力本願之關鍵。

 

       三、就易行之目標。雖然皆以不退轉為目標,但龍樹菩薩曲順通途法門,提出現生、此土不退;曇鸞大師為顯淨土實義,展開往生、彼土不退。但如前節所述,這只是表裏的不同。以先望後,則曇鸞大師所說之彼土不退,其因實完成於此土,既然說「乘佛願力,便得往生彼清淨土」,又說「佛力住持,即入大乘正定之聚」,其在此土「乘佛願力」時,即已為「佛力住持」;佛力住持故,「即入正定聚」。故「便得往生」、「即入正定」也皆是此土之得益,也就是所謂「平生業成,現生不退」。以後望先,則龍樹菩薩所說之此土不退,實以往生彼土成佛為背景。

 

       如此不退,正如一張跳板,一半在穢土,一半在淨土;一半在凡夫地,一半在佛地。經此一跳,從穢入淨,凡夫成佛;其動力機制,即是「佛願力」。可知,淨土宗所謂「不退」,因佛力故,不可以淨穢論,不可以凡聖論,乃至不可以初地、二地、佛地論,亦不過如《大經》及《讚阿彌陀佛偈》所說「因順餘方故列名」而已;為隨順通途之名相、不受通途之局限,不可思議之法。又關於不退與成佛之關係,甚有討論之必要,暫且留於法脈相承章中。

 

       四、就易行之原理。龍樹菩薩「難易二道判」只有乘船(他力)之喻說,而無法說。不過〈彌陀章〉中「阿彌陀佛本願如是:若人念佛,稱名自歸,即入必定。」「人能念是佛,無量力功德,即時入必定。」可視為其法說。曇鸞大師深明於此,所以法喻合說,直接以「乘佛願力」為「乘船」,稱為「不退之風航」。

 

       就這樣,曇鸞大師所認識的「易行道」,乃是「乘佛願力,往生彌陀淨土」的「唯一之道」,是濁世無佛眾生的「必然之道」。由此,「菩薩求不退之道」一轉而為「凡夫願往生之道」,豈不令人心胸頓然開闊,眼睛為之一亮。以佛願力為契機,凡夫入菩薩之位,往生證不退(成佛)之果。原來,此易行道正是「凡夫菩薩道」,唯有往生彌陀淨土,才是凡夫可行之菩薩道故;亦可稱「菩薩往生道」,雖是凡夫,願生淨土,可冠菩薩之美名故;亦可稱為「往生成佛道」,往生即速成佛故。這是曇鸞大師深刻洞明龍樹菩薩、天親菩薩這兩位淨土教的先覺者之思想,將之貫為一體,所作的深契佛心、深契眾生根機的判釋。

 

       再來探究曇鸞大師「自他二力」與天親菩薩「真實功德」判釋之間的關係。

 

       《論註》釋:

「真實功德相」者,有二種功德:
一者從有漏心生,不順法性。所謂凡夫人天諸善,人天果報,若因若果,皆是顛倒,皆是虛偽,是故名不實功德。
二者從菩薩智慧清淨業起,莊嚴佛事,依法性入清淨相,是法不顛倒,不虛偽,名為真實功德。云何不顛倒?依法性,順二諦故;云何不虛偽?攝眾生,入畢竟淨故。

 

       不實即是顛倒、虛偽,真實即是不顛倒、不虛偽。不顛倒顯智慧之體,不虛偽示慈悲之用,以此攝盡如來之妙德。之所以做這種相對性的解釋,是因為天親菩薩說「我一心歸命如來」、「我依(如來)真實功德相」,曇鸞大師承此,著眼於「我」與「如來」之相對,顯明「不實」與「真實」相對,以「如來即是真實」、「我(凡夫)即是不實」。

 

       自他二力相對中,自力即是不實,佛力即是真實。自力不實者,一因顛倒故,所謂「顛倒善果」;二因虛偽故,所謂「亂菩薩法」、「障大慈悲」、「破他勝德」、「能壞梵行」。佛力真實者,「乘佛願力,便得往生彼清淨土;佛力住持,即是入大乘正定之聚。」

 

       三界淨土相對中,三界即是不實,淨土即是真實。「觀彼世界相,勝過三界道」故。三界不實者,三界是虛偽相、是輪轉相、是無窮相、是污染相、是破壞相,顛倒不淨;淨土真實者,淨土是不虛偽處、不輪轉處、畢竟安樂大清淨處,清淨不可破壞、不可污染。

 

       若執著我之自力,即常輪三界,沒在生死;若歸命如來願力,即頓超淨土,速疾成佛。

 

       本來天親菩薩以彌陀本願力為不虛作住持功德成就,顯明佛力即是真實,但並沒有明確地否定自力之真實;而今曇鸞大師在自力與佛力之間,做出不實與真實截然相對的解釋,使得《往生論》的意旨更為明確,指示我們這樣虛偽不實的凡夫如何能獲真實功德,而給我們莫大的希望與安慰。

 

       我雖不實,阿彌陀佛真實故,歸命真實之佛,即速圓滿我成佛之真實功德。這正是天親菩薩為何於一開章即唱言「世尊!我一心歸命盡十方無礙光如來,願生安樂國」的原因,也是彼佛本願力不虛作住持功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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