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淨土宗概論》

  1. 第十章 淨土宗宗旨與特色
  2. 第九章 凡夫入報
  3. 第八章 本願稱名
  4. 第七章 作業行儀
  5. 第六章 起行
  6. 第五章 安心
  7. 第四章 淨土宗相承論釋
  8. 第三章 淨土宗正依經典
  9. 第二章 淨土宗教相判釋
  10. 第一章 淨土宗義概說
  11. 前言.目錄

貳、《佛說阿彌陀經》要義

  1. 《阿彌陀經》要義(十六)
  2. 《阿彌陀經》要義(十五)
  3. 《阿彌陀經》要義(十四)
  4. 《阿彌陀經》要義(十三)
  5. 《阿彌陀經》要義(十二)
  6. 《阿彌陀經》要義(十一)
  7. 《阿彌陀經》要義(十)
  8. 《阿彌陀經》要義(九)
  9. 《阿彌陀經》要義(八)
  10. 《阿彌陀經》要義(七)
  11. 《阿彌陀經》要義(六)
  12. 《阿彌陀經》要義(五)
  13. 《阿彌陀經》要義(四)
  14. 《阿彌陀經》要義(三)
  15. 《阿彌陀經》要義(二)
  16. 《阿彌陀經》要義(一)

參、《佛說阿彌陀經》講義

  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三)
  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二)
  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一)
  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
  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九)
  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八)
  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七)
  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六)
  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五)
  1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四)
  1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三)
  1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二)
  1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一)
  1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
  1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九)
  1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八)
  1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七)
  1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六)
  1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五)
  2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四)
  2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三)
  2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二)
  2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一)
  2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
  2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九)
  2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八)
  2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七)
  2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六)
  2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五)
  3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四)
  3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三)
  3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二)
  3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一)
  3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
  3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九)
  3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八)
  3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七)
  3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六)
  3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五)
  4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
  41. 《阿彌陀經講義》講義(三)
  4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
  4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一)

肆、《往生論》講義

  1. 《往生論》研究
  2. 《往生論》要義
  3. 天親菩薩之教判思想
  4. 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

伍、《往生論註》講義  

  1. 再讀《往生論註》有感
  2. 《往生論註》玄義略解
  3. 現生不退論
  4. 平生業成論
  5. 佛身佛土論
  6. 凡夫論
  7. 稱名論
  8. 易行論
  9. 願力論
  10. 真實功德之垂救
  11. 一線四點
  12. 淨土宗第一奇書
  13. 曇鸞大師之教判思想

陸、其他

  1. 阿彌陀佛的救度(中英對照)
  2. 《觀經疏》四重判
  3. 《阿彌陀經》「三段要文」之經證、祖釋
淨土宗
淨宗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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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

第一章 淨土宗義概說

第一節    宗的定義及特性

       宗,為「尊」「崇」「主」之義,引申有「獨尊」「統攝」「唯一」「最勝」等義。亦即:在佛說一切法門中,獨尊某一法門為主,並以此統攝其餘所有法門之教義體系,即稱為「宗」,也稱「宗派」。

 

       由此可知,宗有這樣幾重特性:

       一、獨尊性——獨尊某一法門為主,唯一而無二,不可能有與之並列、平等的法門存在。

 

       二、統攝性——以此獨尊無二的法門,統攝其餘一切法門。

 

       三、體系性——一宗之內,所有法門,依其相狀、地位、價值、作用等,各安其位,形成完整而嚴密的體系。

 

       宗,為佛教自印度傳入中國之後所形成。教理上完整意義之宗派,必須具有宗派名稱、教相判釋、正依經典、法脈相承,簡稱「宗名」「教判」「經典」「相承」,此為一宗成立之要素。

 

        

 

第二節    善導開宗

       印度淨土法門雖普及、發達,但並沒有所謂「淨土宗」。佛教傳入中國之後,至隋唐時代形成「大乘八宗」,淨土宗即其中之一。

 

       由釋迦牟尼佛開說的淨土三經,經印度龍樹、天親二大菩薩作論提倡,至中國北魏曇鸞大師,依彌陀本願力闡明淨土立教之本旨,奠定淨土宗之理論基礎,復由道綽大師承其教說,傳至唐代善導大師(613—681),完善淨土宗之系統理論及實踐行儀,淨土宗正式創立。善導大師被尊為淨土宗之集大成者、淨土宗之開宗祖師,尊為淨土宗「宗祖」。

 

       宗派的名稱,或依經典立名,如「華嚴宗」;或依祖師立名,如「天台宗」;或依行法立名,如「禪宗」;或依教判立名,如「密宗」。往往一個宗派不止一個名稱,如天台又稱「法華宗」,密宗又稱「真言宗」等。

 

       「淨土宗」,乃依教判立名;若依經典立名,可名「無量壽宗」或「彌陀宗」;若依行法立名,可名「念佛宗」;又有以往生[1]淨土蓮花化生,稱為「蓮宗」。

 

第三節    淨土宗述要

       淨土宗為專稱彌陀佛名及修餘善回願,求生極樂淨土[2]之佛教宗派,由唐代善導大師創立,奉《佛說無量壽經》《佛說觀無量壽佛經》《佛說阿彌陀經》為正依經典,依龍樹菩薩《易行品》、天親菩薩《往生論》、曇鸞大師《往生論註》《讚阿彌陀佛偈》、道綽大師《安樂集》、善導大師《觀經疏》《觀念法門》《法事讚》《往生禮讚》《般舟讚》為相承祖師論釋,尤尊善導大師《觀經疏》為開宗立教之根本祖典。

 

       淨土宗以阿彌陀佛因願果號為立教根本,以四十八願中第十八願為軸心,建立「難易二道」[3]「自他二力」[4]「聖淨二門」[5]「要弘二門」[6]之教判體系,確立「三心」[7]「四修」[8]「五念」[9]、「正雜二行」[10]、「正助二業」[11]等心、行、業規範,以「信受彌陀救度,專稱彌陀佛名,願生彌陀淨土,廣度十方眾生」為宗旨,以「本願稱名[12],凡夫入報[13];平生業成[14],現生不退[15]」為特色。

 

 

名詞註解:

 [1] 往生 從娑婆世界往極樂世界,蓮花化生。

[2] 極樂淨土 或稱「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願力所成就的清淨國土。《阿彌陀經》言:「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曰極樂。其土有佛,號阿彌陀,今現在說法。」「其國眾生無有眾苦,但受諸樂,故名極樂。」

[3] 難易二道 即難行道與易行道。念佛往生極樂為易行道,其他法門為難行道。詳見第二章第二節「一、難易二道之教判」。

[4] 自他二力 即自力與他力。自力,即眾生自己的修行功力;他力,即佛力,即阿彌陀佛本願力。

[5] 聖淨二門 即聖道門與淨土門。念佛往生極樂為淨土門,其他自力修行法門為聖道門。詳見第二章第二節「二、聖淨二門之教判」。

[6] 要弘二門 即要門與弘願。淨土門內,自力迴向定善散善求願往生為要門,憑靠阿彌陀佛願力往生為弘願。詳見第四章第三節「四、《觀經疏》四卷」。

[7] 三心 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詳見第五章第三節。

[8] 四修 恭敬修、無餘修、無間修、長時修,詳見第七章第二節。

[9] 五念 禮拜、讚歎、觀察、作願、迴向,詳見第六章第六節。

[10] 正雜二行 依淨土三經,與阿彌陀佛及其淨土直接相關的修行,稱為正行,分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讚歎供養五種,其餘為雜行。詳見第六章第二節。

[11] 正助二業 五種正行之中,第四稱名為正定業,其餘四種為助業。詳見第六章第四節。

[12] 本願稱名 專稱彌陀佛名,是順佛本願之行。詳見第八章第四節。

[13] 凡夫入報 凡夫念佛得入阿彌陀佛極樂報土,詳見第九章第二節。

[14] 平生業成 信順彌陀救度之人,平生念佛之時往生業因已經決定,不必等待臨終決定,詳見第九章第六節。

[15] 現生不退 信順彌陀救度、專稱彌陀名號之人,在此土以凡夫身入於不退成佛之位,不必等待往生極樂之後,詳見第九章第七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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