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導大師解釋念佛之殊勝利益(略鈔)
1.《無量壽經》四十八願中,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2.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3.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迴向之義;
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
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4.若我成佛,十方眾生,願生我國,稱我名字,
下至十聲,乘我願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5.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6.口常稱佛,佛即聞之;身常禮敬佛,佛即見之;心常念佛,佛即知之。
眾生憶念佛者,佛亦憶念眾生;彼此三業,不相捨離,故名親緣。
7.眾生稱念,即除多劫罪;
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
諸邪業繫,無能礙者;故名增上緣也。
8.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
唯觀念佛眾生攝取不捨,故名阿彌陀。
9.但有專念阿彌陀佛眾生,彼佛心光常照是人,攝護不捨;
總不論照攝餘雜業行者。
10.稱念阿彌陀佛,願往生者,現生即得延年轉壽,不遭九橫之難。
11.以佛願力:五逆十惡,罪滅得生;
謗法闡提,迴心皆往。
12.人天善惡,皆得往生;到彼無殊,齊同不退。
13.弘誓多門四十八,偏標念佛最為親;
人能念佛佛還念,專心想佛佛知人。
14.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
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
15.彌陀身色如金山,相好光明照十方;
唯有念佛蒙光攝,當知本願最為強。
16.相好彌多八萬四,一一光明照十方;
不為餘緣光普照,唯覓念佛往生人。
17.謗法闡提行十惡,迴心念佛罪皆除。
利劍即是彌陀號,一聲稱念罪皆除。
18.六方如來舒如證,專稱名號至西方;
到彼華開聞妙法,十地願行自然彰。
19.一入涅槃常住國,徹窮後際更何憂;
念念時中常證悟,十地行願自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