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經》之目標與方法
《阿彌陀經》言:「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舍利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ㄧ心不亂。」
善導大師《法事讚》有釋言:
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
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善導大師)
此偈解釋《阿彌陀經》所揭示之「目標」與「方法」。
四、隨緣雜善 -- 指少善根福德,亦即執持名號以外的任何法門。
五、要法 -- 往生之正因,指「專念彌陀」。
六、念 -- 信與行,即信心與稱名,與執持同義。
七、「專復專」:
上之「專」釋「一心」,一心無二心,無二即是「專」;
下之「專」釋「不亂」,不亂不雜亂,不雜亦是「專」。
故「執持名號、一心不亂」善導大師釋為「念彌陀專復專」。
八、「專復專」亦有三重之義:
除此正助二行以外,自餘諸善,悉名「雜行」。
若修前正助二行,心常親近,憶念不斷,名為無間也。
若行後雜行,即心常間斷,雖可迴向得生,眾名疏雜之行也。
正雜得失:(1) 親、疏;(2)近、遠;(3)無間、有間;
(4)不迴向、迴向;(5)純、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