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部分

  1. 《地藏經》「念佛度亡」之文摘要(二)
  2. 《地藏經》「念佛度亡」之文摘要(一)
  3. 《阿彌陀經》要旨(二)
  4. 《阿彌陀經》要旨(一)
  5. 《阿彌陀經》之目標與方法
  6. 《阿彌陀經》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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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觀經》要旨
  9. 《觀經》正意
  10. 《觀經》眼目
  11. 《觀經》構造
  12. 《無量壽經》摘要(二)
  13. 《無量壽經》摘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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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難易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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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小經》要文善導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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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善導信願行之側重
  6. 善導大師「讚佛偈」補充講義
  7. 善導大師「讚佛偈」
  8. 善導大師解釋念佛之殊勝利益(略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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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龍樹菩薩難易二道判
  11. 《易行品》大綱
  12. 《易行品》「本願釋」略解
  13. 《易行品》略解
  14. 《易行品》精髓

第十八願

  1. 第十八願善導釋
  2. 《大經》第十七、十八願成就文及流通文略解
  3. 第十八願之白話文、成就文、流通文及圖表
  4. 第十八願善導釋之「補充講義」
  5. 淨土宗祖師解釋本願
  6. 第十八願之義(三)
  7. 第十八願之義(二)
  8. 第十八願之義(一)

經證.祖語

  1. 門餘大道
  2. 現生不退(入正定聚)之證文
  3. 慈悲的救度
  4. 佛在何處
  5. 「彌陀名體相即不離不二」之經文與祖語
  6. 念佛超度三塗眾生
  7. 厭穢欣淨,切願往生
  8. 光明攝護 念佛眾生
  9. 彌陀本願是凡夫為本、現生不退
  10. 念佛諸行比較
  11. 助念開示之經證
  12. 專念彌陀之根據(經文、祖語)
  13. 「但念彌陀,必生極樂」之經證祖傳
  14. 念佛能滅罪障之文
  15. 念佛具足無上功德之文
  16. 念佛佛聖護念讚歎之文
  17. 極樂依正莊嚴之文
  18. 彌陀是本師本佛之經證

淨土宗教理

  1. 佛教的根本教理
  2. 彌陀以名號度生(講義)
  3. 念佛三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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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阿彌陀佛是何等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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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五逆往生 為顯念佛
  10. 念佛功超定散諸善
  11. 蕅益大師《彌陀要解》摘要
  12. 彌陀悲願 天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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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淨宗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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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淨土宗特色--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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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本願稱名,凡夫入報(二)
  26. 念佛功德
  27. 本願稱名、凡夫入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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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

第二十二願略解

一、 願文

1.願文:

設我得佛,他方佛土,諸菩薩眾,來生我國,究竟必至,一生補處。
除其本願,自在所化;為眾生故,披弘誓鎧;積累德本,度脫一切。
遊諸佛國,修菩薩行;供養十方,諸佛如來;開化恆沙,無量眾生;
使立無上,正真之道。
超出常倫,諸地之行;現前修習,普賢之德。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2.《大經》此願成就文:

彼國菩薩,皆當究竟,一生補處。
除其本願,為眾生故,以弘誓功德,而自莊嚴,普欲度脫,一切眾生。

 

3.《莊嚴經》此願之文:

所有眾生,令生我剎。若有大願,未欲成佛,為菩薩者,
我以威力,令彼教化,一切眾生,皆發信心。

 

4.《莊嚴經》此願成就文:

彼佛剎中,所有現在,及未來生,一切菩薩,一生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若有菩薩,以宿願故,入生死界,作師子吼,利益有情,我令隨意,而作佛事。

 

5.曇鸞《讚彌陀偈》言:

咸當一生補佛處,除其本願大弘誓,普欲度脫諸眾生。

 

二、 前言

1.此願名「一生補處願」,亦名「還相迴向願」。

 

2.法藏菩薩何故發此第二十二願?

凡以自力修行,欲至佛果,有種種難,略舉其五:

(一)行難:須廣修六度萬行故。

(二)時久:須經三大阿僧祇劫故。

(三)恐墯:若未階不退,恐墯聲聞、緣覺故。

(四)未淨:雖至登地菩薩,若七地以前,尚未證淨心,雖往十方世界,施作佛事,猶不能自在故。

(五)沉空:雖至七地菩薩,未入八地,猶有沉空之難故。如曇鸞《往生論註》卷下言:「菩薩於七地中得大寂滅,上不見諸佛可求,下不見眾生可度;欲捨佛道,證於實際。爾時若不得十方諸佛神力加勸,即便滅度,與二乘無異。菩薩若往生安樂,見阿彌陀佛,即無此難。」

 

       以此五難故,法藏菩薩愍此眾生,爰發第二十二願,而言:十方世界之念佛眾生,一旦來生我國,使其「必至一生補處」、「超出常倫諸地之行」、「現前修習普賢之德」。有此願故,不論地前地上,乃至信外輕毛、薄地凡夫,若能念佛,往生極樂,則無此等難事,可以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往生論註》卷下言:「此菩薩願生安樂淨土,即見阿彌陀佛。見阿彌陀佛時,與上地諸菩薩,畢竟身等法等。龍樹菩薩、婆藪槃頭菩薩輩,願生彼者,當為此耳。」

 

3.由此願故,亦知第十一願所言之「必至滅度」,非經劫經地方至滅度,乃往生之時,即至滅度也,即此願言:「超出常倫諸地之行,現前修習普賢之德」,「超出」顯示不經地,「現前」顯示不經劫,此二顯示「必至滅度」,乃當下即時證得,非久乃可得。

 

4.由此願故,又知《阿彌陀經》所言:「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其中多有一生補處」之「一生補處」,既可在極樂本國補佛處,亦可前往十方恆沙世界候補佛位也。然多前往他方世界候補佛位,因極樂是報土,彌陀與聖眾皆是無量壽故。

 

5.此願《往生論註》卷下引用之,以解釋「不虛作住持功德」,顯明天親《往生論》所言之「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能令速滿足,功德大寶海」之「速滿足功德大寶海」者,依此願故。「功德大寶海」者佛果之名,佛果功德,深廣如海。依此願故,念佛眾生,往生極樂,皆悉速得成佛,速滿足大寶海之功德也。

 

6.此願《往生論註》結論之「三願的證」亦引用之,證明「速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皆憑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之第十八願、第十一願及此第二十二願也。依第十八願之佛力,十方世界之任何眾生,專念彌陀,便得往生;得往生故,即免三界輪轉之事;無輪轉故,所以得速,一證也。依第十一願之佛力,往生即住正定聚,必至滅度,無諸迴復之難,所以得速,二證也。依此第二十二願之佛力,往生即「超出常倫諸地之行,現前修習普賢之德」,以超出常倫諸地行故,所以得速,三證也。

 

7.此願顯示《往生論》所言五果門中之第五園林遊戲地門利他教化地之益,乃由此願故。

 

8.往生淨土速成佛者,皆由彌陀願力,依彌陀願力,往生速成。

依第十八願,念佛便得往生;依第十一願,往生之時證得無上涅槃;依此第二十二願,即發大悲而成「還相迴向」,前往十方廣度眾生,此從果向因,故名「還相」。

 

9.《論註》(下卷七八頁)言:「迴向有二種相:一者往相,二者還相。」

由第十八願「往相」之因,得第十一願無上妙果,而起第二十二願「還相」大悲之用。往還因果,成佛度生,皆乘彌陀願力,三願可為明證。

 

10.聖道自力難行之法門,必至初住,方可不退佛道,然望佛果,尚須三祇百劫;淨土他力易行之法門,念佛往生,即至一生補處,若欲度生,便可自在所化。聖道門淨土門,行法證果,相去懸殊,是故學者,應當明辨聖淨二門之難易勝劣,而捨難取易、捨劣取勝,勿自局分也。

 

三、 略解

1.解此願文,大分三段

 

 

2.他方佛土--十方恆沙,無量世界。

3.諸菩薩眾--念佛眾生,總通凡聖。

       《大乘義章》言:「偏名大乘眾生為菩薩。」若大乘行者,雖缺手缺腳,亦名菩薩。

 

       《小經》言:「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其中多有一生補處。」《莊嚴經》言:「所有眾生」。可知此之「諸菩薩眾」即是第十八願所言之「十方眾生」,十方眾生中,不論聖凡善惡,但能信受彌陀救度、願生彌陀淨土、專念彌陀佛名之眾生,皆名菩薩。

 

       第十八願言「十方眾生」,乃為顯示以救度生死流轉之眾生為本。此二十二願乃此等眾生,而冠名菩薩者,因其專念彌陀願生淨土之故,雖在此世,已非凡數攝,而入菩薩之群,(於娑婆入正定聚,得不退轉),若一旦往生,即與觀音勢至並肩,而成一生補處菩薩。

 

       《觀經》言:「若念佛者,當知此人,則是人中,芬陀利華。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

 

4.來生我國--「來生」者,彌陀悲心之呼喚,彌陀發願之本意,唯欲十方眾生,皆來生我國,速證菩提故。「我國」者,第十一願所言「必至滅度」之國,亦是《阿彌陀經》所言「其國眾生,無有眾苦,但受諸樂」之國。「諸樂」者涅槃之大樂也,涅槃之樂,唯佛得之。是故念佛眾生,往生極樂,即速成佛而受涅槃之樂,以極樂國土,但受諸樂,乃涅槃境界故,所以善導大師言「極樂無為涅槃界。」

 

       《大經》言:「令我作佛,國土第一,其眾奇妙,道場超絕,國如泥洹,而無等雙。」

 

       又言:「彼佛國土,清淨安穩,微妙快樂,次於無為泥洹之道。其諸聲聞、菩薩、天人,智慧高明,神通洞達,咸同一類,形無異狀。但因順餘方,故有天人之名。顏貌端正,超世稀有,容色微妙,非天非人。皆受自然虛無之身無極之體。」

 

5.究竟必至,一生補處--一、明「必至補處」。

 

       「究竟」者,一生補處乃菩薩極果,故言究竟,一旦往生,即時至補處位故。

 

       「一生」者,此生,不歷二生三生。「補處」者,補佛位處。意謂此生即入補佛位之處,即是等覺菩薩,不歷多生,不經十地。如太子必登王位,非餘百官,輾轉陞進。

 

       《寶網經》(大正藏第十四冊)說二生乃至千生補處。今簡餘生,而言一生。

 

       《小經》言:「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其中多有一生補處。」不論身份,念佛往生即時至一生補處,為等覺菩薩,所謂「超出常倫諸地之行。」

 

       《論註》言:「彼國菩薩,不從一地至一地;十地階次,釋迦一應化道耳。」

 

       雖言一生補處,但非同因位菩薩,十一願言「必至滅度」,即是證大涅槃,此願言「必至補處」,大涅槃必具悲用,故降一等為菩薩,內證是佛,外相菩薩,行普賢行。「以果門言唯是佛,以因門言名菩薩。」

 

 

6.除其本願--二、明「自在所化」。

       「除」者,非除去之義,乃約菩薩願往他方世界廣度群生而言。


       「本願」者,菩薩本願各有不同,或有菩薩欲願取佛位攝化眾生,此等菩薩即示居為一生補處,以巧便進取佛位也;或有菩薩因中有願,或於極樂發願,未欲直登佛位,而欲往他方世界,廣度群生,此等菩薩即不示居一生補處,而任意顯現或地前、或地上種種之位,故言「除其本願」。又,若往生者別無本願,即乘此願之力,皆悉直登一生補處,無有例外;其不居一生補處者,乃由各有本願之例外情形,故言「除其本願」。

 

       《大經》此願成就文言:「彼國菩薩,皆當究竟,一生補處。除其本願,為眾生故,以弘誓功德,而自莊嚴,普欲度脫,一切眾生。」

 

       《讚彌陀偈》言:「咸當一生補佛處,除其本願大弘誓,普欲度脫諸眾生。」

 

       《莊嚴經》此願成就文言:「彼佛剎中,所有現在,及未來生,一切菩薩,一生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有菩薩,以宿願故,入生死界,作師子吼,利益有情,我令隨意,而作佛事。」

 

       然覈求其本,彌陀本願力為增上緣故。

 

7.自在所化--此乃菩薩化物之德。菩薩度生,任運大悲,如普門示現,隨類應同,自在無礙。即《莊嚴經》所言「我令隨意,而作佛事。」

 

8.為眾生故--此下明「自在化德」。菩薩於諸眾生,視若自己;但願眾生離苦,不為自己求樂。

 

       此即顯明往生者皆證極果,內德圓滿,無有不足。雖行菩薩上供下化,非為己德不足而積功累行,乃為利樂眾生故;雖現地前、地上種種之位,或示人、天、聲聞種種之名,而所證不限當位,內德悉皆平等,因一切皆是自在所化故。

 

       此願之後四願(二三供養諸佛願、二四供具如意願、二五說法如佛願、二六得那羅延願),由此開出。

 

       大乘必為眾生,必發四弘誓願。

 

9.被弘誓鎧--四弘之一。「被」者穿。「鎧」者鎧甲,以皮為甲,以鐵片為鎧。古之戰士,臨陣穿戴,防禦刀箭,保護身體。以鎧譬弘誓,顯示菩薩為度眾生,發此弘誓,堅固如鎧,不可破壞,雖入六道迷陣,或於三途劇苦,不退不悔。

 

       救度眾生,有無量百千艱難。須難捨能捨,難忍能忍,難行能行,誓願堅固,不退不悔。       

 

       《大經》言:「假使身止,諸苦毒中,我行精進,忍終不悔。」

 

10.積累德本,度脫一切--此下明「普賢行」之相。此經具言普賢之相者,在此願。

       此二句初標自利利他。「德」者功德,即六度萬行,「本」者因本。「積功累德,以為因本」,如成就文所言:「以弘誓功德,而自莊嚴」。

 

11.遊諸佛國,修菩薩行--具說自利利他之相。《論註》言:「此菩薩得報生三昧,以三昧神力,能一處一念一時,遍十方世界(不動而至,一念遍至),種種供養一切諸佛,及諸佛大會眾海(供佛自在)。能於無量世界,無佛法僧處,種種示現,種種教化,度脫一切眾生,常作佛事(遍示三寶)。初無往來想、供養想、度脫想。」

 

       今「遊諸佛國」等者,此意也。修菩薩四攝六度百千萬行,以積累德本,而度脫一切。雖修菩薩行,乃是無作妙行。

 

12.供養十方,諸佛如來--菩薩無量行中,舉供養諸佛行。供養諸佛行,遍盡一切行。

供養必聞法:供養福德行,聞法智慧行,福智即六度。

 

13.開化恆沙,無量眾生--「開化」者,開導教化。遊諸佛國,為開化救度恆沙之無量眾生。即《論註》所言:「能於無量世界,無佛法僧處,種種示現,種種教化,度脫一切眾生,常作佛事。」

 

14.使立無上正真之道--無上正真之道即是阿耨菩提。使無量眾生,證悟佛智,成就佛果。

       《大經》上卷「華光出佛」之文言:

       「又眾寶蓮華,周滿世界。一一寶華,百千億葉。其華光明,無量種色。青色青光,白色白光,玄、黃、朱、紫,光色赫然。煒燁煥爛,明曜日月。一一華中,出三十六百千億光;一一光中,出三十六百千億佛,身色紫金,相好殊特。一一諸佛,又放百千光明,普為十方,說微妙法。如是諸佛,各各安立,無量眾生,於佛正道。」

 

15.超出常倫諸地之行,現前修習普行之德--三、明「還相得益」。

       第二十二願有二願事,即「一生補處」及「還相迴向」,結此二願事之文。

 

       「超出常倫諸地之行」者,結「一生補處」之願事。

       「超出」者,超越出過。意謂往生剎那,即至補處,不經十信、三賢、十地等階位。

       「常倫」者,常途次第,聖道門修行證果之順序。

       「諸地」者,初地至十地也。

 

       聖道門修行之法,由地前登地上,再由初地二地三地等次第階級,經三大阿僧祇劫而至一生補處,所謂經劫經地。今安樂淨土者,雖薄地凡夫,一旦往生彌陀淨土,直至一生補處,此乃超越一般菩薩所修之行,故言「超出常倫諸地之行」,《論註》所謂「不從一地至一地」。

 

       「現前修習普賢之德」者,結「還相迴向」之願事。

       「現前修習普賢之德」是補處菩薩之相狀也,彌陀淨土之補處菩薩,現前皆能倒駕慈航,返回娑婆,行普賢大悲之行,以普度群生,所謂「還來穢國度人天」。

       「現前」者,對當來之語,依佛願力故,不經劫不經地,不經階次,速至補處,故云現前。

       「修習」者,修是修為,習者慣習數為,服行所傳之業,熟復不止也。往生淨土,入補處位,即時發大悲願,普至十方,廣度群萌,謂之修習。

       「普賢」者,約之有三:

 

       (1)人普賢:此指普賢菩薩。

       (2)理普賢:一切眾生本具之佛性,此佛性周遍一切,六道四生,在聖在凡,無不有之,凡聖同體,自他無別。此體性周遍曰普,隨緣成德曰賢。

       (3)事普賢:得果不捨因門之菩薩也。謂已成佛竟,行德周備,障累永除,自利已圓,上無所求也。為不捨因願,唯務度生,隱實德而現權形,示居因而號菩薩。是果無不極曰普,不捨因門曰賢。

 

       今此願文,就「事普賢」而言。

 

       普賢行德,具攝因果,圓融無礙。若以因門取,則常菩薩;若以果門取,則恆是佛。

 

       以上可知,往生彌陀淨土,即時入補處位,現前便能不捨悲願,普至十方,救度眾生。此謂之「超出常倫諸地之行,現前修習普賢之德」也。如《無量壽經》言:「入佛法藏,究竟彼岸;於無量世界,現成等覺。」前二句即是「超出常倫諸地之行」之意,後二句即是「現前修習普賢之德」之意。

 

       16.「超出常倫諸地行」等,彌陀淨土既是超出常倫諸地行之處,故雖逆惡凡夫,但能回心念佛,往生彌陀淨土,亦當速得阿耨菩提,此願亦是明證。

 

       善導《法事讚》言:

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

 

       善導《往生禮讚》言:

六方如來舒舌證,專稱名號至西方;到彼華開聞妙法,十地願行自然彰。

 

       善導《法事讚》言:

四種威儀常見佛,行來進止駕神通;六識縱橫自然悟,未藉思量一念功。

 

       善導《般舟讚》言:

微塵故業隨智滅,不覺轉入真如門;大小僧祇恆沙劫,亦如彈指須臾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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