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上緣(二)
--念佛為往生之正因,彌陀願力為得生之增上緣
「因」遇「緣」則「果」現,依緣之不同,果亦不同。
如「炭素」以常溫常壓則成「炭」。若加以攝氏二千之溫度,五萬五千之氣壓則成「鑽石」。
如「水」遇攝氏零度則成「冰塊」,若遇攝氏一百度,則成「蒸氣」。
如「種子」遇火之緣而被火燒,則永遠死亡;若遇水土之緣而善加播種,則生生不息。
罪業凡夫遇普通之緣,則依然三途六道,造業造罪、受苦受難之凡夫。
且如《觀經》九品,雖有遇大、遇小、遇惡三緣之不同,因而顯現外在善惡輩品之差異,然而內在實質依然皆是一味之凡夫、常沒於生死之苦海,是以善導大師定判為「九品皆凡」。大乘佛法、小乘佛法,對於聖道根機來說,固然「漸頓各稱所宜,隨緣皆蒙解脫」而成為出離之緣;但是對於九品凡夫來說,遇同不遇故,還成普通之緣,不成出離之因;大師言:「罪惡生死凡夫,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又言:「隨緣雜善恐難生。」如此罪業凡夫,若非彌陀世尊超發「別意之弘願」作為出離之強緣,則一切解脫道絕,永沈生死淵底。善導大師《法事讚》言:「正由不遇好強緣,致使輪迴難得度。」
然而此永難得度之善惡凡夫,若能得遇阿彌陀佛大願業力之增上緣,則萬不漏一,往生成佛。天親菩薩言:「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是以凡夫出離之緣,唯在彌陀佛願。
善導大師於〈玄義分〉「要弘二門判」之文言:
1.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
又「凡夫入報」之文言:
2.託佛願以作強緣,致使五乘齊入。
然而善惡凡夫如何乘託阿彌陀佛大願業力之增上緣?
善導大師於〈定善義〉「三緣文」答言:
3.眾生稱念,即除多劫罪;
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
諸邪業繫,無能礙者;故名增上緣也。
故知:「但念佛名」,即是「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之「增上緣」,必得往生。如《觀經》言:「五逆十惡,具諸不善之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命欲終時,地獄眾火,一時俱至;遇善知識,教稱佛名,當下地獄猛火,化為清涼風,即時乘金蓮華,往生極樂世界。」永離生死無常之業身,必證涅槃常住之佛身。
甚矣!緣之重要,於此可知。
善導大師又言:
4.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往生禮讚)
5.但有專念阿彌陀佛眾生,彼佛心光,常照是人,攝護不捨;
總不論照攝餘雜業行者,此亦是現生護念增上緣。(觀念法門)
6.彌陀身色如金山 相好光明照十方
唯有念佛蒙光攝 當知本願最為強(往生禮讚)
7.以佛願力:五逆十惡,罪滅得生;
謗法闡提,迴心皆往。(法事讚)
8.五逆謗法行十惡 迴心念佛罪皆除
利劍即是彌陀號 一聲稱念罪皆除(般舟讚)
慈愍大師言:
9.但使迴心多念佛 能令瓦礫變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