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弥陀佛四十八题──以四十八题略解「阿弥陀佛是怎样一尊佛?」(九)
九、阿弥陀佛,是一尊诸佛共赞的佛
当初法藏菩萨超发无上殊胜之愿,具足五劫、思惟摄取庄严佛国清净之行,又以不可思议兆载永劫,积植菩萨无量德行,这样的愿行与誓约,释迦牟尼佛在《无量寿经》是怎麽形容的呢?
应时普地六种震动,天雨妙华以散其上,
自然音乐空中赞言:决定必成无上正觉!
当初法藏菩萨发这个誓言的时候,应时普地六种震动,从天降下了妙花,四周充满了天乐,空中又赞叹、保证说,决定必成无上正等正觉,决定必使十方众生往生极乐世界。可以说天地之间,诸佛菩萨、一切神灵都来赞叹、证明。因为他所发的誓言非常地真,此生不成来生,来生不成再来生,生生世世,所以说「於不可思议兆载永劫,积植菩萨无量德行」。
《无量寿经》阿弥陀佛第十七愿说:
设我得佛,十方世界,无量诸佛,不悉咨嗟,称我名者,不取正觉。
阿弥陀佛为什麽要让十方诸佛来称扬、赞叹他呢?这是显示,阿弥陀佛的悲愿深广无边,要度尽十方众生。为了救度尽十方遍法界的众生,必须要使大宇宙的十方诸佛通通来赞叹、称扬、传播阿弥陀佛第十八愿的救度法门,使这个正觉大音,响流十方,使净土之音的六字洪名闻遍整个大宇宙。
所以,在《无量寿经》一开头释迦牟尼佛就说:
如来以无尽大悲,矜哀三界,所以出兴於世,
光阐道教,欲拯济群萌,惠以真实之利。
这也表明释迦牟尼佛以大慈大悲哀愍我们三界众生,所以才出现在这个世界,他讲经四十九年(或说四十五年),说法三百余会,目的就是要宣扬第十八愿,来救度所有的众生,给众生真实的利益。
《无量寿经》第十七愿成就文说:
十方恒沙诸佛如来,皆共赞叹无量寿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议。
可知,阿弥陀佛,是一尊不可思议的佛,也是一尊十方诸佛异口同声称扬赞叹的佛。
「十方诸佛,皆共赞叹」,第十七愿成就文有六句,共二十四字,讲的就是二千六百年前,释迦牟尼佛在这个娑婆世界的印度宣说这部《无量寿经》,宣说阿弥陀佛在因地如何为我们发愿、修行,以及阿弥陀佛成佛以後,成就了「南无阿弥陀佛」这句名号的果德是如何超胜十方诸佛的时候;也就是当释迦牟尼佛在这娑婆世界,演说弥陀「因行果德,超胜诸佛」的时候,十方诸佛也在他们各自的国土,异口同音,共同赞叹弥陀名号救度众生的不可思议功德。
《阿弥陀经》说:
如我今者,赞叹阿弥陀佛不可思议功德之利。
《称赞净土经》也说:
如我今者,称扬赞叹,无量寿佛,无量无边,不可思议,佛土功德。
很多经典都在赞叹阿弥陀佛的功德,说阿弥陀佛功德无量无边、不可思议。
所谓「赞叹」,在《大智度论》卷三十说:「美其功德为赞,赞之不足,又称扬之,故言叹。」意思是说,赞美他的功德叫做「赞」,但赞美还不足以形容,又继续称扬,叫做「叹」。
现在十方诸佛都在赞叹,赞叹什麽?赞叹十方众生只要称念「南无阿弥陀佛」这六字名号便能被阿弥陀佛救度,直接到达阿弥陀佛的涅盘报土!这是非常不容易、非常殊胜不可思议的,即使等觉菩萨也难以了解,所以说威神功德不可思议。
「皆共赞叹」:为什麽十方诸佛皆共赞叹阿弥陀佛?因为虽然诸佛所证,平等是一,然念佛往生利益,是弥陀不共妙法,是故诸佛,皆劝众生,归命弥陀。
本来十方诸佛,佛跟佛所证悟的是平等、没有差别、没有高下的;可是如果就「贪瞋痴的凡夫只要念『 南无阿弥陀佛』就能够远离六道生死轮回,高超品位阶级而进入极乐报土」这种利益来讲,就只有「南无阿弥陀佛」这个妙法才有,其他诸佛是没有的。所以,十方诸佛就把这个救度众生的妙法介绍给十方众生,要十方众生都归投於「南无阿弥陀佛」,因此,十方诸佛如来都来赞叹「南无阿弥陀佛」。故知十方诸佛之赞叹「南无阿弥陀佛」,主要是让十方众生来欣慕、向往极乐世界的境界,来信受阿弥陀佛的救度,来愿生极乐世界的净土,而专念「南无阿弥陀佛」的名号。
「威神功德,不可思议」,这是通约诸愿,别指第十八愿成就之德。只要一向专称,凡夫直入报土,皆是弥陀威神功德之力。意思是,如果就一般来讲,「威神功德,不可思议」是指阿弥陀佛四十八愿的所有功德;若就特别来讲,是指「第十八愿成就文」所讲的功德,就是指「乃至一念,至心回向,愿生彼国,即得往生,住不退转」这件功德,这件功德才是真正的不可思议。
贪瞋痴的凡夫,只要「平生之机,上尽一形,临终之机下至十声一声一念的念佛」就能够直接往生弥陀的报土,这个就是「威神功德,不可思议」之所在。
所以,「威神功德,不可思议」,只在显明这句弥陀名号的不可思议,而不指其他,因为在这里是说「称名念佛」的往生。
同时,这句名号就是「若不生者,不取正觉」的阿弥陀佛已成正觉的果德名号,名体不离,他的名号跟他的本体是一体不离的,凡是佛名所在之处,佛体正报的功德就在那里。因此,名号本身也具有佛体不可思议的威神功德,使得凡是称念佛名的本身,就是在修诸万行,就是具足所有的德本。
所以,只要上尽一形地称名,或者临终的人下至十声一声一念地称念,都能够往生弥陀报土。因此,昙鸾大师形容这个法门说「不断烦恼得涅盘分」。凡夫能够往生报土,完完全全是阿弥陀佛不可思议的威神功德。
《无量寿经》又说:
无量寿佛威神无极,十方世界无量无边不可思议诸佛如来,莫不称叹。
《阿弥陀经》说:
如我今者,赞叹阿弥陀佛不可思议功德之利,六方诸佛,各於其国出广长舌相,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说诚实言:「汝等众生,当信是《称赞不可思议功德一切诸佛所护念经》。」
当释迦牟尼佛宣说《阿弥陀经》的时候,十方诸佛都同时欢喜主动地赞叹,异口同声来证明释迦牟尼佛所说的是真实不虚,他所说的等同十方诸佛所要说的,并且护念念佛人,这也就是第十七愿的成就的显示。
「六方诸佛证诚」,这是六方诸佛的证明与赞叹。因为,这部《阿弥陀经》是释迦牟尼佛所宣说的,释迦牟尼佛怕我们十方众生疑心很重,单单他一个人所讲的,我们不能信任,所以又举出六方(六方即是十方)诸佛来证明释迦牟尼佛所讲的是真实不虚的,以劝导我们信受,不要怀疑。现在十方诸佛都伸出了广长舌相,覆盖了三千大千世界,殷勤恳切地证诚此事。十方诸佛之所以都出来证明,背後有种种原因,不过主要的,是要消除我们的疑问。
善导大师在《观念法门》中,对六方诸佛来赞扬、证明释迦牟尼佛所说的真实不虚,是这样的说:「如果我们念佛而不能往生极乐世界,那就表示十方诸佛所证诚的都是虚假的,如果是这样的话,现在十方诸佛的舌头都要烂掉。」
佛无虚言,佛因为无有虚言,所以,舌头才能覆盖三千大千世界,现在佛所证明的「众生称念,必得往生」却是虚假的,那这个舌头还能存在吗?
这样推演开来的话,如果我们怀疑释迦牟尼佛所说的「众生称念,必得往生」的法门,那我们不只是怀疑释迦牟尼佛,而且也怀疑阿弥陀佛的誓愿,同时也是怀疑十方诸佛的赞叹、证明。这样的话,等於是把十方诸佛的舌头看成是烂的。所以,我们怀疑释迦牟尼佛的话,等於是拿一把刀,割断了十方诸佛的舌头。
反过来,我们如果相信释迦牟尼佛所说的这个法门,那不只是信受弥陀救度,而且也是信受十方三世诸佛所说。既然是相信十方三世诸佛所说,也就是相信一切的法。因为一切的法都是十方三世诸佛所说的,一切的法都引导我们来信受弥陀救度。既能相信一切的法,也就等同相信一切的菩萨,那等於是相信一切三宝。
所以,信释迦牟尼佛所说的「执持名号,一心不乱,即得往生」的法门,这种信心非常的广大。
一大藏教之中,有多达二百七十多部的经典,或者赞扬或者提到阿弥陀佛与极乐净土,故天台宗九祖荆溪湛然大师说:「诸教所赞,多在弥陀。」也就是说,十方诸佛纵然多如恒沙,但经典之中所赞叹的,大多是在推崇、赞扬阿弥陀佛,所以,单单有关於阿弥陀佛跟极乐世界的经典,就有二百多部。而关於其他的佛、其他的净土则非常的少。
因此,印光大师说:
九界同归,十方共赞;千经俱阐,万论均宣。
善导大师曾设问答,说明诸佛之所以特别赞叹阿弥陀佛的原因而说:
诸佛所证,平等是一;若以愿行来收,非无因缘。
然弥陀世尊,本发深重誓愿,以光明名号摄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
上尽一形,下至十声、一声等,以佛愿力,易得往生。
是故释迦及以诸佛劝向西方,为别异耳。
意思是,果地所证诸佛平等,因地愿行诸佛个别。也就是,虽然诸佛果地所证悟的佛性都平等不二,但以因地行菩萨道时,所发的愿和所修的行来看所得的果,这样每尊佛就各有不同的因缘了。
阿弥陀佛所发四十八愿之中的第十八愿,对比其他十方诸佛,无论是通愿也好、别愿也好,都是较为深重的,能够救度十方诸佛所不能救度的罪苦众生往生极乐成佛,这是弥陀誓愿深重之原因。
「以光明名号摄化十方」,「光明」是指阿弥陀佛的第十二愿光明无量愿,「名号」是指阿弥陀佛的第十八愿念佛往生愿,阿弥陀佛名体不二,念佛有弥陀光明摄取不舍的利益,因此以这句光明名号,广度十方一切圣凡善恶众生往生极乐世界。光明名号虽然是白纸黑字,是一个声音,可是它的内容是具足阿弥陀佛的光明,而阿弥陀佛的光明又是阿弥陀佛的智慧,阿弥陀佛的智慧又离不开阿弥陀佛的慈悲,所以这句名号本身就已涵盖了阿弥陀佛的慈悲及智慧,因此只要称念,就蒙受阿弥陀佛光明的摄化,也就是光明的保护与救度。
「但使信心求念」,第十八愿说到「至心信乐,欲生我国」,善导大师在这里解释为「信心求念」,「信心」就是至心信乐的意思;「求念」范围就很广,不管是为了往生极乐世界的当来利益也好,或为了求现世的种种福报也好,都可以用念佛来求,所以叫作「但使信心求念」。也就是这句名号就像百宝箱,也像宝库,可以任运、随意地支取,要支取多少,都可以以念佛为之。
「上尽一形,下至十声、一声等,以佛愿力,易得往生」,为什麽?因为这句名号有阿弥陀佛的威神功德力量在里面,所以才能使得我们上尽一形(一辈子)念佛也好,或临终才遇到这个法门,只念十声一声也好,都容易达到我们所求的,也都容易达到往生的终极目的,因为阿弥陀佛的誓愿深重。
「是故释迦及以诸佛劝向西方,为别异耳」,因此释尊以及十方诸佛都异口同声,劝导十方众生一心一意,信受弥陀救度,专称弥陀佛名,必定往生弥陀净土成佛。这是弥陀与诸佛不同之处。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