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一)
第三篇 正宗分
21. 指方立相與無相離念
佛教法門修持,所證真如是一,入手方便不同,大分為二:一平等門,二差別門。聖道證悟是平等門,無方無相;淨土往生是差別門,指方立相。
二門比較,聖道門悟平等理,破分別執,逆凡情故,必須是聖人根機才能修習;然而道理縱然悟到極處,至其修證,仍然是煩惱分分斷,惑習分分除,功德分分滿,果位分分證,雖說平等,還有差別。這是因為自力所限。
淨土門不需悟平等之理,不必破我見執著,直接就凡夫分別取捨心境之上,勸厭穢欣淨,離苦得樂,巧順凡情故,任何人都可以修持;雖然在凡夫份上不離妄想分別,一旦往生,則頓證無生,位超十地,入佛境界,同佛受用,從有相而巧入無相,即事求而頓證極理,這是因為仰仗佛力的緣故,以果地覺,為因地心,因該果海,果徹因源。
所以,聖道門下手難而證果仍漸,淨土門下手易而證果極頓極高。人們都認為聖道法門無方無相為高妙,不知道淨土法門指方立相更為高妙。
22. 空與有
性空相有,真空妙有。不空不有,即有即空。越空越有,越有越空。全空全有,全有全空。
聖道自力,空門入有;淨土他力,有門證空。
我須空,佛須有。
1) 維摩經:
雖知諸佛國,及與眾生空;而常修淨土,教化諸群生。
2) 大經:
通達諸法性,一切空無我;專求淨佛土,必成如是剎。
3) 論註:
如冰上燃火,火猛則冰解,冰解則火滅。
彼下品人,雖不知法性無生,但以稱佛名力,作往生意,願生彼土。
彼土是無生界,見生之火自然而滅。
4) 要解
復次世界及佛皆言有者,具四義:
的標實境,令欣求故;
誠語指示,令專一故;
簡非幹城陽焰,非權現曲示,非緣影虛妄,非保真偏但,破魔邪權小故;
圓彰性具,令深證故。
5) 蓮池大師疏鈔:
求生淨土,乃悟無生,入有得空,即凡成聖。
① 聖凡不同。
② 順逆不同。
③ 巧拙不同。強奪,置換。小兒玩具。
④ 難易不同。
⑤ 險夷不同。寧著有見有須彌山,不許空見如芥子許。惡取空。但空。
無上依經:
若有人執我見如須彌山大,我不驚怪,亦不毀呰。
增上慢人執著空見,如一毛髮作十六分,我不許可。
23. 理與事
理性、理體,事實、事相。亦稱性相。理事圓融,理事無礙。
安樂集:
理深解微。
般若性空之理,八不中道之理,平等實相之理,法界圓融之理,萬法唯心之理,見性成佛之理,眾生佛性之理。
聖道偏理性,多以理奪事,尤其禪宗;為分別取相凡夫,必奪此間無常變滅事相,方悟平等無差之理,故所奪之事為此間凡夫取著之事,而非淨土稱性功德莊嚴。以理廢事之害。
淨土重事相,其事乃稱性功德莊嚴之事,真正理事圓融,故觸其事,一一皆悟平等妙理。六識縱橫自然悟,不假思念一念功。
淨土三經皆平鋪直述,讚歎淨土功德莊嚴,鮮談玄妙理性。全理成事,全事即理,乃至高無上境界。
疏:
理事相應,定散隨機。
要解:
一一莊嚴全體理性,一一理性具足莊嚴,方是諸佛究竟依果。
平淡之處更見神奇。比如藥理與服藥,飛機原理與乘飛機,電路原理與直接看電視。
1) 平等與差別
2) 空與有
3) 理與事
4) 分別不分別
5) 執著不執著
6) 取捨不取捨
7) 苦樂與迷悟
8) 智慧與慈悲
皆有聖凡、難易、險夷不同。
24. 橫超三界
淨土法門號稱「橫超三界」,這從本經開篇,釋尊金口宣說的第一句,就已經顯示出來。「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陡然將我們從煩惱紛擾、狹隘逼促的三界,引向十萬億佛土之外,如鳥出樊籠一般,心情從未有過的舒展、開闊;而絲毫不說三界漸次修斷之事。《安樂集》引釋《無量壽經》「橫截五惡道」之文,說:
若依此方修治斷除,
先斷見惑,離三塗因,滅三塗果;
後斷修惑,離人天因,絕人天果。
此皆漸次斷除,不名橫截。
若得往生彌陀淨國,娑婆五道,一時頓捨,故名橫截。
25. 唯信能入
本經一開篇就直接宣說佛的果地境界,佛之淨土、佛之名號,全經只是釋尊和諸佛交相稱讚阿彌陀佛不可思議功德,勸眾生稱名往生,不涉三界因果之近事,不說十地修證之方便,境界之高,等覺菩薩不能插一言,唯佛與佛乃能究竟。
因為全體是佛境界,從始至終,釋尊都是平鋪直敘,直接宣明事實,凡夫只能仰信接受,隨聞隨信,唯信能入。
聞「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極樂」,即如是信;聞「其土有佛,號阿彌陀」,也如是信;聞彼國「無有眾苦,但受諸樂」,也如是信;聞「凡夫執持名號,即得往生」,也如是信。所以,經文一開始說「如是我聞」,最後說「歡喜信受」;中間所有與會大眾,從人天凡夫,到高級菩薩,統統杜絕擬議,拋卻思慮,而平等信入。此信廣大平等,沒有高下,凡愚不減,聖智不增,與知識、學問、智慧、修證無關;所有知識、學問、智慧、修證,入此信門,統統拋棄;唯此信是真知、真學、真智、真證,非九界自力所擬故,明信佛智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