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淨土宗概論》

  1. 第十章 淨土宗宗旨與特色
  2. 第九章 凡夫入報
  3. 第八章 本願稱名
  4. 第七章 作業行儀
  5. 第六章 起行
  6. 第五章 安心
  7. 第四章 淨土宗相承論釋
  8. 第三章 淨土宗正依經典
  9. 第二章 淨土宗教相判釋
  10. 第一章 淨土宗義概說
  11. 前言.目錄

貳、《佛說阿彌陀經》要義

  1. 《阿彌陀經》要義(十六)
  2. 《阿彌陀經》要義(十五)
  3. 《阿彌陀經》要義(十四)
  4. 《阿彌陀經》要義(十三)
  5. 《阿彌陀經》要義(十二)
  6. 《阿彌陀經》要義(十一)
  7. 《阿彌陀經》要義(十)
  8. 《阿彌陀經》要義(九)
  9. 《阿彌陀經》要義(八)
  10. 《阿彌陀經》要義(七)
  11. 《阿彌陀經》要義(六)
  12. 《阿彌陀經》要義(五)
  13. 《阿彌陀經》要義(四)
  14. 《阿彌陀經》要義(三)
  15. 《阿彌陀經》要義(二)
  16. 《阿彌陀經》要義(一)

參、《佛說阿彌陀經》講義

  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三)
  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二)
  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一)
  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
  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九)
  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八)
  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七)
  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六)
  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五)
  1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四)
  1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三)
  1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二)
  1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一)
  1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
  1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九)
  1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八)
  1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七)
  1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六)
  1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五)
  2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四)
  2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三)
  2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二)
  2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一)
  2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
  2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九)
  2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八)
  2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七)
  2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六)
  2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五)
  3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四)
  3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三)
  3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二)
  3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一)
  3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
  3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九)
  3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八)
  3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七)
  3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六)
  3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五)
  4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
  41. 《阿彌陀經講義》講義(三)
  4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
  4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一)

肆、《往生論》講義

  1. 《往生論》研究
  2. 《往生論》要義
  3. 天親菩薩之教判思想
  4. 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

伍、《往生論註》講義  

  1. 再讀《往生論註》有感
  2. 《往生論註》玄義略解
  3. 現生不退論
  4. 平生業成論
  5. 佛身佛土論
  6. 凡夫論
  7. 稱名論
  8. 易行論
  9. 願力論
  10. 真實功德之垂救
  11. 一線四點
  12. 淨土宗第一奇書
  13. 曇鸞大師之教判思想

陸、其他

  1. 阿彌陀佛的救度(中英對照)
  2. 《觀經疏》四重判
  3. 《阿彌陀經》「三段要文」之經證、祖釋
淨土宗
淨宗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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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四)

第三篇    正宗分

第二章    勸念佛往生

第四項 明念佛必生

舍利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
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
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

 

【文科】

       勸念佛往生之第四項,明念佛必生。

 

【譯解】

       舍利弗啊!如果有人,聽到我這樣讚說阿彌陀佛功德,持念彼佛名號,壽存一日即念佛一日,壽存二日即念佛二日,乃至壽存七日即念佛七日,不論時間長短,盡形壽,專心一志,不懷疑雜。那麼,在他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自然顯現在他的面前,來迎接他;此人命終之時,自然心住正念,沒有顛倒,剎那之間,隨佛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

 

【辯義】

1. 善男女論

       經文說「善男子善女人」,有人以為是奉行五戒十善的人。如果是這樣的話,念佛法門不能不說只是少數五戒十善人才可以得救的法門;「善男子善女人」應該作何解釋呢?

 

       1) 要解:

善男女者,不論出家在家,貴賤老少,六趣四生;但聞佛名,即多劫善根成熟,五逆十惡皆名善也。

 

       2) 觀念法門

又如《彌陀經》云:「六方各有恆河沙等諸佛,皆舒舌遍覆三千世界,說誠實言:若佛在世,若佛滅後,一切造罪凡夫,但回心念阿彌陀佛,願生淨土;上盡百年,下至七日、一日,十聲、三聲、一聲等;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即得往生。」

 

       3) 觀經:

善男子!以汝稱佛名故,諸罪消滅,我來迎汝。

若念佛者,當知此人則是人中芬陀利花,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

 

       4) 疏

若念佛者,即是人好人,人中妙好人,人中上上人,人中稀有人,人中最勝人也。

 

① 本機:一切造罪凡夫。

② 原本罪人,稱佛名故,以名號無量光壽功德,諸罪消滅,功德具足,轉惡成善,稱善男子、善女人。

③ 念佛獨稱善。
上善人、少善根、善男女;皆以名號功德,一以貫之。

④ 本經善之標準
不以世間倫理道德觀念為標準,不以一般佛教戒律修持為標準,唯以往生西方成佛為標準。世間凡夫 ,顛倒善果,能壞梵行,三世怨,是惡非善;羅漢聖人,不入「大乘善根界」故,不足稱善;只有執持阿彌陀佛的名號,獲得名號無量光壽的圓滿善根福德,必定往生,必定成佛,才有資格在此經稱為「善男子、善女人」。

 

 

2. 佛教善惡觀

       1) 定義

       善,指其性安穩,能於現在世、未來世中,給與自他利益之白淨法。不善謂其性不安隱,能違損此世及他世的黑惡之法。善與不善、無記(非善亦非不善)合稱三性。

 

       惡,即能招感苦果或可厭毀之不善法,及惡思之所作。其性質包括違理背法、違損自他、與貪瞋等煩惱相應、能障害聖道等。

 

       2) 分類

       有漏善、無漏善。有漏善為未斷煩惱之世間善,包括五戒、十善等,依此能招未來樂之果報。有漏善與法性無相之理相異,為取自他之差別相所修之有相善,故亦稱相善。無漏善則為斷除煩惱之出世間善,依此並不招感未來之果報。此無漏善亦為得涅槃菩提之善。

 

       勝義善,涅槃;勝義不善,指生死法。生死中之諸法雖有善有不善,然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隱,即由真諦之實義,定不善之義,故稱勝義不善。

 

       止善,行善。定善,散善。世善,戒善,行善。

 

       3) 比較

① 世間善。凡夫善、人天善、顛倒善、虛偽善、不實善、雜毒善、有相善、有漏善、輪迴善。惡。

 

註:凡夫人天諸善,人天果報,若因若果,皆是顛倒,皆是虛偽,是故名不實功德。

印光:世間善業,不出輪迴。若對信願具足之往生淨業,則彼善業仍屬惡業。

大經:橫截五惡趣。

 

② 小乘善。羅漢善、小善、焦芽善、死善、失善。惡。

維摩詰經:二乘如焦芽敗種。

易行品:是名菩薩死,則失一切利。

往生論:大乘善根界,二乘種不生。

 

③ 大乘善。菩薩善、有上善。難。

 

④ 念佛善。佛善、無上善、絕對善、究竟善、圓滿善。滅惡善。易。

大經:其有得聞彼佛名號,歡喜踴躍乃至一念,當知此人為得大利,則是具足無上功德。

觀經: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要解:持名善根福德同佛。

要解:持名者光明壽命同佛。

疏:自餘眾行,雖名是善,若比念佛者,全非比較。

華嚴經.須彌頂上偈讚品:寧生地獄中,而得聞佛名;不願生天上,不得聞佛名。

 

       4) 結勸念佛

安樂集:

又復一切眾生,都不自量。
若據大乘,真如實相第一義空,曾未措心。
若論小乘,修入見諦、修道,乃至那含、羅漢,斷五下,除五上,無問道俗,未有其分。
縱有人天果報,皆為五戒十善,能招此報,然持得者甚希。
若論起惡造罪,何異暴風駃雨。
是以諸佛大慈,勸歸淨土:縱使一形造惡,但能系意專精,常能念佛,一切諸障自然消除,定得往生。何不思量,都無去心也!

 

 

3. 執持名號

       「聞說阿彌陀佛」,就是聽聞釋尊讚歎阿彌陀佛的國土、本佛、聖眾三種功德。

 

       釋尊讚歎阿彌陀佛的淨土,目的在於讓我們能夠往生這樣的淨土,但並不要求我們必須具有三昧神通;讚歎弟子,目的在於讓我們也成為阿彌陀佛的聖眾,但並不要求我們自修證入無生法忍;讚歎本佛,目的在於讓我們也能平等獲得無量光壽,究竟成佛,但並不要求我們三祇修福慧,百劫種相好。

 

       國土、佛身、聖眾,三種功德,收於一句名號,以此之故,釋尊教我們「執持名號」。

 

論:

三種成就,願心莊嚴,入一法句。

 

疏:

聞說阿彌陀佛,即應執持名號。

 

       國土入名號故,執持名號即是執持淨土廣大莊嚴;本佛入名號故,執持名號即是執持彌陀六十萬億真金身;聖眾入名號故,執持名號即是執持無量聲聞菩薩眾。

 

       名號含國土故,持名則十萬億外國土驟奔於眼前;名號含佛身故,持名則無量光壽身應聲而來現;名號含聖眾故,持名則無量聖賢眾雲集而擁護。

 

       譬如燈能攝光,以手持燈,光明隨燈而轉;名能攝德,一心持名,功德隨名而至。故稱名行者,圓獲光壽功德,優入涅槃報土,而比肩於上善聖眾。

 

要解:

阿彌陀佛是萬德洪名,以名召德,罄無不盡。故即以執持名號為正行,不必更涉觀想參究等行。至簡易,至直捷也。聞而信,信而願,乃肯執持。不信不願,與不聞等,雖為遠因,不名聞慧。執持則念念憶佛名號,故是思慧,然有事持理持。

 

4. 事持理持

要解: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而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但以決志願求生故,如子憶母,無時暫忘。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為系心之境,令不暫忘也。

 

       天臺家通途義釋,令契實相妙理故,對治空談唯心不念佛故,誘進聖道行人入念佛故。善導系無此觀念,約義可是事持。為攝下凡,專約平實事相發揮,不重玄理,然更勝進。

 

       一由機邊理事分張,故別說理持事持;一由佛邊全事即理,故說「理事相應,定散隨機」。

 

疏:

經能持法,理事相應,定散隨機,義不零落;能令修趣之者,必籍教行之緣因,乘願往生,證彼無為之法樂。

 

 

5. 本願稱名

       善導大師解釋念佛,都是以《無量壽經》第十八願為標準,專顯彌陀願力,少談眾生心性。三經皆本願稱名。

 

疏:

言弘願者,如《大經》說: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

一心專念彌陀名號……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

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法事讚:

上盡一形至十念,三念五念佛來迎;
直為彌陀弘誓重,致使凡夫念即生。

 

       本願稱名,為淨土宗根本特色、根本基礎。參《淨土宗之特色》。

 

 

6. 稱名如實修行

論:

稱彼如來名,如彼如來光明智相,如彼名義,欲如實修行相應故。

 

       1) 下劣凡夫憑自力無如實修行

① 如,契合。實,實相。契合實相而行,謂之如實修行。

② 初地以上之菩薩,證真如而起行。

③ 法藏菩薩之修行。

 

《註》上:

從菩薩智慧清淨業起,莊嚴佛事,依法性入清淨相,是法不顛倒、不虛偽,名為「真實功德」。云何不顛倒?依法性,順二諦故。云何不虛偽?攝眾生入畢竟淨故。

 

④ 極樂菩薩之修行。

《註》下:

觀彼菩薩有四種正修行功德成就,應知。

 

       真如是諸法正體。體如而行,則是不行;不行而行,名如實修行。

       體唯一如,而義分為四。是故四行,以一「正」統之。

 

⑤ 凡夫無如實修行。

《註》上:

從有漏心生,不順法性。所謂凡夫人天諸善、人天果報,若因若果,皆是顛倒,皆是虛偽,是故名「不實功德」。

 

《安樂集》:

真如實相,第一義空,曾未措心。

 

《疏》:

雖起三業,名為雜毒之善,亦名虛假之行,不名真實業也。

 

⑥ 欲如實修行相應故。雙顯二意:稱名即能如實修行相應,不稱名即不能如實修行相應。相應者,相應於實相。

 

       2) 稱名即是如實修行

 一由如彼如來光明智相。如,契合,相應,隨順。彼如來光明智是何等相?

 

《註》

佛光明是智慧相,能除十方眾生無明黑暗。

 

《小經》:

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故名阿彌陀。

 

《觀經》:

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眾生攝取不捨。

 

善導:

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唯觀念佛眾生攝取不捨,故名阿彌陀。

但有專念阿彌陀佛眾生,彼佛心光常照是人,攝護不捨;總不論照攝餘雜業行者。

佛光普照,唯攝念佛。

一一光明相續照,照覓念佛往生人。

不為餘緣光普照,唯覓念佛往生人。

唯有念佛蒙光攝,當知本願最為強。

 

總上,略說九種相:

① 本願相

② 無量相

③ 無礙相

④ 相續相

⑤ 遍照相

⑥ 唯覓念佛相

⑦ 唯攝念佛相

⑧ 攝取不捨相

⑨ 除無明黑暗相

 

本願是因相,餘八為果相。

果相中,無量為體;餘七為用。

用相中,無礙為總,餘六為別。

前四,約法攝機功能;後二約機受法得益。

攝取不捨約此土,現生護念,臨終來迎。

 

       除無明黑暗通二土,此界滅其果縛,破疑除罪,令業消智朗,明信佛智;往生滅其本因,究竟除滅一切無明煩惱,成無上正覺。

 

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

門門不同八萬四,為滅無明果業因。

利劍即是彌陀號,一聲稱念罪皆除。

微塵故業隨智滅,不覺轉入真如門。

 

        一由如彼名義。名義,佛名所具之功能德用。彼如來名是何等義?

 

《註》:

① 彼無礙光如來名號,能破眾生一切無明,能滿眾生一切志願。

② 名即法。

③ 阿彌陀如來方便莊嚴真實清淨無量功德名號。

④ 如來是實相身,是為物身。

 

善導:

① 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迴向之義;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② 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③ 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念念不捨者,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

④ 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

 

要解:

阿彌陀佛是萬德洪名,以名召德,罄無不盡。

 

略說阿彌陀佛名義如下:

① 願成不虛。
② 名即是體。
③ 名即實相。
④ 名即光明。
⑤ 名具萬德。
⑥ 名號度生。
⑦ 破暗滿願。
⑧ 信行一體。
⑨ 願行具足。
⑩ 稱念必生。

 

       3) 雖稱名而不如實修行

       雖稱名而不如彼佛光明智相,不如彼名義,即非如實修行相應。總說即是疑雜二字。

 

註:

不如實修行,與名義不相應。不知如來是實相身,是為物身。
又有三種不相應,一者信心不淳,若存若亡故;二者信心不一,無決定故;三者信心不相續,餘念間故。
此三句,輾轉相成:以信心不淳,故無決定;無決定,故念不相續。亦可念不相續,故不得決定信;不得決定信,故心不淳。
與此相違,名如實修行相應。是故論主建言「我一心」。

 

7. 無樣為樣 白木念佛 捨離我心 稱名方法

 

8. 稱名勝易

導師之後,弘淨教者,無不力唱稱名,顯其勝易。

 

要解:

1) 原夫諸佛憫念群迷,隨機施化。雖歸元無二,而方便多門。然於一切方便之中,求其至直捷、至圓頓者,則莫若念佛求生淨土。又於一切念佛法門之中,求其至簡易、至穩當者,則莫若信願專持名號。

 

2) 持名一法,普被三根,攝事理以無遺,統宗教而無外,尤為不可思議也!

 

3) 執持名號,既簡易直捷,仍至頓至圓。以念念即佛故,不勞觀想,不必參究,當下圓明,無餘無欠。上上根不能踰其閫,下下根亦能臻其域。其所感佛,所生土,往往勝進,亦不一概。可謂橫該八教,豎徹五時。所以徹底悲心,無問自說,且深歎其難信也。

 

4) 持名一法,收機最廣,下手最易。方便中第一方便,了義中無上了義,圓頓中最極圓頓。清珠投於濁水,濁水不得不清;佛號投於亂心,亂心不得不佛。

 

5) 信願持名一法,圓收圓超一切法門。

 

6) 持名者,光明壽命同佛無異。

 

       欲挽禪觀歸入念佛,委曲說。不勞、不必、往往、不一概。權順彼心觀為宗故。

 

 

9. 「正雜分判」及「念觀廢立」

疏:

次就行立信者,然行有二種:一者正行,二者雜行。
言正行者,專依往生經行行者,是名正行。何者是也?
一心專讀誦此《觀經》、《彌陀經》、《無量壽經》等。
一心專注思想、觀察、憶念彼國二報莊嚴。
若禮,即一心專禮彼佛。
若口稱,即一心專稱彼佛。
若讚歎供養,即一心專讚歎供養。
是名為正。
又就此正中,複有二種:
一者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念念不捨者,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
若依禮誦等,即名為助業。
除此正助二行以外,自餘諸善,悉名雜行。
若修前正助二行,心常親近,憶念不斷,名為無間也。
若行後雜行,即心常間斷,雖可迴向得生,眾名疏雜之行也。

上來雖說定散二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為法門建立,正直說。直顯彼佛本願故。

正助之外悉雜行,專念獨名正定業。

定散二門望佛願,意在眾生專稱名。

 

1) 一明往生行相,二判二行得失。

2) 往生行相,一正行,二雜行。

3) 正行,先開為五,後合為二。

4) 正雜之界說。以往生極樂為准。如依目的地說方向偏正,據人種論發色純雜。

5) 五正行之次第、範圍、意義。

 

① 必讀誦(聽聞)為先;隨讀隨觀;觀聞生信,禮敬稱名;業成感恩,讚歎供養。

 

② 不止四,不及六。

 

③ 疏觀經故,觀經為先,說「此」,觀佛三昧為宗,禮、稱、讚用「若」。

 

④ 五個一心專。專即正,正即專。

 

⑤ 通論三經皆含五正行,別說小經讀誦,觀經觀察,大經稱名。

 

⑥ 又通五部皆含五正行,別說事讚讀誦,觀念門觀察,禮讚禮拜,般舟讚供,疏稱名。

 

6) 正助二業。

① 念佛三昧為宗。故說一者,不說二者,略作「若依禮誦等」。

 

② 正定業,直接因之行。助業,間接因之行。

 

③ 正定業,正選定之業、正決定之業。

 

④ 何以稱名獨為正定業?順彼佛願故。

 

⑤ 正定業,對雜散業。依法立名,不依行者心境。
稱名,雖是散心,名正定業。餘行,雖定心,亦是雜散業。
如乘船,雖心慌意亂,必定得度;自渡,雖心定神閑,未必得度。
舉凡一切甚深禪定,甚深開悟,發菩提心,廣行六度,雖皆可貴,倚之往生,貶為雜散,未名正定。因一者自力,一者佛力,豈可並論乎!
望佛願意,唯勸正念稱名,往生義疾,不同雜散之業。
自餘眾行,雖名是善,若比念佛者,全非比較也。

 

⑥ 正,對邪。定,對不定。凡夫眾生,若不念佛,皆是邪業;縱修餘善回願,往生不定。若能念佛,即入正定,佛力增上,破諸邪業。
眾生稱念,即除多劫罪;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諸邪業系無能礙者,故名增上緣。

 

⑦ 助業,助成正定業。四者為警惕懈怠,策勵精進念佛,助發其念佛之心以行稱名之方法,故稱助業。

 

⑧ 此四助業亦稱同類助業。相對於此,若是發菩提心、出家等為五正行以外之諸行,則稱異類助業。

 

7) 五種雜行。無量雜行。雜行亦入淨土行。雖疏於正行,尤親於不求生之餘行。

 

8) 五番相對。

① 親疏對。
修雜行者,三業與佛常相捨離,故名疏行。
眾生起行,口常稱佛,佛即聞之;身常禮敬佛,佛即見之;心常念佛,佛即知之。眾生憶念佛者,佛亦憶念眾生,彼此三業不相捨離,故名親緣也。

 

② 近遠對。
修雜行,與阿彌陀佛遙遠。

眾生願見佛,佛即應念現在目前,故名近緣也。
行者正稱名時,彼彌陀即遣化眾,應聲來現。(下品上生釋)
彌陀在空而立者,但使回心正念,願生我國,立即得生。

 

③ 無間有間對。
正行於彌陀憶念不間斷,雜行憶念常間斷。

 

④ 迴向不迴向對。
修正助二行者,縱然不別用迴向,自然成往生業。修雜行者,必用迴向之時成往生因,若不用迴向之時,不成往生因。



今此觀經中,十聲稱佛,即有十願十行具足。云何具足?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迴向之義。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⑤ 純雜對。
正助二行,是純極樂之行。雜者,非純極樂之行,通於人天、三乘及十方淨土。

 

9) 就行立信次第。先正雜二行,就正行立信;次正助二業,就正定業立信。

 

10) 三福為是雜行,為是正行?

 

11) 雜行之意義。

① 調熟眾機。積福修善,增長慈心,謙下柔軟,向機深信。

② 回入念佛。漸能明信佛智,而發三心,歸入念佛。

③ 結緣果遂。

 

12) 既入正定業,向所助業、雜行,失其助雜之相,統入一味,念佛體內之行。比如隨王出征,皆稱王師。亦如主人一人,隨從多人。

 

13) 何故觀佛也是助業?

 

14) 只修正定業,不修助業,可否?

 

 

10. 專修念佛與奉行諸善

1) 專修念佛是非排斥餘行餘法門?

2) 是否不修餘行餘法門?

3) 是否不得學餘經?

4) 如何看待念佛人之行餘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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