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淨土宗概論》

  1. 第十章 淨土宗宗旨與特色
  2. 第九章 凡夫入報
  3. 第八章 本願稱名
  4. 第七章 作業行儀
  5. 第六章 起行
  6. 第五章 安心
  7. 第四章 淨土宗相承論釋
  8. 第三章 淨土宗正依經典
  9. 第二章 淨土宗教相判釋
  10. 第一章 淨土宗義概說
  11. 前言.目錄

貳、《佛說阿彌陀經》要義

  1. 《阿彌陀經》要義(十六)
  2. 《阿彌陀經》要義(十五)
  3. 《阿彌陀經》要義(十四)
  4. 《阿彌陀經》要義(十三)
  5. 《阿彌陀經》要義(十二)
  6. 《阿彌陀經》要義(十一)
  7. 《阿彌陀經》要義(十)
  8. 《阿彌陀經》要義(九)
  9. 《阿彌陀經》要義(八)
  10. 《阿彌陀經》要義(七)
  11. 《阿彌陀經》要義(六)
  12. 《阿彌陀經》要義(五)
  13. 《阿彌陀經》要義(四)
  14. 《阿彌陀經》要義(三)
  15. 《阿彌陀經》要義(二)
  16. 《阿彌陀經》要義(一)

參、《佛說阿彌陀經》講義

  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三)
  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二)
  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一)
  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
  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九)
  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八)
  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七)
  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六)
  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五)
  1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四)
  1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三)
  1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二)
  1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一)
  1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
  1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九)
  1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八)
  1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七)
  1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六)
  1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五)
  2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四)
  2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三)
  2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二)
  2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一)
  2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
  2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九)
  2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八)
  2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七)
  2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六)
  2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五)
  3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四)
  3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三)
  3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二)
  3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一)
  3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
  3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九)
  3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八)
  3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七)
  3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六)
  3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五)
  4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
  41. 《阿彌陀經講義》講義(三)
  4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
  4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一)

肆、《往生論》講義

  1. 《往生論》研究
  2. 《往生論》要義
  3. 天親菩薩之教判思想
  4. 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

伍、《往生論註》講義  

  1. 再讀《往生論註》有感
  2. 《往生論註》玄義略解
  3. 現生不退論
  4. 平生業成論
  5. 佛身佛土論
  6. 凡夫論
  7. 稱名論
  8. 易行論
  9. 願力論
  10. 真實功德之垂救
  11. 一線四點
  12. 淨土宗第一奇書
  13. 曇鸞大師之教判思想

陸、其他

  1. 阿彌陀佛的救度(中英對照)
  2. 《觀經疏》四重判
  3. 《阿彌陀經》「三段要文」之經證、祖釋
淨土宗
淨宗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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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

佛身佛土論

       淨土宗以往生彌陀淨土為宗旨,則此淨土是何種規格之淨土自然成為淨土教理及行人關注之重點。

 

       考察淨土宗教理發展之脈絡,《易行品》主要在解決如何達致「現生不退」,對比聖道門之難,而指明淨土門之易,目的在令眾生於「今生、此土」捨難取易而歸於彌陀本願,而於往生後之佛土位格未做詳細說明;也就是說《易行品》對此是採取「意在不言」的方式,因為既然仗彼佛本願,現生即得不退,則由彼佛本願所成就之佛土,以及往生彼土所得之利益自然更加殊勝。

 

       《往生論》則在《易行品》「怯弱下劣,現生致不退」的基礎上,進一步說明「上聖下凡,往生速成佛」,所以對於往生後為什麼能速成佛?是什麼樣的速?速成佛之後又是何種狀態?等等方面必須做出理論回答,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即是「佛身佛土論」。《論》以如來是「真實功德相」,彼土是「第一義諦妙境界相」、「三種成就,願心莊嚴。略入一法句,謂清淨句,真實智慧無為法身。」等等而說明之。由其言簡義深,幽奧難明,非經大智之人明晰剖解,無盡妙義,亦將如雲封霧鎖,無人得知。

 

       隨著淨土法門在中國的傳入、普及及興盛,至隋唐時代關於彌陀淨土及彌陀佛身之位格,也即報化問題,遂在教界激起種種議論;這是後話。但在曇鸞大師的時代,一般教界對此一問題尚處矇矓不覺的狀態,而曇鸞大師作為淨土宗教理系統有形化之先覺者,籍由注釋天親菩薩的《往生論》,對彌陀佛身佛土率先作出了深刻獨到的解釋,為後世之垂範。

 

 

一、佛身論

       先就佛身來討論,《論註》提出了「實相身、為物身」及「法性法身、方便法身」兩組概念,基本上可視為等同。「法性、實相」為諸佛自證之理體,屬自利;「方便、為物」為諸佛度生之權用,屬利他。全體起用,全用歸體;全自利成利他,全利他為自利。如是二身,體用不分,自他不二,而復各主其能,不分而分,不二而二。

 

       然從眾生信知,宜言「實相、為物」。知如來是實相,即破眾生虛妄相;信如來之為我,則起真實歸命故。又實相故能救我,為物故願救我。願救、能救,即是大慈大悲、大願大力。故知如來實相身、為物身,即知如來大慈大悲、大願大力。

 

       復從如來攝化,順乎「法性、方便」。由法性法身,垂方便法身,攝一切眾生同證彼法性常樂故。

 

       然而,僅從「實相身、為物身」及「法性法身、方便法身」之立名,彌陀與諸佛有共通性,並不足顯明:何故論主自行化他,專歸阿彌陀一佛,願生安樂國土?因而有必要探究更深層次的理由。

 

       簡略來講,曇鸞大師深體彌陀願心及論主釋意,籍由「實相身、為物身」顯明彌陀名號之超勝,而由「法性法身、方便法身」顯明彌陀願心之超勝。由此二勝,奠定淨土宗「專憑彌陀救度、專稱彌陀佛名、專願彌陀淨土」之理論基礎。

 

       彌陀名號與實相身、為物身之關係,在前「機受之心行」已有討論。比較而言,諸佛雖也是實相身,愚癡暗鈍之人根本不契;雖示現為物身,福薄障重之輩不能逢遇,又雖遇而不免生死、徒然空過者,又雖不空過而不能速滿功德。不如彌陀名號具攝實相身、為物身之德故,不擇上中下根,不嫌凡聖善惡,能使聞名欲生,遇無空過,皆得往生,速疾成佛。

 

       又就法性法身來說,十方諸佛毫無差別,所謂「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諸佛所以各立淨土,各化有緣,因為方便法身不同;方便法身不同,是因為因中願心不同。由此而顯見阿彌陀佛超勝諸佛之處。

 

《論》言:

向說觀察莊嚴佛土功德成就、莊嚴佛功德成就、莊嚴菩薩功德成就。此三種成就,願心莊嚴,應知。略說入一法句故。
一法句者,謂清淨句。清淨句者,謂真實智慧無為法身。
此清淨有二種,應知。何等二種:一者器世間清淨,二者眾生世間清淨。
如是一法句,攝二種清淨義,應知。

 

《註》明:

應知者,應知此三種莊嚴成就,由本四十八願等清淨願心之所莊嚴。因淨故果淨,非無因他因有也。上國土莊嚴十七句,如來莊嚴八句,菩薩莊嚴四句,為廣;入一法句,為略。何故示現廣略相入?諸佛菩薩有二種身:一者法性法身,二者方便法身。由法性法身,生方便法身;由方便法身,出法性法身。此二法身,異而不可分,一而不可同。是故廣略相入,統以法名。菩薩若不知廣略相入,則不能自利利他。
此三句,輾轉相入。依何義名為法?以清淨故。依何義名為清淨?以真實智慧無為法身故。

 

       以上「淨入願心」章之《論》文及《註》釋,對淨土宗教理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也較難理解。今試明其要點:

 

(一)據何而立法性、方便二種法身?諸經論中雖多出佛具二身義,但所指不同;今曇鸞大師立二種法身,直接的依據即是本《論》:「三種成就,願心莊嚴,入一法句」。依「一法句」立「法性法身」,依「願心莊嚴」立「方便法身」。

 

(二)此二法身是何意義?「法性」即諸法本來之體性,真實不虛,不變不異,諸佛菩薩證此法性,以法性為身,故稱「法性身」。然法性寂滅,不可說示,諸佛菩薩為度眾生,本此法性,以大誓願,興方便力,示現種種依正相好莊嚴。由方便力所成故,又方便攝諸眾生故,故稱「方便」;因願所感,果德所依,故說為「身」,即是「方便身」。若法性身,若方便身,通入一法故,依法性入清淨相故,統以法名,稱「法性法身、方便法身」。

 

(三)何故立此二種法身?略說有五:

 

1、為明廣略相入。依一法句說法性法身,清淨總相;依佛土、佛、菩薩三種成就,說方便法身,略說二十九種莊嚴,清淨別相。法性平等是一,故略;方便無量差別,故廣。此二身,通一法故,通清淨故,故廣略相入。

       廣略相入者,有三種相:一、略入廣。純一佛智,示現佛土、佛、菩薩三種莊嚴,無差而差,為不虛作攝眾生故。二、廣入略。三種成就,一一莊嚴,無非真實智慧無為法身,差而無差,故不顛倒入畢竟淨。三、廣入廣。依正主伴,一一相入,圓融無礙。佛心無漏故,依心所生一切花樹水流光明皆是無漏,是正入依;一切花樹水流光明,同佛說法,施做佛事,是依入正。「如來淨花眾,正覺花化生」是主入伴;「安樂國清淨,常轉無垢輪,化佛菩薩日,如須彌住持。開諸眾生淤泥花故。」是伴入主。即同《華嚴》事事無礙境界。何故廣略相入?同一法故。如水與波,水入波,波入水,波復入波,同一水故。

 

2、為明自他不二。法性法身屬自利,方便法身屬利他,二身同一法故,無餘境界,故全自利以成利他,全利他以成自利,生佛一體,自他不二。

 

3、為知彌陀願心超勝。二身同一法故,三嚴圓融,依正不二,主伴不二,自他不二,示現如來不可思議大功德力成就,由本因中願心超勝故。《註》明:「應知此三種莊嚴成就,由本四十八願等清淨願心之所莊嚴。因淨故果淨,非無因他因有也。」《往生禮讚》言:「四十八願莊嚴起,超諸佛剎最為精。」

 

4、為示彌陀名號攝三嚴、二身。「實相身、為物身」重在說明:彌陀名號具含二身之義,為令稱名如實修行。「法性法身、方便法身」重在說明:三嚴成就,二種清淨,由本法藏菩薩願心莊嚴。對照可知:二種法身攝歸一句名號;一句名號由本法藏願力所成,總攝三種莊嚴,二種清淨。所謂「一法」、「清淨」、「真實智慧無為法身」,歸極於一句「南無阿彌陀佛」。然則,為明其性說為「一法」,為明其相說為「清淨」;直示佛智之體為「真實智慧無為法身」,顯現佛智之用為「南無阿彌陀佛」名。攝廣入略,即通三嚴入一法、通一法入清淨、通清淨入法身(真實智慧無為法身)、通法身入佛名;以略攝廣,即佛名攝法身,乃至攝佛土、佛、菩薩三種莊嚴。其間相入相攝,無礙自在,乃由因中願心莊嚴,果成二種法身。為明此義,故說二種法身。

 

       善導大師《觀經疏》「釋名門」以一阿彌陀佛名含念佛、觀佛二三昧,既為所稱之名,亦為所觀之境;於此可見其理論淵源。稱名如實修行相應故,念佛三昧為宗。觀知一佛名具攝依正二種清淨、無量莊嚴故,觀佛三昧為宗。彌陀名號,願力所成,攝盡三嚴功德故,觀佛入於念佛。

 

       比對第十八願文,由「欲生我國」成就三嚴之淨土,由「乃至十念」成就二身之佛名,由「若不生者」成就方便法身、為物身,由「不取正覺」成就法性法身、實相身。

 

5、為示稱名往生即成佛之義。彌陀名號總攝三嚴、二身故,如實稱名之人,往生即進入三嚴圓融之妙土,融入二身相即之佛身;與彌陀同一法性,同一清淨,同一真實智慧無為法身;同一境界,同一受用,同一涅槃。淨土所有菩薩人天,與彌陀不一不異;報體有別故不一,內證全同故不異。何以眾生往生,即入佛境,證同彌陀?根本原理、機制即是彌陀「願心莊嚴」。由四十八願莊嚴成就故,眾生稱名如入彌陀願心之模;入如來願心之模,即塑就如來方便法身,故以淨土聖眾即是如來方便法身。《論》言「如來淨花眾,正覺花化生。」又言:「天人不動眾,清淨智海生。」然則證同彌陀而不名佛,但名菩薩人天者,因順餘方故,一土唯有一佛故,為示主伴莊嚴故。

 

 

二、佛土論

       就佛土,曇鸞大師並沒有如佛身一般立「實相土、為物土」,「法性土、方便土」等稱謂,這並非出於偶然。

 

       因佛為救度之主,正報之體,一法一身,不容分別,今就一佛名明其具攝實相、為物二種功能,能起眾生歸命,稱名如實修行故;若不詳明二身,眾生無由親近。土是往生之所,依報之用,若存別稱,眾生易起分別,心生高下:如我罪業凡夫,縱能往生,亦當居於下品土。既生高下,即違彼佛平等誓願,雜於眾生自力修行,為不知彼佛實相身、為物身,不成如實修行;罪業凡夫亦將漏於往生。然安樂土由彼佛四十八願莊嚴成就,三嚴圓融,入一法句,同一清淨,真實智慧無為法身故;不同諸佛淨土,隨眾生業感,存優劣差別。故曇鸞大師於一佛土,不立二稱,唯一佛境故。後來道綽大師、善導大師釋明極樂為「唯報不通化」之報土,即為循此芳規。

 

       然佛身佛土,本來一體,相對以明,於義更顯。二身而一土,知二身只是一身,為眾生故,隨義立名;一土而二身,知一土具二用。由方便、為物之用,凡夫眾生易得往生;由法性、實相之用,眾生往生即證菩提。

 

       唯一佛境故,後來善導大師直接釋為「極樂無為涅槃界」,簡明扼要,的符論旨。主佛涅槃、聖眾涅槃、國土涅槃,同一佛境故,稱涅槃界。善導大師也以彌陀是報佛,極樂是報土,然此非通途法、報、化分別之報,也非自受用、他受用分別之報,乃是彼佛別願成就「唯報不通化」之報,全法成報,全報入法,全自受用為他受用,報法一體、自他一體之報,故說「報法高妙」。

 

       鸞大師也有此義。《註》釋《論》「正道大慈悲,出世善根生」之性功德成就而言:

性是「本」義。言此淨土,隨順法性,不乖法本,事同《華嚴經》寶王如來性起義。
又言「積習成性」。指法藏菩薩,集諸波羅蜜,積習所成。
亦言性者,是「聖種性」。序法藏菩薩,於世自在王佛所,悟無生法忍,爾時位名聖種性。於是性中,發四十八大願,修起此土,即曰安樂淨土。是彼因中所得,果中說因,故名為性。
又言性是「必然義」、「不改義」。如海性一味,眾流入者,必為一味,海味不隨彼改也。又如人身性不淨故,種種妙好色香美味入身,皆為不淨。安樂淨土諸往生者,無不淨色,無不淨心,畢竟皆得清淨平等無為法身,以安樂國土清淨性成就故。

 

       釋「性」有四義。其第一「性是本義」,約一法句。第二「積習成性」、第三「聖種性」,約願心莊嚴,第四「必然不改義」,約清淨句、真實智慧無為法身。

 

       又第一明法性、實相所成,不顛倒;後三明方便、為物所成,不虛偽,攝眾生入畢竟淨,二三約因中願行,第四約果上力用。

 

       又第一明依法性起之報,全法成報,略入於廣;二三明因願酬果之報,全報入法,廣入於略;第四明即此報法之力用,全自受用成他受用,廣略相入,自利利他。

 

       又第一明性體,二三明修相,第四明德用。第一明本淨,二三明因淨,第四明果淨。

 

       《論註》對安樂淨土不思議境多有闡明,略舉如下:

(一)安樂攝機

1. 攝菩薩。如來清淨智海,不宿二乘雜善中下死屍故。

2. 攝聲聞。生其無上道心故。

3. 攝凡夫。令不斷煩惱得涅槃故。

4. 攝惡人。令念念罪滅,即入正定故。

即是善惡同歸,凡聖通往,五乘齊入,平等成佛。

 

 

(二)安樂勝相

1. 清淨無染。如言:

.不虛偽處,不輪轉處,不無窮處,得畢竟安樂大清淨處。

.此清淨不可破壞,不可污染。

.諸往生者,無不淨色,無不淨心。

 

2. 實相無生。如言:

.彼土是無生界。

.彼淨土是阿彌陀如來清淨本願無生之生。

.廣中二十九句,略中一句,莫非實相。

.相好莊嚴即法身。

 

3. 平等一味。如言:

.使我國土,悉於如來淨華中生,眷屬平等,與奪無路。

.一得生彼,無瞋忍之殊。人天色像,平等妙絕。

.願往生者,本則三三之品,今無一二之殊。亦如淄澠一味。

.大乘一味,平等一味。

.畢竟皆得清淨平等無為法身。

.畢竟得證平等法身。同得寂滅平等。

.畢竟得平等身業、平等口業、平等意業。

 

4. 成佛道路。如言:

.大乘門者,謂彼安樂佛土是也。

.若人往生安樂,是則成就大乘之門。

.彼佛國即是畢竟成佛道路,無上方便也。

 

 

(三)安樂勝益

       如上勝相,即是勝益。更說勝益。

 

1. 名為佛事。如言:

.若人但聞安樂淨土之名,欲願往生,亦得如願。

.若人但聞彼國土清淨安樂,剋念願生,亦得往生,即入正定聚。

.國土名字為佛事,安可思議!

 

2. 依為佛事。

       《註》明:安樂依報,光為佛事、影為佛事、聲為佛事、水為佛事、花為佛事,一一莊嚴能為佛事,說法利生。故光稱佛光,亦是光佛;水稱佛水,亦是水佛;一切莊嚴皆如是,入一法句,真實智慧無為法身故。

 

3. 成就大心。如言:

.聲聞以實際為證,計不應更能生佛道根芽。而佛以本願不可思議神力,攝令生彼;必當復以神力,生其無上道心。佛能使聲聞復生無上道心,真不可思議之至也。

.彼中眾生,住如此量中,志願廣大,亦如虛空,無有限量。

.彼國土量,能成眾生心行量。

.無緣是大悲,大悲即出世善。生彼正道世界,即成就出世善根,入正定聚。

 

4. 自然無為。如言:

.胎卵濕生,緣茲高揖;業繫長維,從此永斷。

.續括之權,不待勸而彎弓;勞謙善讓,齊普賢而同德。

.探湯不及之情,自然成就。

.彼土是無生界,見生之火,自然而滅。

 

5. 同佛自在。如言:

未階自在之位,而同自在之用。

 

6. 超證佛果。如言:

.緣佛願力故,超出常倫諸地之行,現前修習普賢之德。

.彼國菩薩,或可不從一地至一地。言「十地階次」者,是釋迦如來於閻浮提一應化道耳。

 

7. 還向度生。如言:

.出第五門者:以大慈悲,觀察一切苦惱眾生,示應化身,回入生死園煩惱林中,遊戲神通,至教化地,以本願力迴向故。

 

.若人一生安樂淨土,後時意願生三界,教化眾生;捨淨土命,隨願得生。雖生三界雜生水火中,無上菩提種子,畢竟不朽。何以故?以經正覺阿彌陀善住持故。

 

 

(四)安樂原理

1. 為什麼安樂勝過三界?本願所建故。如言:

.安樂是菩薩慈悲正觀之由生,如來神力本願之所建。

.勝過三界,抑是近言。

 

2. 為什麼安樂清淨不染?願心清淨故。如言:

.應知此三種莊嚴成就,由本四十八願等清淨願心之所莊嚴,因淨故果淨。

.從菩薩智慧清淨業起,莊嚴佛事,依法性入清淨相。

.能生既淨,所生焉得不淨。故經言「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彼土金光,從絕垢業生故,清淨無不成就故。

.以安樂國土清淨性成就故。

 

3. 為什麼安樂平等一味?大悲平等故,同一念佛故。如言:

.平等是諸法體相。以諸法平等,故發心等;發心等,故道等;道等,故大慈悲等。安樂淨土從此大悲生故,故謂此大悲為淨土之根。

 

.凡是雜生世界,若胎、若卵、若濕、若化,眷屬若干,苦樂萬品,以雜業故。彼安樂國土,莫非是阿彌陀如來正覺淨華之所化生。同一念佛,無別道故;遠通夫法界之內,皆為兄弟也

 

4. 為什麼安樂依為佛事?全體正覺故。如言:

.安樂國為正覺善住持,其國豈有非正覺事耶!

.安樂國土光明,從如來智慧報起,故能除世暗冥。

 

5. 為什麼安樂利益不可思議?願力成就故,正覺住持故。如言:

.夫須彌之入芥子,毛孔之納大海,豈山海之神乎?毛芥之力乎?能神者神之耳!

.正覺阿彌陀如來不可思議。彼安樂淨土,為正覺阿彌陀善力住持,云何可得思議耶!

.佛土不可思議有二種力:一者業力,謂法藏菩薩出世善根大願業力所成。二者正覺阿彌陀如法王善住持力所攝。

.依本法藏菩薩四十八願,今日阿彌陀如來自在神力。願以成力,力以就願;願不徒然,力不虛設;力願相符,畢竟不差,故曰成就。

.安樂淨土是無生忍菩薩淨業所起,阿彌陀如來法王所領,阿彌陀如來為增上緣。

.核求其本,阿彌陀如來為增上緣。

.凡是生彼淨土,及彼菩薩人天所起諸行,皆緣阿彌陀如來本願力故。

.若非佛力,四十八願便是徒設。

 

       正因為安樂佛身佛土化益超勝,曇鸞大師自己表達他的歸命信仰說:

十方三世無量慧  同乘一如號正覺
二智圓滿道平等  攝化隨緣故若干
我歸阿彌陀淨土  即是歸命諸佛國
我以一心讚一佛  願遍十方無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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