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四)
-正 釋-
【辯義】
1.要解:
如是,標信順。我聞,標師承。一時,標機感。
實相妙理,古今不變,名如。依實相理,念佛求生淨土,決定無非,曰是。
信心調柔,師承清淨,後世弟子聞法得益之規。具足聞、不具足聞。聞若不信如不聞。
此二成就,機感必發,時成就。機感既發,佛入心想,是主成就。心即道場,轉妙法輪,是處成就。自他同稟,前後一轍,眾成就。
無量光壽名號、念佛往生法門,十方三世不異,名如;稱此佛名,必為彼佛光明攝取,往生淨國,光壽同佛,稱是。
2.要解談實相
第二辨體。大乘經皆以實相為正體。
吾人現前一念心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非過去,非現在,非未來。非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非香,非味,非觸,非法。覓之了不可得,而不可言其無。具造百界千如,而不可言其有。離一切緣慮分別,語言文字相。而緣慮分別,語言文字,非離此別有自性。要之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離故無相,即故無不相,不得已強名實相。
實相之體,非寂非照,而復寂而恒照,照而恒寂。照而寂,強名常寂光土。寂而照,強名清淨法身。又照寂強名法身,寂照強名報身。又性德寂照名法身,修德寂照名報身。又修德照寂名受用身,修德寂照名應化身。
寂照不二,身土不二,性修不二,真應不二,無非實相。實相無二,亦無不二。是故舉體作依作正,作法作報,作自作他。乃至能說所說,能度所度,能信所信,能願所願,能持所持,能生所生,能讚所讚,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也。
又釋阿彌陀:
阿彌陀,正翻無量,本不可說。本師以光、壽二義,收盡一切無量。光則橫遍十方,壽則豎窮三際。橫豎交徹,即法界體。舉此體作彌陀身土,亦即舉此體作彌陀名號。是故彌陀名號,即眾生本覺理性。持名,即始覺合本。始本不二,生佛不二。故一念相應一念佛,念念相應念念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