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宗編輯部
「因」遇「緣」則「果」現,依緣之不同,果亦不同。
如「碳素」以常溫常壓則成「碳」。
若加以攝氏二千之溫度,五萬五千之氣壓則成「鑽石」。
如「水」遇攝氏零度則成「冰塊」,若遇攝氏一百度,則成「蒸氣」。
如「種子」遇火之緣而被火燒,則永遠死亡;若遇水土之緣而善加播種,則生生不息。
罪業凡夫遇普通之緣,則依然三途六道,依然是造業造罪、受苦受難之凡夫。
且如《觀經》九品,雖有遇大、遇小、遇惡三緣之不同,因而顯現外在善惡輩品之差異,然而內在實質依然皆是一味之凡夫、常沒於生死之苦海,是以善導大師定判為「九品皆凡」。大乘佛法、小乘佛法,對於聖道根機來說,固然「漸頓各稱所宜,隨緣皆蒙解脫」而成為出離之緣;但是對於九品凡夫來說,遇同不遇故,還成普通之緣,不成出離之因。大師言:「罪惡生死凡夫,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又言:「隨緣雜善恐難生。」如此罪業凡夫,若非彌陀世尊超發「別意之弘願」作為出離之強緣,則一切解脫道絕,永沉生死淵底。善導大師《法事讚》言:「正由不遇好強緣,致使輪迴難得度」。
然而此永難得度之善惡凡夫,若能得遇阿彌陀佛大願業力之增上緣,則萬不漏一,往生成佛。天親菩薩言:「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是以凡夫出離之緣,唯在彌陀佛願。
《觀經四帖疏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