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宗編輯部
為什麼要有教判,可說具有客觀上的必然性。因為佛陀對機說法,經教浩繁,數越塵沙,如果不加以分類判別,行人茫茫,無所適從,所以必須進行教判。
前面大致說了有兩種教判,這裡說明為什麼要有教判。佛經從印度傳入中國,然後翻譯過來,經典都有了,不就可以了嗎?那為什麼要有教判呢?可以說具有客觀上的必然性。
下面打個譬喻來說明。
比如商品交易,如果只是小商販,幾種物品,用不著分類標貼;但大的超市,物品成千上萬,必須分類標貼,才能開張經營,否則一團糟。佛教無量法門,如果沒有教判,也會一團糟。
就像做買賣一樣,如果只有青菜、蘿蔔兩種,那就這一頭放蘿蔔,那一頭放青菜,還要什麼分類?買什麼就拿什麼;但是如果有很多商品,不給它們分類、不擺放清楚,那生意就沒法做了。
佛經從印度傳到中國來,大小乘各種經典通通都拿來了,也沒有按時間的次序,這就好像很多物品一下子陳列在面前,我們怎麼去學習呢?其他宗教只有一本經書,沒有教判的問題。而佛教之所以有教判,是因為佛經太廣泛了。佛陀對機說法,所說的互相之間似乎有矛盾的地方,但其實是不矛盾的,只是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對不同的人所講的法不一樣。如果不把它們分類,判別它們的意趣、深淺,就不能形成一個系統觀念。
這就是教判的必然性。
《觀經教眼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