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修福因,彼得樂果
一、《梵網經》言:
父母兄弟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福資亡者,得見諸佛,生人天乘。(大正藏二四.一○○六中)
二、義寂大師《菩薩戒本疏》釋言:
問:相續既別,云何「此修福因,彼得樂果」,自作他受,違因果故。
答:因果道理,實無我作他受,然彼此相緣,非無互資。故「目連設福,母靈脫於餓鬼;那舍修善,父神免於劇難」。是則相感之義,理數必然。(大正藏四○.六七七上〉)
三、目連設福,母靈脫於餓鬼
《盂蘭盆經》言: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大目乾連,始得六通,欲度父母,報乳哺之恩,即以道眼,觀視世間。見其亡母,生餓鬼中,不見飲食,皮骨連立。目連悲哀,即缽盛飯,往餉其母。母得缽飯,便以左手障飯,右手摶飯,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目連大叫,悲號啼泣,馳還白佛,具陳如此。
佛言:「汝母罪根深結,非汝一人,力所奈何。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神,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吾今當為汝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罪障消除。」
佛告目蓮:「十方眾僧,於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當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或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在父母,七世父母,六種親屬,得出三途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復有人,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已亡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受無量快樂。」
時佛敕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咒願,七世父母,行禪定意,然後受食。初受盆時,先安在佛塔前,眾僧咒願竟,便自受食。
爾時,目連比丘,及此大會大菩薩眾,皆大歡喜。而目連悲啼泣聲,釋然除滅。是時目連其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
爾時,目連復白佛言:「弟子所生父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眾僧威神之力故;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行孝順者,亦應奉此盂蘭盆,救度現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為可爾不?」
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復問。善男子,若有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王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孝慈者,皆應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飲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乞願便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離餓鬼苦,得生天人中,福樂無極。」
佛告諸善男子善女人,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供養,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順,慈憶所生父母,乃至七世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
爾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聞佛所說,歡喜奉行。(大正藏一六.七七九)
四、那舍修善,父神免於劇難
《隨願往生經》(佛說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第十一卷言:
佛告普廣,及大眾人民、天龍八部、諸鬼神等,各各諦聽,思惟吾言。
我今欲於此大眾之中,說那舍長者,本昔因緣,罪福之事。此大長者,居羅閱祇國,恒修仁義,飢窮乏者,沙門、婆羅門,諸求索者,悉欲供養,無所遺惜。父母大慳,無供養心。長者有緣,行至他方。晨朝澡洗,著衣結束已畢,跪拜父母,叉手白言:「今有緣事,往至他方,有少財物,分為三分:一分供養供給父母;一分珍寶,施諸沙門及貧之者;餘有一分,自欲持行。」父母言受,於兒行後,修諸福德,若有人來,從求索者,悉當施與。
於是長者,便辭父母,遠至他方。如是去後,父母邪見,無念子心,沙門婆羅門,及貧乏者,往從乞丐,慳貪邪見,無施與心。子行去後,若干日數,應還到舍,父母計其應還歸家,往到市所,取豬羊骨,頭蹄膏血,果蓏雜穀,持散家中。
那舍長者,從遠方還,見其父母,歡喜無量,接足禮拜,問訊起居。父母亦復歡喜踊躍,語那舍言:「我於汝行後,為汝設福,沙門婆羅門,國中孤老,貧窮乞者,以汝財物,悉施與之。」兒聞設福,布施貧乏,心大歡喜。
又語兒言:「我亦復請諸沙門,設福始竟,今日家中,草穢狼藉,猶未掃除。」兒見狼藉,相貌如是,信其父母,為設福德,倍復歡喜,踊躍無量。
久後之間,父母衰老,得諸病苦,便即命終。那舍即便殯殮屍骸,安厝粗畢。從父母命終,轉讀尊經,燒香禮拜,歌詠讚歎,無一時廢,竟于三七,經聲不絕。作是思惟:「我父母在世,極憂念我,多修福德,今我又復請諸聖眾,想我父母,緣此功德,故應往生,十方剎土,供養恭敬,面見諸佛。」
於是那舍,忽得重病,奄便欲死,唯心上暖。家中大小,未便殯斂。至七日後,乃得蘇解。
家中問言:「那舍長者,病苦如是,本死今蘇,從何而來?」
長者那舍,語其家言:「我數日來,善神將我,示以福堂,無極之樂。又到地獄,靡不經歷,眼中所睹,唯苦痛耳!今我又見,餓鬼住處,所生父母,在中受苦。見我來看,悲號懊惱,欲求免脫,不能得出。我思父母,在世之時,大修福德,意謂生天,而更墮在餓鬼獄中,受諸苦惱。」
那舍長者,說此語已,向其家中,懊惱流淚。「我今家中,當作何方,功德之力,拔我父母,使得解脫?」那舍長者,又自思惟:「我父母昔,病苦之時,大修福德,欲終未終,及命終已,燃燈續明,轉經行道,齋戒一心,乃至三七,未曾懈廢。而今父母,而更生此,罪苦地獄,必當有意。」便問親族,及諸耆宿。耆宿答言:「我不了此深妙之事,可往諮問佛世尊也。」
於是長者,便往到佛所,頭面作禮,胡跪合掌,而白佛言:「欲有啟請,唯願世尊,慈愍不怪。」
佛言便說。長者那舍,說向因緣:「父母在世,常修福德,及命終後,為供三七。至安厝畢,謂言生天,而更墮在地獄中。已問耆宿,耆宿不了,今故問佛,為我決疑。緣我重病,奄便欲死,七日乃蘇。善神將我,經歷地獄,靡不周遍。以是因緣,得見父母,在苦劇地。修福如此,而更墮罪,不解所以,今故問佛。唯願世尊,解釋我疑。修何福業,令我父母,解脫厄難,不遭苦患,悉得生天,封受自然,快樂無極,得涅槃道。」
佛語長者:「汝一心諦聽我之所說。汝前欲行,往至他方,留財寶物,與汝父母,令汝父母,修諸福德。父母邪見,欺誑於汝,實不修福,妄言為作修諸福緣。以慳貪故,墮彼地獄。」
長者聞佛,神口所說,疑惑永除。作如是言:「是我之過,非父母咎。」即於佛前,代其父母,悔過此罪,慳貪之殃。長者父母,於彼地獄,小得休息。
佛語長者:「今我借汝天眼,使汝得見父母休息。」長者於是,承佛威神,見其父母,皆得休息。
那舍長者,又白佛言:「今者又當作何福業,使我父母,解脫彼苦?」
佛語長者:「今請諸聖眾,安居三月,行道欲竟,可還家中,作百味飲食之具,種種甘美,以好淨器,盛持供養,及好衣服,種種華香,金銀珍寶,雜碎供具,以施於僧,令汝得福,使汝父母,解脫此難,不復更受,餓鬼形也。」
長者那舍,即如佛言,還家供辦,不違尊教。作供養已,緣此生天,封受自然,無為快樂。
「汝今欲見汝父母,所生宮殿處不?今更以威神,令汝得見,不復受苦。」長者承佛威神之力,見其父母,生在天上,諸天娛樂,自在隨意,無復罣礙。
佛告那舍:「罪福如是,不可不慎。如長者眼所見、心所開,故言自作自得,非天與人。如長者父母,雖在餓鬼,其罪小輕,一切餓鬼,受罪甚重,不可具說。長者父母,其罪輕者,有小福德,扶接使爾。長者修福,竟于三七日,於諸餓鬼,受罪輕也。所以然者,前章中言,若人在世,不識三寶,不修齋戒,無善師教,過命已後,兄弟父母,親屬知識,為其修福,七分之中,為獲一也。是故長者父母有罪,雖在地獄餓鬼之中,受罪輕者,緣修福故,七分獲一。今修福德,供養眾僧,以是因緣,解脫眾難,故得生天。」
佛告普廣菩薩摩訶薩:「若人未終,臨終之日,若已終竟,又是終日,父母親族、知識朋友,為命終者,修諸福業,齋戒一心,洗浴身體,著鮮潔之衣,一心禮敬十方諸佛,又當稱揚十方佛號,別以華香供養諸佛,可得解脫憂苦之患,得昇天上證泥洹道。」(大正藏廿一.五三○~五三一)
【附 錄】
助念超度之經文
1.《梵網經》言:
父母兄弟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福資亡者,得見諸佛,生人天乘。
2.《優婆塞戒經》言:
若父喪已,墮餓鬼中,子為追福,當知即得。
3.《隨願往生經》言:
命終之人,在中陰中,身如小兒,罪福未定,應為修福,願亡者神,使生十方淨土,承此功德,必得往生。
又言:
若有臨終,及死墮地獄,家內眷屬,為其亡者念佛,及轉誦齋福,亡者即出地獄,往生淨土。
又言:
現在眷屬,為亡者修福,如餉遠人,無不獲果。
譬如世間犯罪之人,心中思惟,望諸眷屬,求諸大力,救其危厄,今日燒香,望得解脫。
為亡者稱其名號,修諸功德,以福德之力,緣是解脫,亦復如是,徑生十方,無願不得。
4.《無量壽經》言:
若在三途,極苦之處,見此光明,皆悉休息,無復苦惱;
壽終之後,皆蒙解脫。
註:為亡者念佛,佛放光明,照三惡道,
墮此三惡道受苦之人,其苦則息,壽終之後得解脫。
5.《華嚴經》言:
見有臨終勸念佛,又示尊像令瞻敬;
俾於佛所深歸仰,是故得成此光明。
又言:
或有眾生臨命終,死相現前諸惡色,
見彼種種色相已,令心惶怖無所依;
若能至心稱我名,彼諸惡相皆消滅。
又言:
一一毛孔現光雲,普遍虛空發大音;
諸幽冥所靡不照,地獄眾苦咸令滅。
6.《心地觀經》言:
以其男女追勝福,有大光明照地獄;
光中演說深妙法,見佛聞法當成佛。
7.《莊嚴經》言:
輪迴諸趣眾生類,速生我剎受安樂。
常運慈心拔有情,度盡阿鼻苦眾生。
8.《地藏經》言:
臨命終人,家中眷屬,乃至一人,為是病人,高聲念佛,
是命終人,除五無間罪,餘業報等,悉得消滅。
又言:
臨命終時,神識昏昧,不辨善惡,乃至眼耳,更無見聞。是諸眷屬,當須設大供養,轉讀尊經,念佛名號,如是善緣,能令亡者,離諸惡道,諸魔鬼神,悉皆退散。
又言:
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宜為設福,以資前路,乃至念佛,一名一號,歷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是諸眾生,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消滅。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又言:
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日後,隨業受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
9.《中陰經》言:
中陰眾生,在如來前,聽受法教。
中陰受身等,將導隨言教,雖非本發心,聞法則得度。我初發道心,誓度眾生類,一人不度者,吾要終不捨。中陰眾生類,譬之亦如是,婬怒癡微薄,聞法即得悟。……
爾時,中陰眾生,聞佛說法,即得阿羅漢果。
殺生冥累
浙江錢塘地方有一位姓金的人,平日持齋守戒,吃素不殺。死後他的靈魂附身在一個孩童身上說話,告訴他家人,由於生前修善不夠,沒能往生極樂世界,現在位於陰界,也很自由快樂。有一天他又附身孩童,責罵妻子,不該為修墳墓的事殺雞造惡業,使他受連累,現在閻王派了一位鬼吏監視他跟隨他,使他不像以前那麼自由。妻子問他媳婦懷孕生產的事,答說:「會生男孩,母子平安。下一胎仍生男,但母子都會死去。」許多人都在場聽到這句話,記了下來,日後果然全應驗。(蓮池大師《竹窗隨筆》)
念佛感應
一、自己念佛 父母往生
清朝,周汪氏,華亭人。夫周文榮,家貧,遊幕遠方,客死湖北,久無音信。女工自活,長齋奉佛,撫子成立,命尋父骨歸葬,旌表節孝。晚年,念佛益虔,願父母翁姑及夫,齊生蓮界。後得疾,閉戶念佛,不問家事。
臨終謂子曰:「昨夢汝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汝父,均住蓮華世界。現前有五色雲,擁一蓮如舟,我即乘此往生也。」言訖而逝,室香如蘭。(染香集、淨土聖賢錄)
二、你佛給我 我就好去
無錫近來念佛者甚多,一人會做素菜,凡打佛七皆叫他做菜,彼日日聽念佛聲。後其子將死,即曰:「我要死了,然不能到好處去,你把你的佛與我,我就到好處去了。」
其父云:「我不念佛,那有佛?」
其子曰:「你佛多的很,你只要說一聲,我就好去了。」
其父曰:「那隨你要多少拿多少。」其子即死。
自謂「素不念佛,何以有佛?」明白人謂:「汝做菜時,所住之屋,近念佛處。日日常聽大家念佛,故亦有大功德。」
此係無心聽者,若留心聽,功德更大。念經則無有重文,不能句句聽得明白;即留心聽,亦難清楚,況無心乎。可知念佛之功德殊勝。(《印光大師文鈔》第五冊三○七九頁)
三、念佛薦亡 夢中謝別
予嘗與鎮江士人張繼祖言西方事,繼祖信之。其乳母死,多為念阿彌陀佛追薦。一夜,夢其乳母,借背子衣之,來謝繼祖而別去。此念佛追薦之效也。(王日休《龍舒淨土文》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