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法深信淺說( 二 )
第十八願之中,「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八個字,有四個顯示:
一,使不能生者皆能得生。何以故?法藏菩薩已取正覺而成為阿彌陀佛之故。若有不能生者,則此願尚未完成,以不取正覺故。
二,凡是往生彌陀淨土者,都須靠彌陀願力,若以自力能生者,則此願多餘,失去意義。即使文殊菩薩與普賢普薩要生彌陀淨土,也需靠彌陀願力。故文殊菩薩「願生偈」說:「願我命終時,除滅諸障礙,面見阿彌陀,往生安樂國。」;普賢菩薩「願生偈」也說:「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剎。」
三,顯示一體:在佛方機法一體,在眾生方佛凡一體。
四,若不生者之「生」,是「如來淨華眾,正覺華化生」的「生」,顯示往生即成佛。故此「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八字的內涵,涵蓋第十一願「定聚與滅度」的內容。
這「若不生者,不取正覺」的彌陀誓願,正顯明不管聖凡善惡的任何眾生,要往生彌陀淨土,也就是說要往生阿彌陀佛這樣高妙的報土,都需要靠阿彌陀佛的願力,無一例外。否則,眾生若能以自力往生彌陀淨土,則阿彌陀佛「若不生者,不取正覺」的誓願,即毫無意義。也顯明阿彌陀佛的願力弘廣徹底,也就是阿彌陀佛一定要使無力斷除煩惱,無力脫離輪迴的眾生,必定往生彌陀報土,同證彌陀光壽。使任何一切眾生都往生成佛,不獨漏任何一人,否則阿彌陀佛絕不成佛。
因此,不管任何眾生,只要念佛願生彌陀淨土,就是依靠了彌陀的願力,必定往生彌陀淨土,這才是「若不生者,不取正覺」的真義,也才是「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之誓願的目的。
這段「法深信」的法語,善導大師單以第十八願來解釋,可見第十八願是阿彌陀佛的生命,是淨土三經的本質,是淨土宗的根源。
善導大師在《往生禮讚》也提出機法深信:
信知自身是具足煩惱凡夫,善根薄少,流轉三界,不出火宅。
信知彌陀本弘誓願,及稱名號,下至十聲、一聲等,定得往生。乃至一念無有疑心。
這是《往生禮讚》所說的機法二種深信,這與《觀經疏》所說的機法二種深信之文,兩相對比,可知文句雖不同,但內容意涵完全相同,沒有兩樣。對比如下。
機深信說:
「自身是具足煩惱凡夫,善根薄少」,即是「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非清淨福善的聖者。
「流轉三界」,即是「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一直在三界中流轉。
「不出火宅」,即是「無有出離之緣」,不能出三界火宅。
法深信說:
「彌陀本弘誓願」,即是「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
「及稱名號,下至十聲、一聲等」,即是「乘彼願力」。
「定得往生」,即是「定得往生」。
「乃至一念無有疑心」,即是「無疑無慮」。
也可知「乘彼願力」,就是「稱名號,下至十聲、一聲等」,顯明「專稱彌陀佛名」,即是「乘彼願力,定得往生」。
《觀經疏》與《往生禮讚》所說「機法二種深信」的法語,善導大師單以第十八願來解釋,正確的說,是以「機法二種深信」來解釋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的第十八願。可見第十八願是阿彌陀佛的生命,是淨土三經的核心本質,是淨土宗的根源。
第十八願說: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其中「十方眾生」的屬性,善導大師以「機深信」的內容闡釋說明,顯明「十方眾生」有「五逆誹謗正法」的罪惡心性,因此自身「無有出離之緣」。
而「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的意義,善導大師以「法深信」的內容闡釋說明,顯明這樣的「十方眾生」,只要信佛念佛,就「定得往生」,也就是「無疑無慮乘彼願力」,也是「稱名號,下至十聲、一聲等」,「定得往生」。
因此,善導大師在《法事讚》說:「以佛願力:五逆之與十惡,罪滅得生;謗法闡提,迴心皆往。」顯示「十方眾生」,只要信佛念佛,就「定得往生」,就「平生業成」。
我們知道自己是這樣的根機,我們這樣的根機是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所攝受的對象,不要懷疑,不要顧慮,不要退轉,不要說自己不夠資格。而應該「無疑無慮,乘彼願力」,專稱彌陀佛名:「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步步踏在淨土蓮花之上,聲聲活在彌陀光明當中,日日邁向極樂淨土,「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一句一句,一聲一聲,念念相續,畢命為期。
深信只要專靠彌陀願力救度,專念彌陀萬德洪名,一定能夠往生極樂,必定能夠往生極樂,肯定能夠往生極樂,決定能夠往生極樂。
「機深信」是就「法深信」來講的,沒有「法深信」就不算「機深信」,就是罪惡感、罪惡觀。單具罪惡感、罪惡觀而沒有救度,就只有在絕望痛苦中離開這個世間,從這一輩子的苦又進入到下一輩子的苦,這情形顯示出此人沒有解脫的盼望,但是「機法兩種深信」是有解脫、有盼望的。
所以我們這一個法門就是瞭解自己,也了解阿彌陀佛。如果對這兩個都沒有瞭解,往往會認為念佛往生哪有那麼容易的呢?不能達到禪定上的事一心不亂,至少也要功夫成片,夢寐一如,這樣才能夠往生,都抱持著這一種錯誤的觀念。甚至錯誤的以為念佛以外,還要假藉其他的善事功德,這樣結合在一起,往生才更有把握。這就對自己不知,以為自己能夠累積種種的善事功德,不曉得自己所累積的都是有漏之善,不是三輪體空的真正善根福德。我們凡夫在這世間所做的善根福德,都是跟往生極樂世界不相應的,不是往生的正因,是不能夠往生的。只有阿彌陀佛這一句名號,他的功德是真實的功德,是有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的功德,只有念這一句名號才是往生的正因。
所以對自己不了解,也對阿彌陀佛不了解,誤以為佛總是高高在上的,高不可攀也遙不可及,讓我們仆伏在大地,低低的膜拜;一般學佛者都是抱著這一種錯誤的觀念。這就是剛剛所講的,對自己不知,也對彌陀不知。
善導大師說,信受彌陀救度的人,就是具足「機深信」與「法深信」的人,也是「捨自力歸他力」的純粹念佛人。
《大寶積經.如來會》說:
心或不堪常行施,廣濟貧窮免諸苦,
利益世間使安樂,不成救世之法王。
能救一切諸世間,生老病死眾苦惱。
阿彌陀佛親自表白,說他發願的目的是要成為救世的法王,也就是眾生的救主,承擔眾生的苦難,救度所有眾生,給予眾生功德寶藏,清白之法,使眾生功德成就而成佛。
「法王」二字是對佛的尊稱。「王」有最尊、最勝、及自在之義;佛為法門之主,於法自在,能自在救度眾生,故稱法王。如《無量壽經》卷下說︰「佛為法王,尊超眾聖,普為一切天人之師,隨心所願皆令得道。」《法華經》〈譬喻品〉說︰「我為法王,於法自在,安隱眾生,故現於世。」佛為法王,於法自在,而一生補處的菩薩則稱為法王子,如《阿彌陀經》所說「文殊師利法王子」等。
「救世」是救度世間所有眾生。
「不成救世之法王」,意思就是,阿彌陀佛親自表白,他自己要成為能夠救度世間任何眾生的一尊佛,如果他沒有這種願心及願力,平等地救度十方眾生(不管聖人、凡夫,善人、惡人,都平等地救度),他就不成為救世的法王。如果他能夠成就這種願心及願力,他才能夠成為一個救世法王、救世主。阿彌陀佛早已成佛,所以阿彌陀佛是一位救度眾生的佛,因此又稱為「救世法王」。
「心或不堪常行施」,如果阿彌陀佛沒有那種布施眾生福慧,使眾生離苦得樂的慈悲心,他就不成為救度世間的法王。他必須要有這種心,而且廣濟十方沒有福慧的眾生,能夠使十方眾生離開三界六道輪迴的苦海,而且成佛得到徹底地安穩和快樂,如果他不能達到這種地步,他就不成為「救世之法王」。
法王就是佛,阿彌陀佛是救度十方眾生的法王,顯示淨土法門是救度的法門,而且是確實真正的救度,因為是救度我們離開三界六道苦海,救度我們離苦得樂,使我們超凡入聖,使我們往生極樂世界和阿彌陀佛一樣,這種的救度不是其他的救度所能比擬的。
淨土宗是「救度」的法門,是信受彌陀的救度的法門。既然講救度,就表示解脫不是靠我們自己的能力,也不是我們有能力解脫的。因為我們沒有能力達到,所以能力或力量的本身是在另一方,在哪一方?在彌陀那一方,我們眾生的解脫是全靠彌陀救度的。
淨土法門是救度的法門,有救度的佛和被救的凡夫,有救度和得救這二件事。我們修學淨土法門的人,對此重點都應該先要研究清楚。
什麼叫作「救度」和「得救」呢?
「雲梯救火喻」:若以火宅和苦海來譬喻,釋迦牟尼佛說「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好像我們在房子裡,這間房子發生火災,到處都是火,我們無法可逃。而救火的人在外面,也無法進入將我們救出。眼看就要被燒死了,可以說非常危急。就在這千鈞一髮之時,消防員突然從空中降下雲梯將我們救出。終於,我們得救了,這就是「拯濟、救度」的意思。這是以救火來作譬喻。
「大船救溺喻」:若以救溺水之人來作譬喻,在三界六道的苦海裡面,我們在水中浮沉,「浮」就是出生在人間、天上,「浮」的時間比較少;「沉」就是在三惡道中,「沉」的次數比較多,時間也很長。在這茫茫無邊的大海之中,眼看自己就要沉入水裡,這時儘管呼天叫地,也無人相應,因為四周沒有任何船隻經過,當然也沒有救生人員。在這千鈞一髮之際,快要溺斃之時,忽然間一艘大船快速移近,放下了救生艇,救生人員迅速將我們從水裡拉出,救入船中,自己就得救了。
可知,在命懸一線的危急中被救出,即是「得救」,即是「拯濟」的意思。
《無量壽經》說「欲拯濟群萌,惠以真實之利」、「專求清白之法,以惠利群生」、「為眾開法藏,廣施功德寶」,這裡所說的「惠」與「施」都是相同的意思,惠就是毫無條件的白白贈送、白白給與,施也是毫無條件的布施或迴施,都是白白贈送給與之意。
就佛法來講,一般「自因自果,自作自受」,比較容易為人接受;若說「他因自果,他作我受」,那就有點難信。以世間法而言:
父親辛苦賺錢,供給兒女讀書就學,這是父親把自己賺的錢(果報),給與兒女享用。就兒女來講就是「他因自果,他作我受」。
兒女辛苦賺錢,供養年老雙親生活費用,這是兒女把自身賺的錢(果報),給與父母享用。就父母來講,也是「他因自果,他作我受」。
善心人士將自己辛苦賺的錢,布施窮人,慈善機構救急救困救苦,這也是一種給與。就接受者來講,就是「他因自果,他作我受」。
諸佛菩薩廣發四弘誓願救度眾生,也是一種給與。若眾生只能「自作自受」,不能他作我受,則諸佛菩薩四弘誓願有何意義?
行者把自身所修功德迴向給與家親眷屬,或有緣無緣,同此道理。
「老闆惠施員工喻」:譬如我們去上班,做一天工,領一天錢,或者一個月領多少薪水,這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事。如果去上班,沒有領薪水,這樣就不合道理。所以,上班付出了時間、體力,領薪水,很合理,是公平交易。但是,在此世間如果沒有去上班卻可以領薪水,那幾乎是不可能的,除非對方白白要送給我們。
有一位員工,他每個月上班領薪水,可是有一天他身染重病,沒辦法上班,住在醫院裡,不但沒有薪水可領,還要付很高額的醫藥費,可說已經付不出醫藥費,甚至連家裡的生活都產生問題了。所幸,他老闆非常有愛心,財力也很豐厚,這時帶了禮物來慰問他說:「你這麼不幸,身染重病還經濟困乏,沒有關係,我為你支付醫藥費,你雖然無法上班,但是每月的薪水我也照常付給你,你出院以後需要調養身體的費用以及家庭的經濟也完全由我來負擔。」這樣說起來,這位老闆對他的員工有恩惠嗎?是有恩惠,因為是白白來送給他的,他白白得到的,這叫「惠」。
學佛的目的在於成佛,成佛要先發普度眾生的四弘誓願,然而反觀自身,自己煩惱業障未除,六道輪迴未脫,如《華嚴經》所言「不能自救,何能救他」;自己沒有,何能給人?自己在苦海中哀嚎掙扎,亟須被救,何能救人?因此,我們都需要彌陀的救度,而一旦蒙受彌陀救度,往生彌陀淨土,則不但當下脫離六道生死輪迴,而且必定斷除煩惱,快速成佛,與彌陀同證無量光壽,亦以大慈悲,廣度諸眾生,圓成學佛目的。(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