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宗教团僧众共住规约
本宗为专修专弘「净土宗」之教团,为利住众安身进道,兴隆教团,光大法门,普利群萌;谨订立本共住规约,凡住众上下,均须恪守。
- 信受净土宗为唯一专修专弘之法门。
- 一向专称弥陀佛名,不杂信、不杂行、不杂修。
- 对本宗念佛方式完全相应。
- 对本宗宗风完全肯定认同。
- 恪遵佛陀「六和」之训:端庄威仪,简朴生活,亲切相处,和合无诤。
- 为法为众,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无怨无悔。
- 无事不外出,有事须先请假。
- 不批评教团是非、损坏教团名誉、滋端生事。
- 不扰群乱众、制造谣言、挑拨离间、破和合僧。
- 不言语粗鲁、恶口相骂、交拳相打、性情顽劣。
- 不染污僧伦、私自募缘、私置产业、共财往来。
- 未经常住许可,不私自在外弘法、聚众共修、举办活动、购置精舍道场。
- 遵照佛制:僧众住寺,常住供养;僧人年衰,常住扶养;僧人疾病,常住医治;僧人往生,常住荼毗;僧人遗产,归於常住。
- 佛言:爱护常住物,如护眼中珠。不侵吞损坏常住财物。
以上规约但违犯其一,不共住,不挂单。
慧 净 谨订
中华民国九十六年八月六日修订
(一○一年九月廿二日增加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