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经》要旨
宗祖生当唐朝各宗竞兴之世,所说之法,有权有实,导权归实,摄圣入净。五部九卷,楷定古今,是《观经疏》,此为准绳。
《观经》所说,「定、散、弘愿」之三门也,而说定散,为显弘愿。
《观经疏》〈玄义分〉「要弘二门判」之文云:
遇因韦提致请,我今乐欲往生安乐;唯愿如来,教我思惟,教我正受。
然娑婆化主,因其请故,即广开净土之要门;安乐能人,显彰别意之弘愿。
其「要门」者,即此《观经》定散二门是也。定即息虑以凝心,散即废恶以修善。回斯二行,求愿往生也。
言「弘愿」者,如《大经》说:「一切善恶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也。」
《观经》〈流通分〉言:
佛告阿难:「汝好持是语,持是语者,即是持无量寿佛名。」
《观经疏》〈散善义〉释云:
上来虽说,定散两门之益;
望佛本愿,意在众生,一向专称,弥陀佛名。
《选择集》第十二章云:「又说定散,为显念佛,超过余善;若无定散,何显念佛独秀?故今定散,为废而说;念佛为立而说。」
又云:「当知随他之前,虽暂开定散门,随自之後,还闭定散门;一开以後永不闭者,唯是念佛一门。弥陀本愿,释尊付嘱,意在此矣,行者应知。」
定善佛应韦提所请,属随他意;定善之外,佛开散善,应散动机。其散机中,犹有不堪,废恶修善,佛为此机,说纯念佛,是本愿意。依是义故,佛之本怀,遂在念佛。末法五浊,多属此机,所谓「若论起恶造罪,何异暴风駃雨」。
不论何机,但能信受弥陀救度,愿生弥陀净土,专称弥陀佛名,则蒙摄取不舍,故得平生业成,现世既与生死分流,未终已入极乐圣数;善恶皆生,齐同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