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愿门」之义
(摘译法然上人〈登山状〉《大正藏》第83册246页)
道绰禅师之《安乐集》立圣道、净土之二门。
圣道门者,於秽土断烦恼证菩提也;
净土门者,往生净土,於净土断烦恼证菩提也。
今就净土宗而言,《观经》所明,业因非一,三福九品、十三定善,其行分品,其业列数。
先,定善十三观者,日想、水想、地想、宝树、宝池、宝楼、花座、像想、真身、观音、势至、普观、杂想是也。
次,散善三福者,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二者受持三归,具足众戒,不犯威仪;三者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也。
九品者,开彼三福之业,以明其业因,详见《观经》。
总而言之,定散二善之中,包摄所有往生之行,但能就有缘之行而积功,依自心相应之法而勤行者,皆得往生,更莫生疑。
今且就自法而言之,定善之观门者,数列十三;散善之业因者,类分九品。欲入定善之门,即意马驰六尘之境;欲窥散善之门,又心猿移十恶之枝。欲静而不得,欲止而不能。
今见下三品之业因,言「十恶五逆之众生,临终遇善知识,十声一声称念阿弥陀佛之名号而往生」,此岂非我等之分乎?
彼释雄俊者,七次还俗之恶人也,命终之後,狱卒带至阎王之庭,阎王责言:「南阎浮提第一之恶人,七次还俗之雄俊,今果来乎!」雄俊高声呼曰:「我在生时,见《观无量寿经》言『五逆罪人,称念阿弥陀佛名号十声,往生极乐』,我虽七次还俗,於今未犯五逆;我虽善根薄少,念佛超过十声。雄俊若堕地狱,三世诸佛堕妄语之罪!」阎王据理,立倾其玉冠而拜之;弥陀依愿,则使乘金莲而迎之。
何况非七次还俗乎?何况一生念佛乎?
「男女贵贱,不简行住坐卧,不论时处诸缘,修之不难;乃至临终,愿求往生,得其便宜,不如念佛」,源信先德之言诚哉!
又,善导和尚解释《观经》云:
娑婆化主,因其请故,即广开净土之「要门」;
安乐能人,显彰别意之「弘愿」。
其「要门」者,即此《观经》定散二门是也。
定即息虑以凝心,散即废恶以修善:回斯二行,求愿往生。
言「弘愿」者,如《大经》说:一切善恶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也。
又,佛密意弘深,教门难晓,三贤十圣,弗测所窥,况我信外轻毛,敢知旨趣?
仰惟释迦此方发遣,弥陀即彼国来迎,彼唤此遣,岂容不去也?
如此,建立「定善、散善、弘愿」之「三门」。其「弘愿」者,《大经》云:
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善导和尚释云:
若我成佛,十方众生,称我名号,下至十声,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彼佛今现,在世成佛,当知本誓,重愿不虚,众生称念,必得往生。
又,《观经》说毕「定散二门」之後而言:
佛告阿难:「汝好持是语,持是语者,即是持无量寿佛名。」
此即前之「弘愿」之意也。
又,《观经》之「真身观」言:
弥陀身色如金山,相好光明照十方;
唯有念佛蒙光摄,当知本愿最为强。
此亦前之「弘愿」之义也。
又,《阿弥陀经》言:
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得生彼国。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闻说阿弥陀佛,执持名号,若一日,若二日乃至七日,一心不乱:其人临命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
其次经文言,六方恒河沙诸佛,各出广长舌相,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说诚实言「应当信顺」而证诚之。
此亦前之「弘愿」之义也。
又,《般舟三昧经》言:
跋陀和菩萨,问阿弥陀佛曰:「当修何法,得生彼国?」阿弥陀佛言:「欲来生我国,常念我名,莫有休息,如是得来生我国。」
此亦彼佛自言「弘愿」之旨也。
又,五台山之《大圣竹林寺记》云:法照禅师登清凉山,至大圣竹林寺,有二童子,一名善财,二名难陀。此二童子引法照禅师入於寺中,渐至讲堂,见文殊左右菩萨万众围绕而坐,普贤亦无数菩萨围绕而坐。法照至二圣前顶礼问曰:末法凡夫,当修何法?
文殊答言:汝今念佛,今正是时。
法照又问:当念何佛?
文殊答言:此世界西有阿弥陀佛,彼佛愿力不可思议,汝当继念。
此是大圣文殊於法照禅师之前所言也。
广而言之,弘愿门之念佛,遍及诸教之法门也,不遑详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