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宗編輯部
若無要門定散迴向,則無量行人絕其往生之望,這正是大師開立要門、作要弘分判的深刻悲心與偉大貢獻。
這就說到要門定散迴向的權法的重要性。如果沒有定散迴向,無量的行人就沒有往生的希望了。所以大師作要弘二門判,他的智慧、慈悲、貢獻就體現在這個地方。諸師沒有作這樣的分判,所以就不能這樣善巧方便地誘導眾生。
比如現在蓋樓房是水泥現澆的,房子蓋好了兩層,但是第一層到第二層沒有樓梯,怎麼上去住?還有人建了一棟房,第一層蓋好了,然後有個樓梯,但是樓梯上面沒有二樓,有這種蓋房的嗎?第一層樓就代表聖道門,第二層樓就代表弘願,樓梯就代表要門。
如果以道綽大師的聖淨分判,聖道門是聖道門,淨土門是淨土門,怎麼從聖道門上去呢?那得有張三豐那兩下子。道綽大師在教判理論中沒有把這個說得很明白。善導大師就把要門往上一靠,定散二善迴向,從這個樓梯上去,就可以登樓,這是很方便的。樓梯重要不重要?如果沒有樓梯,二層樓等於白蓋。有樓梯上,但沒房子,樓梯也是白搭。所以它們是互相配的,這叫權實各有其功,它們的作用是不一樣的。
有一家人招待客人,客人來了,主人說:「晚上到樓上睡覺。」把客人領到樓梯上,然後就給人一指,說:「你就在這兒睡吧。」「睡哪兒?」「睡樓梯上。」「怎麼睡這裡,不是睡房間嗎?」「這就是房間。」這叫權實不分。樓梯本來是權法,不能混淆,權和實是要有區別的,能讓客人住在樓梯上嗎?
有人說,要門就是弘願。這就像你家招待客人,叫客人睡過道裡面,而且還是斜坡。如果別人這樣招待你,你也會不同意。「不同意?你不是說要門就是弘願嗎?方便就是真實,今天晚上你就躺這兒睡覺。」
廢立相待而成。要門定散是所廢,也是能立,由此定散迴向能立專念之宗。比如萬民擁立一主,萬民非王,是所廢;擁立一主,即是能立。弘願是所立,也是能廢。譬如國主一定,眾皆為民。國主與萬民,相待而成,不能分離。弘願專稱如國主,定散諸善如萬民。大師言:「諸行迴向皆得往,念佛一行獨稱尊。」
「相待」就是互相比較而成就的,就像剛才講的高對下,下對高,有下才顯得有上,有上必定有下,有權才有實。
定散二行是要廢的,如果我們從廢這方面看,可能會覺得比較消極;但是反過來講,所廢就是能立,它有它的作用和貢獻——它能夠立起專修念佛的實法,也就是宗旨。
「譬如萬民擁立一主,萬民非王」,民很多,他們不可能做王,他們屬於所廢。但是,他們「擁立一主,即是能立」,所有老百姓能夠擁戴這個國王,國王離開他們就不能做國王。從國王這個位置上來講,老百姓不是國王,沒有國王之位,他們是廢的;但是他們有另外一方面積極的作用——能立國王,國王沒有老百姓就不叫國王。「國王一定,眾皆為民」,所以國主與萬民也是相待而立的。國主是所立,也是能廢,他本身的功用就是使萬民成為大臣、老百姓。這個民和王的比喻,王就是所立,同時是能廢;民就是所廢,但是能立。
如果以要門、弘願的分判來說,弘願就是所立,也是能廢,它廢掉了定散二行,獨稱為王;要門就是所廢,但是它是能立:要門、弘願有這種關係。
廢不是排除,而是被立包含在內,如行政之廢鄉立縣。廢不是絕殺,而是在立之內新生,如法律之廢舊頒新。有人嫌「廢」字不好,不知「廢」之一字正有無量妙功、無盡妙義。若無所廢,即無能立,若無能廢,亦無所立,佛法豈有宗旨?
廢不是排除。為什麼有人嫌「廢」字不好呢?覺得廢就是不要了,排除在外了,把它扔出去了——不是的。廢是已經被立包含在內,這樣才談得上廢立。就像江水流到大海裡,並不是被排除在外了,而是被大海包含在其中了,它才從此不叫江水。也像行政的廢鄉立縣,這個鄉不再稱鄉了,把它合併成為一個縣,那鄉的土地不還在那裡嗎?人民不還在那裡嗎?是一樣的,但是行政區劃它稱為縣、不稱為鄉了,鄉包含在縣裡面了。
「廢不是絕殺,而是在立之內新生」,廢好像不好,好像是把它排除、掃蕩了——不是的,它在立裡面獲得了新的生命,而且是更加有力量的生命。像世間的法律廢舊頒新,頒布一個新的法令,就說什麼時候開始執行,原有的法律法規到哪個日期廢止,新的法律法規一定比原來的考慮得更加全面、更加符合目前的狀態,原來法律條款所有內容、優點都已經在這裡面包含了,新的法律更加完善。
所以,一定是有廢有立的。沒有所廢,就沒有能立;沒有能廢,也就沒有所立。講能廢、所廢聽起來不舒服;如果講能立、所立,人聽了就高興。佛法開教立宗,一定要有能立、所立。能立、所立怎麼能立出來呢?就是通過能廢、所廢把它們立出來。如果覺得講「廢」字不好,把它拿掉了,那麼也就沒有立了,這樣佛法哪還有宗旨呢?宗旨是要立出來的。所以能立是因為所廢,所立是因為能廢。
《觀經教眼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