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宗編輯部
定散即是要門,專念即為弘願。定散為能標,專念為所標。
「此經定散文中」說的是要門,那「專念」是什麼呢?「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所以專念就是弘願,這很明顯。
「唯標專念名號」,「標」就是一個標牌。就像路上一個標牌指示,這裡往前走是國道,或者是G50、G40高速路,可以到哪個方向、哪個目的地,比如上海、北京等等。但是如果你把標牌就當成目的地,這樣可以嗎?你就在標牌旁邊站著,說:「我到上海了。」上面是寫著「上海」,但是你必須往前走才能到上海。定散二善說這樣能往生,但是要往前走,走向一向專念才能往生。所以,如果要門和弘願不分,就等於是在開車的時候把這個路標當作上海,哪有這樣的人呢?我們往往在世間的事上很聰明,一學佛法就很糊塗。
要門定散如指月之指,弘願專念為所指之月。定散迴向往生,其往生之功不在定散,而在三心導歸稱名,乘託佛願。若執定散之力,何止中止化城、不到寶所,將見廢失往生,滯困魔鄉。
佛經裡經常打這個比喻。定散為教,它是個指頭,指向哪裡?指向月亮——弘願專念。指頭和月亮是差很多的,「全非比較」,不管是從重量、從大小、從光明還是從遠近,都是不能相比的。
如果我們就執著定散二善,「修行定善散善就夠了,你們迴向求往生啊!」佛說迴向求往生,是要三心導歸稱名,乘託佛的願力,那就必然往生。然而如果就停在那個地方,那就不僅僅是「中止化城,不到寶所」,就像《法華經》的那個故事,其實那已「廢失往生,滯困魔鄉」;況且現在還整個埋沒在三惡道裡面,就困在那個地方。
若以要門即是弘願,何異以指當月,既失明月,也失其指。
把指頭當成明月,說明失掉了月亮,指頭也丟掉了。因為搞錯了,以為指頭是月亮,結果指頭也沒有了,月亮也沒有了。這不能錯。
要弘分判,其義甚深;諸行念佛,利益迥異。行人不可不察。
要門、弘願的分判,它的義理是很深的。要門就是諸行,弘願就是念佛,兩者的利益是完全不同的:諸行迴向是使人欣慕、發願往生;專修念佛是直接乘佛願力,得生極樂寶所。這裡如果不辨別的話,就會含糊籠統,廢失往生。
《觀經教眼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