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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禪淨關係及弘法者應持之立場

○○○○慧鑒:

       兩封詩作來函均拜讀,因事務繁多,久未回覆,深致歉意。

 

一、關於禪淨關係

       「以禪會淨,以淨會禪」,不如「導禪歸淨,以淨引禪」,乃至「棄禪歸淨,歸淨棄禪」。

 

       禪與淨,若論佛地極則,本無二致,非心思言語,不存在會與不會;若論眾生修途,則判然不同,自不可會。

 

       印光大師說:禪淨合則兩傷,離則雙美。(大意,未撿原文)也是以禪淨為修途,不可會。強會,則禪既非禪,淨亦非淨,各失其宗,故名兩傷。不會,則禪自是禪,淨自是淨,各全其守,故名雙美。

 

       永明「有禪有淨土」,指先已禪悟之人(有禪),後改轉專修淨土(有淨土),非禪淨相會。

 

二、關於弘法者應持之立場

       弘法無外契理契機。契機無如淨土念佛,契理當依經釋傳承。

 

       首先要契理,若不契理,即非佛法,即使獲得大眾的叫好,毫無其益。禪若契理,必須真實明心見性,但多多都是以自己的知見,做相似猜測卜度,而自以為契理。淨若契理,必須依佛祖傳承,「二乘非所測,唯佛獨明瞭」故。

 

       凡夫故,智慧淺短,不可自信;自己的喜好、見解,須放置一邊。弘法者既自執自己的喜好、見解,必自以為契理;又眾生心性不等,而有類同,即使不契佛理之相似佛法,也必有一類人覺得相應而叫好,這樣很容易讓弘法者認為他所弘傳即是契理契機,不知不覺中產生誤害佛法,誤害眾生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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